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呈现的结果是,
一为书写者,一为书法家;
一为书写语言,一为书法语言。
在我们见到的以毛笔书写的文字中,很大一部分不能称之为书法语言,只能是书写语言。不少人认为书法的门槛低,大凡执毛笔以书便是书法语言了,这明显是一个认识上的错误。实际上二者是可以区分、辨识的。作为抽象语言的表现特征,两者虽然都要诉诸人的视觉,诉诸人的内在感受,但是由于语言的本质不同,审美价值相距甚远,是没有可比性的;它们是截然不同的出发点,截然不同的结局。
书写语言是大众交际、自娱的一种形式,有其实用性,把笔而书,任意为之。书写者无视书写的规矩,也就无所谓规矩,以意驭笔,笔下有字即可。这样的书写使人感到便利,乐意为之,使书写语言大量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一个人对书写怀有热情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持守了执笔书写的传统,用书写的姿势完成一个个汉字。但由于缺乏规矩,对书写语言的约定俗成也就是能够看懂即可,并无太高的要求。
书写语言是非常实用的,日常生活中大量运用,成为日常书写。一个人写久了,写多了,渐渐熟练,成为写手。它的娱乐和近俗两方面的特点,使书写语言大量发展,为日常生活服务——在一个已经疏离毛笔书写的时代里,一般是不会对书写提出多少要求的,也没有那么多讲究。而为了迎合世俗的需要,书写语言也可以轻易转型,有其美术化倾向,亦书亦画,非书非画,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纷乱。
由于通俗,书写语言不会过时,更不会消失,且书写者多,受众也多,它始终保持了一种在场感,有着积极的消费市场。这类书写有很强的民间意识,一个人便可单独操作,不必倚仗他人,也好读、好懂。古人认为“俗书趁姿媚”,通俗就有这个特色。大众普遍认可,也就意味着非专业化的书写也能大行其道。书写的公共性在此时特别明显地体现,大凡认得汉字者就可书写,各行其是,各得其乐。书写者通过书写抒发个人意趣,他们的参照就是自己的感觉,往感觉好的方向发展,自己就是自己的书写坐标,即便调整,也是倚仗自己的感觉,由此更显示了书写的私人性。尽管书写语言最终仍然是世俗生活的一种需要,作用于民俗节日、活动及日常应用上,谈不上法度规范,更谈不上格高境远,只是把汉字以毛笔的形式书写出来,是没有一套审美规则引导的。如果跟踪一个书写者,可以发现其多年来的书写的确增加了熟练,但品位依旧低下,甚至越发市井气。弹琴不师谱,称物不师衡,工匠不师绳墨,终无向上向好的发展状态,只是书写兴趣存焉,无法解决怎么写、写什么的问题。同样是书写,书法语言则呈现出一种有方向的追求,与书写语言的作用不同的是,它将书写纳入书法艺术的门槛里,按照书法艺术的审美要求来进行,是一种复杂的书写。书法语言的界定首先是语言自身需要具备体统、具备体统的规定性,使个人的书法语言既能抒情写意又能经得起审美的追问。从这一角度审视,书法语言的作者必须自觉养成体统意识,自觉接受来自体统内部的规定性,其中包含了诸如用笔、用墨、结体、章法以及疾涩、提按、虚实、繁简、奇正等要求。书法语言要处在一个“场”中,这个场不是没有边界的,它以艺术审美的要求来规范每一个人,限制学习者的自任、自由,而引导到审美场内。如果还原书写语言的把握过程,它一开始就是自由的,而后的过程也是自由的,一直自由到终了。