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巡察反馈财务违规问题整改案例之六 2024-08-05 09:22:44 相关链接:纪委巡察反馈财务违规问题整改案例之一纪检巡察反馈财务违规问题整改案例之二纪检巡察反馈财务违规问题整改案例之三纪检巡察反馈财务违规问题整改案例之四纪检巡察反馈财务违规问题整改案例之五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团市委和少年宫账目存在科目使用混乱的现象。2017年团市委将邮电费款项由办公费科目列支。”问题。整改措施:团市委办公室召开内部整改会议,对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鉴于我单位未设置会计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依据财政部98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与我市XX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代理记账合同,解决此类问题,确保团市委和青少年宫款项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团市委2017和2018年度采购保险柜、文件柜和办公座椅等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整改措施:按照市审计局《审计报告》要求,已将2017和2018年度采购保险柜、文件柜和办公座椅进行补录记入固定资产账。今后将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及时、清晰的记录各账目。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团费管理不规范。应收账款3937元自2007年以来长期挂账。”问题。整改措施:经核查,应收账款3937元中的2307元已收回入账。余下的1630元,欠款单位为本市XX学校、公用局、经贸团工委、中铁X局等单位,因欠款为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平均逾期已20年以上,且以上单位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已无法查询,无法通过发函方式与以上单位联系,致以上欠款共计1630元,目前已无法追回,经与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沟通,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认定1630元欠款为坏账损失。经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此外,团市委组织部完善制定团费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团费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团费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团费管理。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非团费收入转入团费核算账户。2017年12月,青少年宫筹建处账户销户,账户余额转入团费核算账户。”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此项问题,团市委积极向上级或同级团委学习借鉴团费管理模式,非团费收入不可转入团费核算账户。目前账户余额已转入团市委账户中。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青少年宫2016年和2017年存在财务未记账的问题;2016年现金发放临时工工资,且存在代领现象;2016年会计记账凭证后面附原始凭证为2017年。”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由现任财务人员对2016、2017两年现金日记帐进行补录,财务人员查找出2017年的现金日记账,并将2016年有关现金的账目整理出来。二是组织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有关知识进行集体学习,切实加强财务业务水平提升,要求财务负责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树牢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今后每笔支出严格履行财务支出程序。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标准报销探亲费用。2016年至2018年期间超标准报销探亲假交通费”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立查立纠,对2016年至2018年有关探亲假报销凭证进行核查。组织财务人员找出2016年至2018年有关探亲假的相关凭证,并且查找相关的报销标准依据。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及流程,增加审核人。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存在本市范围内现金报销用油发票现象。”问题。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使用现金报销用油发票问题进行核查。二是市青少年宫已根据《XX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单位现有公车进行了封存。三是同车改办联系对公车进行拍卖处理,相关材料已提交财政局资产科。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不彻底。市残联理事长蒋某自2017年至今仍在签批市残联及三个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单据”问题。整改措施:一是修订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报销票据,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二是制定并出台《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下发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财务审批的通知》,重新印制财务报销审签单据。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 '三公经费’超预算。2016年度市残联'三公’经费预算6.09万元,实际支出16.47万元,超出预算17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5.76万元,实际支出14.68万元,超出预算154%;招待费预算0.33万元,实际支出1.78万元,超出预算439%,2017年度市残联招待费预算0.41万元,实际支出0.48万元,超出预算17%”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进行“回头看”,目的是捋清超标情况,分析超标原因:造成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是因为单位负责驻村工作组车辆的油费、保险费用、维修保养等费用。二是2016年底建立了《市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制度》,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以来,我们严格执行内控制度,2017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没有超出预算。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超范围组织培训。