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蛎,《我的叔叔于勒》中介绍的海鲜美味,它实在是“太好吃”了
莫泊桑是近代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文学家,它有很多经典的作品,其中就有一篇《我的叔叔于勒》长期入选了中学语文课本的。文章中的主要人物“菲利普”夫妇,带着全家穿戴整齐在码头上盼望着于勒从南美洲回来——但此时于勒正在一条客轮上卖“牡蛎”。
然后,文章中对于勒卖牡蛎,客船上的游客吃牡蛎,描述还特别详细呢: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这种吃法,当然是新鲜的牡蛎,生着吃了。学习了多年这个课文以后,对本文的主要内容,中心思想印象都不够深刻了。就记着一个事儿了——这个牡蛎实在“太好吃了”。
牡蛎,是一种海洋中的“软体动物”,就动物分类学角度来讲,它属于软体动物双壳纲牡蛎目牡蛎科。而且种类还挺多的,据不完全统计,有经济价值能吃的就有20多种了。比较出名的则有亚洲长牡蛎、欧洲平牡蛎、熊本牡蛎、岩牡蛎等等。
按照我们普通人的叫法,这个东西叫做海蛎子就可以了;美食家们则喜欢很文雅地把牡蛎叫做“生蚝”等。当然,也可能“海蛎子”属于个头比较小肉少的牡蛎;生蚝属于肉比较多的牡蛎了。
和很多海洋软体动物一样,牡蛎也喜欢附着在其他的东西上。但是它又不同于珍贵的鲍鱼必须在海底的礁石上,近海、浅海的礁石或者人工投放的连接着浮标的绳索或者浮筏上面也可以。于是,牡蛎很快就解决了人工养殖的问题,而且产量还是比较大的,成了比较便宜或者说价格亲民的海鲜了。
牡蛎的分布可以说比较广泛了,我国南北方的近海海域都出产也都能养殖它。比如我们山东威海的县级市乳山市,就能够养殖牡蛎。而且乳山牡蛎这些年宣传得挺多,已经挺有名了呢。
接下来要说说牡蛎的吃法了,《我的叔叔于勒》那个时代的工业化水平还不是很高海水也没怎么被污染,所以牡蛎完全可以生吃,没有问题了。但是,现在海洋海水环境不能和那个时代比了,所以牡蛎还是烹饪过了吃熟食比较好。
最简单的烹饪方法,并不需要太多的技巧,蒸了吃或者煮了吃都可以。很多自助餐厅里面就有一托盘的简单蒸煮过了的牡蛎,只是壳子厚里面的肉并不多了。然后,再一种比较“流行”的吃法就是烤了吃了,这些年吃“烧烤”很盛行呢。烧烤中有一道名菜那就是烤牡蛎了。只是能用来烧烤的牡蛎是大号的个头大肉多,那价格肯定不菲呢。然后,大多数牡蛎是硬壳太多太硬但是里面的肉太少了,吃起来太不够“过瘾”了呢。于是,又有美食爱好者费点儿劲把牡蛎壳子里面的肉先剔出来,然后烹饪——炸了吃或者油煎了吃。于是,两道好菜(或者说著名小吃)就出来了:这就是炸蛎黄和蚵仔煎了——一北一南,都是著名小吃啊。
牡蛎不仅仅是好吃的海鲜,它的提取物(熬出物)是一种著名的调料,就是蚝油了。这蚝油当然是个好东西了,有人拿它代替酱油使用,也有人在制作简单菜肴或面食比如炒青菜、下面条或者拌黄瓜的时候往里面加入一点儿。能够让平淡的菜肴里面多一些海鲜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