而把握书法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不自由状态,即便能够很熟练地创作了,他仍然要面对古帖,效仿古法,同时必须经过从临摹过渡到创作的转化。这都是书写语言的作者所不必具备的。而书法语言所受到的限制正是保证审美创造活动进行的可能,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古代书法史、书法家、书法作品的评价尺度和理解方式。书法语言由临摹的熟练而达到转换,开始了个人独立创作的里程。这个转换有着比临摹更为深刻的意义。个人的创作表现,不仅仅是指腕上的熟练,而是关乎个人的素养,要有审美创造能力,譬如自己的审美判断,使抒情表意功能能够体现,又需要有语言自觉,营构语言的个人特征。从临摹到创作是一个飞跃,创造性的转化之后,自由地从事创作。每一件作品都有两个特点,一是古代经典的特征,二是当代的笔墨情调。书法语言除了体现经典的美感,还在于深化个人的审美活动能力和审美经验,每一个书法家都努力使书法语言具有个性特征,这是最理想的形式。要成为一种富有感染力的人文实践行为,就必须发现与人不同的审美区域,拓展个人新的语言空间。于是学习者不可能基于一种书体,而要博采诸家,在差异中融会贯通,寻找、选择适宜的、默契的部分。博采诸家使书法语言的空间扩大了,思路拓展了,对个人文化素养的高下也是一个挑战——因为书法家运用的是书法语言,它的艺术性因人的文化素养高下而变化,使书法家不敢轻易松懈个人的修炼。这也是书法家与书写者的一个重要差距——书法家犹如登高,是追求逐渐上升状态的,不仅技能,且兼及精神因素,他的思想、情怀、格局,还有感悟力、洞察力、创造力都要全面提高,只有这样,其书法语言才可能有个人的某些特征。书法语言的超越精神是书法家必须追求的。只有突破了思想的定见以及语言的定法,才会有所创见,超越此时的表现。在一个人的书法史中,如果缺乏进化,只是一般笔墨技能的体现,也就走向了重复。无论是感觉上的重复还是表现手法上的重复,写得犹如王羲之、王献之,都是缺乏个人的书写价值的,其审美价值也就十分有限。因此对书法家而言,要有积极的探索意识,指向未知的领域,不管审美价值如何迁变,都必须持有这样的信心。因此书法家最终就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存在,即颠覆了临摹时代的合群、依傍的目的而追求独异。那些伟大的书法家不是在局部意义上做出一些细微的改良,而是在书体的革新的意义上有所建树自成一格。它意味着书法家在越来越深入的创作中,除了对技能要进行更精微的探讨,还要对自身才能进行挖掘,使一些个人生命的潜能得以激活,钩沉而出。这样的书法家有其隐秘的成分,譬如更重视个人内心生活的进行,坚守个体本位、坚持艺术唯美,而警觉向外奔竞,风云趋附。这也往往是书法语言和书写语言最后的分野,即雅与俗的分野,小众书法家与大众书写者的分野。当然,在书法史上,如王羲之、王献之、张旭、怀素这一类彪炳千秋的人物固然无多。更多的书法家的书法语言或有个性而不鲜明,或者缺乏个性而不彰显。这也是书法生态发展史上的一个自然现象——开宗立派者历来无多,更多的由于个人才华等原因,虽笔耕一世,最终还是随人作功亏一篑。但是这部分书法家还是与一般书写者有着本质的差别。首先是这一类型的书法家的书法语言是学习经典的产物,一幅在手,可以察觉效仿的路径及风格特征,有的甚至达到了非常接近的程度。其次,这些书法家曾经的刻苦磨砺,于技能上娴熟准确,用笔、结体、章法都循书法之法。其三是追随经典后养成的文人气息。