2016年市残联在外省某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举办残疾人托养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参加人员为机关全体、各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各县区残联班子成员及负责残疾人托养工作相关人员共计84人,共支付培训费用16.7万元”问题。整改措施:一是深挖问题根源。针对托养培训资金超范围培训问题,我们召开党组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对制度和规范敬畏程度不够,缺乏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不越雷池半步。二是组织处理。问题的出现 ,关键在党组,尤其是党组书记把关不严,已则成党组书记蒋某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对托养中心主任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杜绝以后此类现象发生。三是严格规范干部培训工作。在干部培训资金使用、培训地点选择、食宿费用标准,讲课费用标准等方面不出问题。在参训人员范围上,注重区分不同层次选拔业务骨干。在培训的标准和方向上,注意对标先进地区,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15-2018年,市残联三家下属事业单位共报废处置包括车辆在内的固定资产价值26万元,账面无任何处置收入”问题。整改措施:针对三个中心报废固定资产没有报废处置收入的问题,我会党组要求:一是今后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XX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按照交办意见,党组对三个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以此为戒,规范固定资产处置方法,履行处置审批手续,将残值及时入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我会将会同驻会纪检组和审计部门对各中心每年定期进行监督和审计工作,防患于未然。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7年康复中心安装监控设备款项9872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整改措施:市残联党组要求康复中心,一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将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的资产及时入账。二是康复中心经咨询市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科后,将摄像机、录像机、硬盘、电视、交换机总计64690元符合固定资产范围的资产录入了固定资产账;支架、网线、电源、技术服务费总计34030元,不符合固定资产范围,按规定要求不需要录入固定资产,8月底已经完成了固定资产录入工作。三是对康复中心主要负责人张某提出批评教育,要求他们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四是市残联将会同驻会纪检组及审计部门,每年对三个中心进行审计监督工作。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康复设备管理漏洞较多,存在廉洁隐患。2017年3月市残联购置199万元的康复设备,其中有102万元的设备未在账面显示”问题。整改措施:2017年3月,市残联购置199万元康复设备,拟将其中价值102万元的设备无偿划拨至我市定点残疾人康复机构某医院社区分院,但经过评估并向市财政局咨询,该机构不符合固定资产无偿划拨条件,故2018年7月,将该批设备记入市残联固定资产账目。针对该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财经纪律,加强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详细清查,认真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坚决防止管理失控和资产流失。二是将大额设备采购列入廉政风险点,由驻会纪检组参与监管,避免出现违反财经制度和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对财务负责人钱某和康复部临时负责人吴某进行提醒谈话,今后要杜绝此类问题发生。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2018年5月年市残联在与某医院联合开展残疾人康复定点合作过程中,市残联投入近100万元的29台康复设备有10台未按规定存放在定点医疗机构,而是作为展品存放于医院下属单位某康复器具制作厂,处于闲置状态”问题。整改措施: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工作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要求,以及市长主持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市残联与港口医院下属单位某康复器具制作厂合作,建立市本级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大厅,并摆放康复器材设备。巡察结束后,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我会党组立行立改,一是已于9月底前将在康复大厅展示的设备撤回,投放到港口医院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使用,完成整改。二是党组责成康复部修改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管理制度,出台了《某市残疾人康复辅助器材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修设备使用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康复辅具使用登记表,做好各类康复辅具的规范管理。三是市残联康复部做好日常监管和效果评估,定期到医疗康复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康复设备在实际使用工作中的康复效果。四是对康复部临时负责人吴某进行提醒谈话。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康复设备的发放过程中还存在实际发放数量小于应发放数量、无发放物品明细、无领用人残疾证明、普遍存在领用人无签字或代签字等”问题。整改措施:针对2016年12月发放的1286件残疾儿童辅助器具存在的上述问题,市残联对辅具发放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无领用人残疾证明是因为残疾儿童尚未办理残疾人证,领用人签字由家长代签。下一步市残联一是进行一次儿童辅具需求筛查,按照残疾儿童需求进行配发,力争在10月底发放完毕。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所有残疾儿童辅助器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辅助器具投入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充分利用,不达标单位撤销定点机构并给予全市通报。三是建立并完善康复辅助器具(设备)管理制度,规范领取手续和表格。完善辅助器具(设备)发放程序、使用要求、机构标准、个人申领等各个环节,建立系统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对康复部临时负责人吴学军进行提醒谈话,今后要严格规范康复辅具发放手续。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失于监管。