要呵护“馓饭”的文化尊严 ——兼与李子伟先生商榷

要呵护“馓饭”的文化尊严 ——兼与李子伟先生商榷

作者:

秦岭

天水民俗专家李子伟先生在《是”糁饭”还是“馓饭”》一文中称,天水民间美食“馓饭”的名称系“谬种流传”,并否定了“馓饭”一词的存在,自定义为“糁饭”。并称:“人们习惯在错误的轨道上滑行”,“几乎所有的人都写成'馓’字”,“我在微信上逢错必纠,慢慢地一些人认识到了”。  

李先生对地方文化孜孜以求的探究,难能可贵,但非常遗憾,李文对史据理解有误,说理验证未能自圆其说,让“糁饭”替代“馓饭”,更是个伪命题。  

考据法最核心的一条,就是对本体进行探源,当本体、脉络与源头吻合,那就是无可辩驳的真理。作为本体的“馓饭”,无论书写方式、发音、人文传承还是饮食层面的定义,早已客观存在,毋庸置疑,那么,其源如何?

东汉《说文》云:“馓,熬稻粻也”,北宋《广韵》更直接:“馓,饭也”,可见“馓”专指“饭”,并称“馓饭”。《广韵》《韵会》亦云:“馓,音散”。也就是说,“馓饭”成为一个固定词确凿无误,二字的组合关系、本体释义、注音十分明确。《说文》著于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因此我认为,“馓饭”一词至少有2000年以上的历史。  

当笔者表示“'馓饭’一词至少有2000多年的历史”时,李谦言:“不知2000多年的'馓饭”一词出自什么典籍?愿诚教”。可见李先生尚未注意到“馓饭”最早的来路。  

再来看“糁”。中国古代农作物衍生的食物品种主要有粥、饼、饭三大类,在玉米尚未引进之前乃至更早,食物材料多为“六谷”中的稻和麦。《说文》云:“文糂作糁,以米和羹也;一曰粒也”。不但未称其为“饭”,也未与“饭”组词,迄今为止,也未见其他典籍把“糁”与“饭”相提并论,自然就没有“糁饭”一说。既然“糁”不是“饭”也不是“饼”,且多与“汤、羹、粥”合之,其归属如何,自不待言。

周代《礼记·内则》云:“取牛羊猪之肉,三如一,小切之,与稻米二肉一合以为饵,煎之 ”。西汉《说苑·杂言》云:“七日不食,黎羹不糁”由此可见,“糁”的原料、做法既与“馓饭”有别,也与“熬稻粻也”大相径庭。更何况,“糁”无论作为文字还是食物名称,其演变的脉络非常清晰。“糁”和“糁汤”发展至今,更是鲁、淮、皖一带的千古名吃,已入山东非遗名录。也就是说,自周至今3000多年,断无“糁饭”一说。  

不难判断,“馓”与“糁”从古至今,分属两种不同的饮食系统,而今,“馓”一如既往为“馓饭”,“糁”不离其宗为“糁汤”。当然,二字的引申义和有关衍生食品,那是另一个话题。  

既然“馓饭”今有之,古亦有之,古今一以贯之。那么,所有试图否定、逆转证据链的“孜孜以求”,无异于让“馓饭”一词沦为“濒危物种”,直至灭绝于当下,这样的初衷与理念,令人匪夷所思。  

特别要指出的是,而今“馓饭”有幸成为包括天水在类的西部少数地区的“专用词”和“专用品”,毫无疑问属于中国饮食文化史上一息尚存的“稀有物种”,其表现出来的历史传承性、文化标识性、内涵排他性、概念独立性、地域稳定性、民间普遍性构成了一种非常罕见的历史现象,堪称旷世奇观,绝无仅有。

几千年来,随着农作物品种的不断引进、丰富和发展,陇上民间的饮食结构、种类、传承也千变万化,“馓饭”的原料也在“熬稻粻也”的基础上不断改变和调整。300年前玉米传至天水后(见《历史上玉米在甘肃地区的引进及种植》,载《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玉米自然而然成为天水“馓饭”的不二原料,也顺理成章地继承了传统称谓。“馓”字和耤河的“耤”字一样,同时见证了中国人文历史的独特魅力。  

求证、说理至此,其实可以画上圆满句号。可是我想,为了在常识层面避免继续混淆视听,不妨结合李文,延伸一些补充辨析。李文对“馓”字的考证,仅仅依据《现代汉语词典》认为“'馓’是一种油炸食品”,并以名吃“馓子”为佐,辩称“难道糁饭要油炸吗?”同时试图以“馓”、“糁”的偏旁、形声、会意为据,勾连“糁”(左偏旁“米”)、“馓”(右偏旁“散”)与“稻”、“馓子”的属性联系,此举显然忽视了“馓”、“馓子”从春秋以来的释义、组词演变。这就好比研究一只孔雀,却把选题定向为“论一只姓孔的麻雀”。