故虽不能与经典比肩,也以其余绪不俗、不媚的面目出现,使后人感受到书法语言的斯文。古代社会全民使用毛笔书写的景观早已戛然而止,时下对于毛笔书写日渐陌生,其中就包含书写姿态、书写技能、书写心态的陌生。对于毛笔书写产生的两种结果——书写语言和书法语言的差异理所当然混为一说。故大凡执毛笔而书者皆称为书法家,毛笔之迹皆称书法作品,以至于书法家众多,书法作品众多。从书写的起始就可以确定其本质上的差异,书写者不追经典,不以经典为范而下临摹之功,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只是聚墨为形任笔成形,也就止于个人趣味,元人虞集曾说:“八法具而书之精妙著矣,未有失八法而可以为佳书也。”如此为之,只能以书写语言出现,绝不是审美场中物。而另一类人则在书写中崇尚经典持守不辍,有其源有其体,继而有兴会有抒发,渐渐进入审美场中。最后呈现的结果是,一为书写者,一为书法家;一为书写语言,一为书法语言。
天宝三载一个春风沉醉的正午,43岁的李白缓缓走出了长安的一座城门。这时的长安,不时可以看到怒放的野花和飞翔在上空的鸽群,听到悠扬滑动的鸽哨。李白转过头来,最后看一眼那威严厚实的城墙和旗幡的舞动,此时的长安正在醺然之中呢。少顷,他毅然决然地扭回头,背向长安而去。仍然有些寒意的风吹拂着他,衣襟如鼓。只是他眉宇间有了一种解脱的神色。在他的诗作里,多处写到振翮翱翔的大鹏,他觉得今日的自己又是一只自由的大鹏了。这是我在长安时的一组想象。我站在城墙上眺望,远近都被收入眼底。我虽然不知道李白当年是从哪个城门出走而向洛阳方向去,但我想复活他当年的场景不会太难,难的是当时的复杂心情,已无可洞察了。至今,我一直称西安为长安,称长安时内心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那是很典雅的、很古厚的,而称西安则是另一码事了。同时称长安还会相应地使我联想起许多过往残片,想起一溜古文人的名姓,意蕴上要丰富得多了。以前我一直不明白李白怎么会耗费三年光阴于长安,中断他云游天下的豪兴。他是属于诗的,当然也属于山水、自然,可是没想到有三年空掷长安,过着声名好听而内心着实不痛快的日子。促使李白走入长安的是他的从政理想。李白何时滋长这种理想是很奇怪的,是否受到孔夫子“学而优则仕”学说的启蒙呢?因为我读李白的诗,那种大鹏意象、天马意象是十分强烈的,无可羁绊独行独往。就如他的大鹏意象,就大气磅礴无从比拟,他就是大鹏化身,翻动扶摇气冲霄汉。和李白比起来,喜爱以飞禽自喻的还有陶渊明,在他诗里,就不时出现过雁、燕、鹤、凤、鸥、鸾、鸧鹒,渴望自由自在。一比较就可看出,气象不如李白,力度也不如李白。再说,李白又屡屡自我仙化,写下了许多在仙界与仙人相往还的诗章,不知不觉也有几分仙人气象了。他走入长安,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连让人视为超尘拔俗的大诗人都渴望于平步青云,其它人就不必多说了。真的,这真的使我有些失望。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心安理得地沿着自己孤高啸傲的思路行进了呢?后来,我从书上理清李白求仕的进程。二三十岁时,他对于政治活动就相当热衷了。本是诗人胚子,却要往仕途上蹭,只好自荐不已,不成,有点扫兴,却不肯罢手。后来总算有一位道士兼诗友的吴荺举荐成功,得以进宫来到唐玄宗跟前。