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常见的八大法律问题
春节期间
常见的八大法律问题
大家要注意啦!
加强防范过个欢乐平安年!
一、购物、吃饭方面的法律问题
过年肯定是少不了吃吃吃和买买买。但是以下几点问题一定要注意。
1)去买东西,一定记得索要消费凭证。过年少不了置办年货,大到家电,小到米面,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证,万一出现问题,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
2)要严格按照商品的使用说明书使用商品,切记不要忘记商品或说明书上的警示内容,不然发生了事故,由于消费者自身存在过错,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3) 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声明'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商家'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对民商事行为,只有法院才有'最终解释权',且对于商家出具或声明的模棱两可和约定不明的格式条款,法院将作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
4) 拒绝'模糊'消费。一杯茶、一包餐巾纸,甚至一小盘花生都有可能变成某些酒店赚钱'窍门',包间、贵宾厅和大堂菜价、酒水价格不同,服务员没明确告知造成误解,对于'模糊消费'消费者可拒付。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这样带有“欺诈”性质的消费已经越来越少见,但我们还是要提高警惕的呀。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有告知义务,如餐巾纸要付费等,应在顾客消费前,对其作明确提醒,这样的提示需贴在店堂明显位置或明确地口头告知消费者。
5)“最低消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6)“不准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消费自由,消费者有权利选择在何处消费,对于已经付费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处置。另外,我们时常遇到这样的商家,自带酒水不给开发票或者不开发票送饮料。商家的这种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用法律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二、驾车方面的法律问题
俗话讲,小心驶得万年船。同理,过年开车也当小心谨慎。
1)检查驾驶证。看看自己的驾驶证期限是否有效,需年审的行驶证是否已经进行了年审。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开车回家前先看看自己的驾驶证,毕竟谁也不想在拘留所过年不是?
2) 保证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和准驾驶的车型符合。公安部根据不同车型的驾驶难度和安全要求,将驾驶证签注分为三种准假车型,A照(大型客车)、B照(大型货车)、C照(小型汽车)。其中C照又细分为C1、C2、C3、C4,分别对应手动挡小型车、自动挡小型车以及小型货车、三轮摩托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等。
3)不小心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和保险公司在当地机构联系,并在48小时内电话通知承保公司,说明保单号,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及经过。
同时,提醒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应该对自己的车辆和相关保险做一个检查,以免万一出现情况,碰上保险公司的免赔条款,从而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如驾驶证无效的,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三、拼车方面的法律问题
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拼车回家过年。车主在自己出行时顺路带一些同路人,节省养车钱的同时,也给他人带来了方便。不过,拼车虽方便,但是有风险。
1)首先要谨慎选择“拼友”,因为一旦一起拼车出行,自身的安全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车司机的驾驶水平,应当对其驾龄、驾驶能力等有必要了解。
2)拼车发生交通事故,适用《侵权责任法》与《交通安全法》的一般规定,由对事故具有过错者承担赔偿责任。
3)依据“过错原则”,若拼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外人员受伤且拼车方负一定事故责任,则应由事发时驾驶车辆的人员来承担,若此时驾驶车辆的并非提供拼车车辆的车主而系搭乘人员,则由其对车外人员的损失依法进行赔偿。如事故的责任在于第三方,车主和搭乘人可向第三方索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喝酒方面的法律问题
过年亲友欢聚莫劝酒,致人损害需要承担责任。
不管多高兴,饮酒还是适量为宜,亲朋好友在一起欢聚饮酒时,宴席的组织者、劝酒者等对饮酒者负有一定的照看、帮助等义务。 如果饮酒者出事,以下几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此时,若出现意外,酒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春节期间,如果因天气寒冷,导致醉酒者发生冻死、冻伤的事故,酒友同样担责。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五、旅游方面的法律问题
每年春节,有不少朋友选择出游,但是跟团旅游被坑的新闻屡见不鲜,我们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被坑呢?
1)跟团出行要正规,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旅行社。出境旅游要查看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出境旅游业务”。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微信朋友圈、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
2)跟团出行是服务,合同签订要仔细。市民、旅游者应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景点、游览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赔偿等相关内容,并索取正规发票。
3)旅游安全要注意,意外保险需购买。春节期间旅客人流密集,需要大家妥善保管身份证、护照、签证等身份证明和凭据,防止遗失;参加登山、探险、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者在旅行前应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出发前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建议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及线路特点,适当购买人身安全、意外伤害、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必要险种。
六、放鞭炮、烟花方面的法律问题
1)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燃放爆竹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燃放烟花爆竹损毁建筑物、财物的,财物损失者可以要求赔礼道歉、停止损害,赔偿损失。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根据人身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2)购买烟花,要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网点购买。并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的使用说明进行燃放。
3)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必须进行合理选择,注意避免在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油漆罐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或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进行烟花爆竹的燃放。另外,今年北京继续实施五环路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且禁放区相比去年进一步扩大,吐珠类和组合类烟花禁止销售、燃放,消费者购买实行实名制。北京警方也提醒过大民众,在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每日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4)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5)如果别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了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当事人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受伤需要治疗的,应保留好必要的病例材料和医疗费用票据;损失财物的,原始购买票据要妥善保留,受损物品要在第一时间拍照保存好现状;如发生在小区或其他公共场所,要与管理部门沟通调取相应的监控录像并保存;如有证人,应保存好联系方式以期可以出庭作证,从而为维权创造条件。
七、打架方面的法律问题
打架成本很高,赢的进“局子”,输的进医院。千万不要让一时的冲动毁掉春节甚至人生。
1)打架构成轻微伤:直接成本=5至15日拘留+200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打架构成轻伤:直接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0元左右的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3)打架构成重伤:直接成本=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4)打架的附加成本:公安机关列入前科劣迹人员+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生意工作遭受更大损失。
八、春节加班的法律问题
春节放假不仅具有民俗性,也具有法定性。我国实行8小时工作制,并规定在春节等法定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同时,《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所以,春节加班的,可以要求支付不低于工资三倍的报酬哦。
另外,有些企业习惯在春节给加班的员工发“红包”。其实,“红包”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奖金;而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额外提供劳动的补偿,两者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因此,“红包”无法直接代替春节期间劳动者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