另外,李文又以“糁”字的汉语拼音求证“糁饭”的正当性,显然选据有失。我国汉语拼音诞生不过70年,且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学界从来不会以此作为研究地方语音系统的历史和现实依据,故而不足为凭。

无独有偶,李在后来的一篇文章《再论“糁饭”还是“馓饭”》中,似乎默认了“馓饭”一词的存在,称“这个'馓饭’是什么饭呢?就是用糯米煮后熬干制成的食品”。但同时又抛出“南方的'馓饭’不同于北方的'糁饭’”之说,这等于又一次把“自定义”的“南'馓’北'糁’”当成了依据,并试图根据食材之别,再一次推翻既有史载又有传承的概念。此法不仅无视包括“馓饭”在内的所有饮食用料在不同时间段、不同地域的演变,而且有违说理逻辑。

事实上,河北、山西一带的“馓饭撮”,华北部分地区的“拿糕”,均与“馓饭”相似,只是原料略有迥异,如果按李文的逻辑,“馓饭”又该叫“拿糕”了。

李文又称“我们西北人吃的糁饭,在旧时,用豆面,荞麦面,高梁面做糁饭,尤以豆面做的最香”。不知此论是有意回避大西北“熬稻粻也”的存在,还是真的不了解天水长达数千年的水稻种植历史(见《甘肃天水西山坪遗址5000年水稻遗存的植物硅酸体记录》,载《植物学通报》2008年第1期),回首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天水耤河两岸的水稻仍然远近闻名。也就是说,“熬稻粻也”并非南方专利,南方亦无冠名“馓饭”的饮食。  

令人警觉的是,近年来,“糁”、“糁汤”饮食文化在华东地区不断发扬光大,成功申请非遗名录之后更是闻名遐迩,而“馓饭”同样贵为西北特色饮食,却鲜有文化层面的追溯和探究。

李文不仅没有为“馓饭”文化推波助澜,却要为“莫须有”的“糁饭”寻求“正名”,此举一定会让喝着“糁汤”的山东人莫名惊诧。换句话,即便“正名”成功,也不过为山东“糁”文化赠一补丁而已。

不久前,《小说选刊》副主编李晓东先生挂职天水时,曾著有《我的乡愁是一碗馓饭》一文,我认为对发掘地方文化是有启发性的。  

这让我想起又一件关于天水地方文化的往事。那年,我应邀在北京参加一个地方文化研讨会,有学者突然问我:“秦岭先生,您老家既然是伏羲、女娲故里天水,听说还是出白娃娃的地方,那么试问,被冠以'天水女娲家政大嫂’、'天水白娃娃保姆’名号的文化传播理念是什么?”  

面对充满戏谑的拷问,我还真不好回答,一如我不理解天水因何把耤河的“耤”变成了“藉”,把“罗峪沟”变成了“罗玉沟”。  

行文至此,笔者倒有个建议,不妨尽快把“馓饭”列为省级乃至国家级非遗申请项目。论申请非遗的条件,“馓饭”的传承性、地域性、唯一性远比“糁汤”要充分得多,何况“糁汤”只是小吃,而“馓饭”小吃、主食兼备。“糁汤”可以成功,“馓饭”何以不能?我认为,同时可以申请的,还有全国绝无仅有的天水名吃“呱呱”。此乃燃眉之急,否则花落他家。  

并非离题,如果书归正传,也只剩最后一句话。

那便是:呵护“馓饭”的文化尊严。

秦岭先生2019年2月25日于天津观海庐


作者简介:

秦岭:籍甘居津。中国作协会员,创作一级。

出版有长篇小说、小说集、电影剧本《皇粮钟》《在水一方》《绣花鞋垫》《借命时代的家乡》《透明的废墟》《幻想症》《不娶你娶谁》《宿命的行走》等16部。

中短篇小说40多次被各类选刊转载或入选中国年度最佳小说选本。短篇《硌牙的沙子》《杀威棒》《女人和狐狸的一个上午》《寻找》《天上的后窗口》登上2007、2011、2014、2016、2018年中国小说排行榜,3次登上中国“好书榜”,曾获13、16届《小说月报》百花奖等,根据“皇粮”系列改编的5种剧目屡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特等奖等奖项。

4部小说搬上荧幕,10多篇散文被选入中高考阅读试卷,有大量作品译介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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