这不由得使李白意气昂扬,回家告别儿女时:“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李白的确太自信了,他以自己的诗才来估量自己的仕才,当然缺乏可靠性,这也就为他日后的不得舒展伏下种子。他的志向是当一名宰相,这对于一位纯诗人来说是很不实际的,站在今日回望长安,更是让人感到迂阔和不谙世事。不过,李白还是踌躇满志,他一向认为要“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而且不时与吕尚、张良、诸葛亮、谢安等人相比,觉得自己并不逊色多少,完全可以胜任。这种个人英雄主义不能不在日后弹奏出悲剧的格调。换句话说,写诗是一种个人的精神行为,爱怎么写全是个人的事;而官场上,你能爱当什么就当什么吗?入得宫来,自是另一个世界,看不尽美人玉佩,艳饰绮装;赏不完霓裳羽衣,舞袖歌弦。日子当然过得比他携家云游安定得多,不再饱受漂泊中的风雨之苦。只是,他那颗鲜活和跃动的心却渐渐地不痛快起来了。他首先发觉召他而来的唐玄宗根本不会给他一个宰相当当,连一丁点希望都没有。唐玄宗只是希望李白来歌功颂德,给御用文人的班子里,再加一粒筹码罢了,尽管这样的文人已经不少,但李白名气大,有“谪仙”之谓,让他歌功颂德更有分量。当两个人所想产生如此巨大的悖反时,那就看谁有主宰权了。这时的李白只有听命的份儿,去供奉翰林,做些宫廷的笔墨文章。退一步说,当不了宰相,想开点也罢,连他想与帝王建立“非师即友”的关系的美好愿望,也被击得粉碎。他开始痛苦加深,酒量大了起来,常常演出太白醉酒。不知者以为一般酒徒形象,却又有谁能摸到这梦魇的根柢?接下来的日子里,李白是越发感到生活的环境太不能任意随缘了,总是有形无形地逼迫他,要消磨他意志上的棱角。他又看不惯一些人的仪形,便“戏万乘若僚友,视俦列如草芥”,理所当然使自己孤立。宫中岁月使李白慢慢看出一些道道来:此时的唐玄宗已是撒手不管事了,只做个享福的“太平天子”,凡事交由狡诈阴沉的李林甫和女声女气的高力士。这自然没有他的好果子吃。我想,李白还会更进一步发现这位身兼40余职的李林甫的种种恶行,光是收受贿赂的缣,就有3000万匹。李林甫曾对人说:“想来我不会有个好声名,不如眼前享它个极乐。”这对李白来说,先是惊愕不已,再是憎恶不已,想不到如此天子如此宰相,真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懊悔。他的饮食起居是规律起来了,而他的心灵却一天天沉沦下去,生活的舒适抚慰不了心灵的痛苦,他开始萌生了摆脱屈已于人的念头。从唐玄宗这方面说,他对李白的不信任感也逐渐加深,加上高力士之流隔三差五地向唐玄宗谗毁,久而久之,危机四起。官场上手段说来也十分简单,除了同僚的讥讽挖苦让你每日不得开心外,再就是冷着你,让你无聊、无奈、无助,看不到希望的曙光,如在沉沉夜行。这种无形的折磨使鲜活的生命失去怡悦,眼见春来秋往,又是清冷的冬日了。这时,李白常做的事就是与好友贺知章、崔宗之一起饮酒吟诗挥毫,酒量大,牢骚也大,酒后驰毫骤墨,酣畅淋漓。千百年来有多少客栈高悬“太白遗风”的酒旗,有几个知晓他的醉酒是以求超脱、以求摆脱屈已于人的压抑呢?李白的个性终归是太强了。宫廷内是不需要自行其是的大鹏的,相反的会更需要铩羽的鹪鹩们。如果李白能稍稍克己一点,改一改那种政治上的自负、生活上的狂放、行为上的高傲,总之,改改诗人那种桀骜不驯的脾性吧,那么他的日子就要好得多。其实有许多文人入得宫来都已适应了,原先棱角毕露、生机勃发的生命被调节得柔顺而谦恭、乖巧而圆滑,自然皆大欢喜,不仅仕途顺风顺水,并且笃定在长安久住下去。