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的能源转型政策存在明显错误
联邦政府认为,未来十年的用电量将基本保持不变。然而政府顾问则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警告联邦政府出现了计算错误,并呼吁德国能源转型部分转移到海外。
联邦政府2010年提出首个具有深远意义的“能源概念,之后定期报告能源转型的进展,由独立的专家委员会评估并提出意见。由明斯特大学环境经济学家安德烈亚斯·洛舍尔(AndreasLöschel)领导的四人委员会在对联邦政府第八次监控报告中,对能源转型政策的一些关键假设提出了质疑。专家组还包括纽伦堡大学的Veronika Grimm教授和德国航空航天中心(DLR)的Barbara Lenz教授以及巴登-符腾堡州太阳能与氢能研究中心的Frithjof Staiß(ZSW)的教授。他们一致认为联邦政府对电力需求的预测有误。这将会带来严重后果。
联邦政府一直认为德国的电力需求到2030年可以保持大致恒定。用于生产氢气,电动汽车和热泵的电力需求的增长可以通过各种效率的提高来弥补。然而专家委员会明确不认同这一评估。科学家点评:“总的来说,电力需求很有可能会增加10%左右。为此,联邦政府对65%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也要相应提高要求。”
今年年初刚刚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必须再次适应不断增长的气候保护要求。从专家的角度来看,德国可能会在未来几年中从电力净出口国发展成为电力进口国。
委员会写道:“为了避免相关的,不要的排放物(核废料)转移到国外,同时限制使用化石燃料和天然气,“可取的办法是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增长。但是,专家们强调说,他们不相信这将会获得成功。专家建议的文字表述:“专家委员会认为,不可能获得成功是因为地域限制,接受问题以及多年来大型国内项目的运营过程所致,”“因此,应该考虑建立欧洲层面的国家项目。”现阶段德国的能源生产能力一直没有满足高需求,为此必须进口氢能源。专家委员会现在建议,部分绿色电力生产也应转移到国外进行。“重要的是创造更多的选择,让条件好,对风能和光伏地面安装系统储备较少的地区受益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强劲增长。”
还应澄清“筹资和供资机制,尤其是在国外进行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投资是否可以抵消单个成员国的国家目标”。这个意思也就是说,如果德国资助并促进了希腊或西班牙的太阳能园,在那里产生的绿色电力应可计入德国的国家目标中。将德国在海外获得的二氧化碳减排信用额度计入德国的国家目标,可以和欧盟商量,总体没有什么问题。
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长阿尔特迈尔表示,专家们给出的评估报告显示,“能源转型在许多领域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并且正在整体上取得成功”。可再生能源为德国的电力供应做出了越来越大的贡献。电力供应“即使在逐步淘汰核能和燃煤发电的背景下也是安全的”。即使受到大流行的影响,2020年还是走在能源转型的成功道路上。”
根据政府报告,2019年可再生能源在电力消耗中的份额为42%,2020年上升到46%。2019年德国温室气体排放量也进一步减少。2020年的气候目标现在预计将会超过,温室气体排放量相比1990年减少40%以上。几年前还预测会存在5%至8%的差距。
尽管取得了进展,经济部认为,仍将面临尽快实现消费和效率目标的挑战。特别是,德国的能源消耗在2019年降至1970年代初以来的最低水平。今年的运输能耗比2020年和2005参考年还是有所增加。
专家警告说:“国外建设选择决不能削弱国内建设的士气。” 尤其在交通运输领域,人们广泛地讨论,改变汽车驱动系统的技术选择不足以实现气候目标。DLR研究人员伦茨(Barbara Lenz)表示,无论电动汽车,燃料电池驱动器或生物燃料的发展如何,“争取达标与达到标准之间仍然存在差距。我们需要改变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