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哪个角度讲,佳兆业的境外债务重组都是值得各方细细研究的案例。从2014年底危机的爆发,到2016年7月完成美金债券的重组,整个过程充满了戏剧性。不同的利益方,不同的策略,不同的侧重点。所幸的是,对于佳兆业美金债券的持有人来说,虽然重组过程犹如过山车,最终的结果还算不错。佳兆业境外债券的重组有许多可以探讨的点,所有这些值得讨论的点最终都会落脚在重组方案中。佳兆业的重组方案也为未来中概债的重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佳兆业的境外债务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分为银行贷款(bank loans)和债券(bonds),其中,银行贷款有三笔,分别是汇丰银行的4亿港币、汇丰银行的7.5亿港币(不同期限)和工银亚洲的2.5亿港币,三笔银行贷款本金共计约1.8亿美金;除了银行贷款,佳兆业还有6笔境外债券,分别是18亿人民币点心债、15亿人民币可转债和4笔高收益美金债,这6笔境外债券的本金合计约为24.5亿美金。境外债券加上银行贷款,佳兆业的境外债务共计约26.3亿美金。佳兆业最终重组方案的出台一波三折,笔者在未来的文章中会详细讨论重组方法出台过程中的博弈与策略。仅从最终的重组方案来看,佳兆业也是做足了准备,显示了诚意。在最终的重组方案中,佳兆业提供了三种重组路径,以供境外债权人选择。(1)New HY Notes and CVRs(新债券+CVRs)。在这种方案下,境外债权人可以按照1:1的比例将索赔金额(allowed claim)置换成新的债券,同时获得CVRs(Contingent Value Rights,即“或然价值权”)。顾名思义,CVRs的价值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是否存在取决于某些条件是否得到满足(Triggering Event)。在佳兆业重组方案中,CVRs的存在取决于它的市值(implied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the shares)。如下图所示,如果佳兆业的市值超过100.75亿港币,佳兆业CVRs的持有人将获得14美金;当它的市值超过125.94亿港币后,CVRs的持有人将再获得14美金。以此类推,当佳兆业的市值超过205.42亿港币时,CVRs持有人一共可以获得70美金的赔偿,因为CVRs的赔偿是基于佳兆业新美金债最小面额1000美元,所以,在最理想的情况下,CVRs的持有人将获得额外7%的赔偿。(注:佳兆业于2015年3月31日在港交所停牌,停牌前的股价为HKD 1.56,市值为80.11亿港币。图片来源:佳兆业港交所公告)方案1是默认选项。如果债权人不做选择,在重组方案实施时,佳兆业将默认债权人(除可转债债权人)选择了方案1。(2)New HY Notes only(新债券)。在这种方案下,债权人可以按照1:1.02598的比例将索赔金额置换成新的债券。相比方案1,方案2少了CVRs,但赋予债权人更多的新债券。(3)Mandatorily Exchangeable Bonds(强制性可交换债券,简称MEB)。在该方案下,债权人可以按照1:1的比例将索赔金额置换成MEB。MEB的换股价格为每股2.34港币,低于原可转债每股2.64港币的换股价格。方案3是可转债债权人的默认选项,其他债权人也可以选择方案3,但是MEB的总量是有上限的。在满足原可转债债权人后,剩下的MEB额度将按照比例分配给申请的债权人。没有分到MEB的债权人将重新选择方案1或方案2。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方案1、2或者3,佳兆业新债券和MEB的票息设计是PIK toggle。如下图所示,在这种设计下,当需要支付新债券或者MEB的债息时,佳兆业可以选择现金(cash)支付,也可以选择非现金的其他等价支付(Payment in Kind,简称PIK)。比如,佳兆业可以向新债券持有人发行更多的新债券来支付票息,这种非现金的票息支付方式有助于公司在重组结束初期保留资金,缓解流动性压力。由下图可以看出,当选择PIK的付息方式后,佳兆业公司2016年的票息现金支出为0、2017年为1%、2018年为2%。只有2018年以后,新债券的现金票息才会大幅上扬至4.1%到7.9%。这种设计为重组后的佳兆业赢得了2年的缓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