李白比别人还有一个优越性,那就是他的诗名,他完全可以充分地表现一番,只要他肯“歌德”,大概时人没有谁能与之比肩。唐初有一些诗人就是大写点缀升平的应诏诗而锦衣玉食的,如上官仪就是样板,爱写些“花明栖凤阁,珠散影蛾池”、“沛水祥云泛,宛郊瑞气浮”,虽说浮词艳句,却也是很受用的。有人视此为文人的奴化,有人则视此为实惠,就看各人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了。李白终归是李白,他算计着该走出长安了。下这样的决心是不容易的,这表明他的漂泊生活又将重新开始。当今的人喜欢用“漂泊”这一字眼,以为可以重温英雄梦。可是,不是亲临者,谁能解得开其中的艰辛呢?李白决心已定,正好唐玄宗也认定他不是“廊庙器”,爽快地打发了他。从天宝元年(742)到天宝三载(744),三年的宫廷生活倏忽而逝,这三年没写出什么好东西来,宫廷世象却是看了不少。是得是失,只有他最为清楚了。我所能猜测的是如果李白果真成为仕途一名得意者,也不过宦海一粟,转瞬就消失在我们的视野外;如果李白好好地供奉翰林,修理修理他的心性,那么李白诗篇也不是今日这般形象了。好在历史从来不做虚幻的假定。李白走出长安并远离长安,他又一次地感到生命被怡悦和活力充满。天高地迥,宇宙无穷,他又能够倚风长啸,放纵那枝如椽巨笔,缘情任性地挥洒一番了。如果精擅笔歌墨舞的文人不以自己过人的特长去展示,反而想着换一种活法,这会是怎样一种不实际呢?我想,从李白进出长安的过程是可以提出这个问题的。避长扬短,笔墨荒疏,不免感时叹世,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后悔不迭的呢?从李白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文人自身的脾性真是根深蒂固,长期的个人抒发行为形成的清高孤傲、恃才傲物,不消说难适应官场,文人之间也相互难以调适。魏晋文人是典型,唐人如此,宋人如此,今人亦如此。这也就注定了踌躇满志的思维通常是在纵笔驰骋中的想象世界中出现的。只有在这个世界里,文人可以得到最大的满足,嬉笑怒骂尽随己意,生命越发升腾出旺盛的力量,创造的灵性和恣肆通脱的情怀鄙薄而出。而在其它什么领域,十有八九要打折扣。纵笔无碍,也使文人的幻想得到膨胀,以为文才可以通用无所不达,李白幻想当宰相就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典型。我至今不清楚萌生的根据为何,是恃才而对号入座吧。这种幻想摒弃了无数错综复杂的关系,很有些阿Q那般我爱谁就是谁的直截了当了。这也注定了李白向往的模式是一个空中楼阁,色泽艳丽,却一点用处也没有。从心底焕发出的巨大热情转瞬成为一缕凄清。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一大堆苦恼;功名挫折带来的自我失落的迷惘感;知音难觅的寂寥感,宦途艰难的悲愤感,生命虚掷的忧患感。这种悲剧气息弥漫开来,把他既往的自我陶醉击个粉碎。这时我们也只能说,这是你自寻的愁烦呀!不过,笔墨生涯是很寂寞又清苦的,想从实实在在的笔墨文章中换取声名,只有傻子肯为了。每个朝代都有这样的傻子,青灯黄卷焚膏继晷,柔顺羊毫雪白缣素,写不尽心中哀乐,所谓“穷开心”是也。往往是在静寂的书桌前,文人才感到充实,哲思顿悟,谐趣嘲讽,尽施于腕下。个性孤傲的文人总是难以合群,也懒于与人合作,聚聚散散不可恒久。李白这等人恣情山水行止无定,全凭自己心性,有一杆羊毫,再一柄横挂腰间的龙泉相伴,也足够了。