2016年市残联在全市实施3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中,存在部分县区未填写《某市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调查表》,部分改造户缺少贫困证明或残疾人证明材料,在完工后填写的《2016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中,改造项目、是否满意等栏内均为空白,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2016年我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300户改造资料进行逐一检查,发现32户缺残疾人证复印件,16户缺身份证复印件,7户缺贫困证明材料,13户残疾人没有签字确认。目前所缺资料已经全部补齐。二是举一反三,对2017年、2018年两年的家庭无障碍改造资料逐一进行梳理,查找出资料欠缺问题121处,现已完成102处,其他19处缺失资料,十月中旬全部补齐。三是党组对维权部主任张某提出批评,要求他吸取以前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决不能再出现类似的问题。四是在今后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中,将入户调查、上门设计、施工改造、资料收集、档案管理、验收审核、造价审计等等每个环节都写入工作方案,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完善,彻底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发生。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购买服务签订合同存在随意性。2018年秦皇岛慈善医院、秦皇岛金诺音乐艺术学校及秦皇岛市海港区蓝翔孤独症康复中心三家社会机构承接了脑瘫、智力残疾及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项目,涉及资金360万元,合同规定在签订后30日内将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社会机构,同时在部分合同未到期且没有经过对社会机构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估的前提下,又与之签订了新的合同”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出台了《XX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精神和省残联机构认定新标准,联合市卫健委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重新进行资质评估审核认定。组织市人民医院、市妇幼、市骨科医院等单位专家进行资质审核,现已完成了对全市13家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专家评审。二是对前期各康复机构残疾儿童训练效果、资金使用情况、训练学时、档案资料完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扎实做好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对效果不达标、资金使用不合理、资料不完善、残疾儿童训练时限不足的训练机构限期整改。三是按照省残联及市政府文件要求,市残联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下放至各县区执行。各县区按照相关规定,可自行确定县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也可利用市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训练辖区内残疾儿童。市残联将训练项目资金按照各县区需求实际,通过与市财政沟通,及时下拨至各县区残联,市残联不再组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政府购买服务。四是对康复中心临时负责人吴某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残疾儿童救助项目监管、评估、验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康复效果。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参加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人员条件把关不严格。2016年11月市残联委托市某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办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时,有部分明显不符合参训条件的重度及高龄残疾人,包括有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等级二级、肢体残疾等级一级,最高81岁的人员参加,这些不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同样领取了培训班发放的交通补助”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市残联党组研究出台了《某市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对于培训人员条件、培训标准、任务分配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县区一定要按条件进行培训。二是对教就部主任于某提出批评教育,今后要规范培训范围、杜绝超范围培训。三是对今后培训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通过对政策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加以解决,坚决避免政策掌握上出现随意性。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市残联及下属事业单位在多项财务支出中使用现金结算,且金额较大,库存现金在2017年8月底达到15.65万元,远超规定限额”问题。整改措施:一是督促落实公务卡结算,现金使用量逐渐减少。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目前残联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出差也不再预支差旅费,达到零使用现金。二是财务部门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对经财政部门批准,少量使用现金的残疾人信访费等支出,及时入账,避免到月底形成库存现金。三是自2019年起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人学生助学金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四是党组对计财室负责人钱某提出批评教育,规范财务现金管理。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报销票据审核不严格,存在不规范发票入账问题,理事长蒋玉洪外出考察无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附件不完整”问题。整改措施:一是对2016-2018年差旅费单据进行了全面自查,对问题单据进行了整改,完善了凭证附件。二是根据问题举一反三,对差旅费单据严格审核,要求手续齐全,下县区需有派车单,去外地考察需邀请函等,确保单据完整。三是党组对计财室负责人提出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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