出长安后,山穷水恶,路途迢遥,他似乎没有归宿感,时而在南边扬州、金陵,时而在北面邯郸、幽州,时而又出没于西边的嵩山、襄阳,不免衣衫陈旧风尘仆仆,只是身心渐渐轻盈如燕透明如水,他明显地快活起来了。他感到短暂的生命里放入了超然的美丽,这是宫中岁月一次都不曾降临的。这种孤独与宫中孤独全然是两码事。他孤独的精神从泥沼中脱离出来,浸润在自然之中,那些扑入眼帘涌入耳鼓的长虹瀑布、落日归云、山寺晨钟、新蒲短笋,总是令他铭念和感恩。更惊异的是,他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原先有过的被抛弃的感觉,在自然家园中又获得呵护和温暖。既然人不爱我,就泛爱自然,在与人的交往中失去平衡的心理,在与自然的产和中又得到了补偿。李白逐渐走出了长安阴影,心灵的空明、澄澈,跃然而起。我察看了李白走过的地方,我也先后去过,只是他带着三年长安的体验,那深邃的目光就看到深处去了。这种现象贝多芬也经历过,在维也纳,每天他必定要沿城墙绕一个大大的圈子;在乡村,从黎明到黑夜,也独自在外漫步,不戴帽子,迎着太阳,也迎着风雨。可是他却出语惊人:“全能的上帝啊,——在森林中我快乐了!”文人一快乐,下笔必然畅达,李白的浪漫主义情调越发昂扬和瑰丽,想象奇警华赡,兴会飙举。想来误入长安三年也不是徒耗生命,可视为炼狱吧。为我所感佩的是李白毅然决然地走出长安。文人通常清高又爱面子,由此而致命。体体面面进长安,灰头灰脑出长安,这对谁来说面子上都挂不住,有的因此就耗下去了。除了缺乏决裂勇气外,也怕同僚耻笑。在宫中无论如何煎熬,走到外面,还是很风光的。文人与生俱来的软弱性也就常常被牵制,以致下不了决心。清代的孔尚任在这一点上就比李白想不开,以致心力交瘁。康熙三十九年(1700),孔尚任被一纸公文罢了官,这位曾经与康熙有过面对面亲切交流的文人就是不相信有如此厄运,同时也不想回曲阜,滞留在京华祈盼康熙皇帝的苏醒。同时他也托人为自己说情,只求能留在京城混一碗饭吃。苦苦熬了两年音讯全无,这才无奈地卷了铺盖回到曲阜过他的布衣日子。李白比之孔尚任要积极得多,孔尚任则有些死皮赖脸的模样。他的心灵包袱过于沉重了,他的依据是,自己是孔夫子第六十四代孙,尊孔的康熙不会视而不见吧。文人的这种心思不由得让官场中人连说“呸,幼稚!幼稚”!可以看出,孔尚任心灵的创伤要比李白深切,他的觉悟是十分迟缓和勉强的,尽管他感到仕途凄凉、险恶,却死抱着幻想不放。这样的例子,我们可以在一层层历史的帷幕里找出许多,虽说如今他们都掩于深沉的时光黑夜之后,可是那种求得帝王权贵欣赏奖掖的基因,还是代复一代地流传下来了。“琼杯绮食青玉案,使我醉饱无归心”,宿草经荒,墓木成拱,这样的渴望,终归不会散尽啊!其实,凭借自己一枝彩笔,过一介布衣的生活,写一些出自胸臆的诗文,不是很自在又坦然的么。像我这样无党无派无官无冕的人,通常朴素地做如是想。也许我现在还看不清围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围城内的人想逃出来的悖反本质,但是我还是深切地感到,文人的确有很浓重的流芳百世的思想。想以自己的文才在政治舞台上长袖善舞。不过真的实现了,文人气味也就消散得差不多了,也就不再被称为文人了。在翻动千百年传下来的诗篇时,我总是执著地想,流传久远的,还是那些流于胸臆的文字,它比帝王将相的声名更能长存不灭。现在我讲唐代书法史,也要捎带上李白,他仅留一幅行草小品《上阳台帖》,却也在书法史上拥有一席之地。想想,还是很有可以寻绎的意义的。文人品性上的散漫、随意、即兴,还是比较适合于闲适、淡远的生活。逃禅也罢,道隐也罢,都是一种逃避管束的行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既知如此,何必当初。我记住了晚唐五代的书法家杨凝式,他是完全有资本做一个体面的官僚的。他出身于宰相之家,钟鸣鼎食,镂金错彩。其父也是宦途驰骋者,自然也希望杨凝式如出一辙。他的确也中了进士,并且授中书舍人、兵部侍郎等官职。杨凝式的门第保证了他前景的光明。只是这样,偏使他那一颗文人的本心老大不舒服,他几次以“心疾”、“心恙”为由,与官场拉开距离。什么是“心疾”、“心恙”呢,根本查不出,只有天晓得,但他的确超脱了。流连山水放浪形骸,“且吟且书,若与神会”这是何等的畅快呀!现在我们展开五代书法史,最灿烂的名字就是杨凝式。这是比李白更清醒地认识自己的人。他深知狂狷放浪不适宜官场,只能起祸端,不如早早避世远害、处晦观明,潮起潮落又干我何事!时人称杨凝式为“杨风(疯)子”,依我看,他是比谁都清醒的文人。你读着他的《神仙起居法》、《韭花帖》、会想着在雪白的宣纸上放牧情怀,滋养起自己的独立人格,坚定着自己的持守精神,如一苇扁舟且行且泊悠哉哉,何必都争着成为让人摆弄的廊庙供器。一千多年后读李白诗篇,仍然感受到生命的激情。严格意义上的文人,如果让他绝笔,无异于生命就此了断;如果让他写些应景文章,扭曲怀抱,也是虽生犹死。因此我们通常是以笔墨的情调来看待一位文人是否有品位,从字里行间捕捉他抒发的是真情或者假意。在读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时,面对诗中瑰丽美好的仙界和丑恶龌龊的现实,诗人的叛逆精神达到了极致。抒写真情实感也无所畏惧。和李白相比,宋时的周邦彦也是以真情实感示人的。只不过这位以文笔奉侍皇帝和贵族的词人,博学多才精通音律却用错了地方,只是擅写玉艳珠鲜、偎绿倚红的艳词。虽是发自内心,也就等而下之了。文人总是多种多样的,审美观的相悖,选择自是千奇百怪。因着广阔的选择空间,守不住高洁者,不少翘然一时明朗,千百年后已是黯淡无光。可见同为真情,也格调高下、意境浅深之分野。当然,如果从文人的待遇上称,周邦彦却在急管繁弦的风月场上。自愿沉溺于此,乐不思蜀,似乎是常人之情。不过,耽于安乐放弃自救,似乎也是文人写不出好东西的一个注脚吧!我从长安向西北方向走。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我看完了熬鹰的全过程,真是铭心镂骨的痛。那只被网获的成年鹰隼,两眼迸射着逼人的寒光,它几次想腾跃,返回它精神的天空,却总是被那细硬的铁链扯了下来,一次又一次暴烈地扑击都化为徒劳。它只好不停地用劲喙击链条,企图打开,铁链又冷酷地粉碎了这一梦想。一天过去了了,又一天过去了,寂静漆黑的夜里,秋风凌厉掠过,空旷中无比苍凉。鹰不仅腹中饥渴难耐,更有一种孤独的恐怖沁入皮表,深入骨髓。它的野性、它的傲慢、它的尊严在悄悄地丧失,连同它那逼人的寒光,也不那么有力度了。第五天傍晚,主人适时地出现了,开始给它精神上的抚慰和肉体上的补偿,当他的手轻重适度地抚摸着鹰宽阔的背脊时,鹰的目光已充盈柔顺;当它一口吞下主人递上的鲜肉时,神情上写满了感恩。这时候,主人微笑着解开那条曾被鹰喙扑啄得淤血沾满的铁链,当着鹰的面抛到远处。说来也怪,它已丝毫没有振翮而去的念想了。李白不是鹰,是大鹏,是天马,更确切地说,李白是本色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