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大数据“熟杀”过吗?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某个平台订购产品,如果用VIP账户登录,发现价格反而比普通账户登录的价格还要高。如果一个人一直只使用VIP一个账户,而对价格又不是很敏感,那很可能就是支付比其他人更高的价格。这,就是杀熟。

因为这些互联网平台公司拥有庞大的大数据,你一打开它的应用程序,你的一切在系统面前一览无余,对于以利润为目标的公司,怎么能够去抵挡这种疑惑?它需要抵挡吗?它需要的是去发现更多诱惑!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胡女士诉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案情很简单:

胡女士一直都通过携程APP 来预订机票、酒店,因此,是平台上享受8.5

折优惠价的钻石贵宾客户。2020 年7 月,胡女士像往常一样,通过携程APP 订购了舟山希尔顿酒店的一间豪华湖景大床房,支付价款 2889 元。然而离开酒店时,胡女士发现酒店的实际挂牌价仅为1377.63 元,胡女士不仅没有享受到星级客户应当享受的优惠,反而多支付了一倍的房价。

本来以为是VIP可以有更多优惠,然而实际却是相反。胡女士将携程告上法庭。

法院的判决获得很多人的欢呼,并被誉为“大数据杀熟”第一案,具有标志性意义。人民法院报在7/17发表文章,“以司法裁判向大数据杀熟说不”(见人民法院报/2021 年/7 月/17 日/第002 版)。

法院判决结果:

携程公司赔偿胡女士投诉后携程未完全赔付的差价243.37 元及订房差价1511.37 元的三倍,支付赔偿金共计4777.48 元。

这个结果值得欢呼!

然而,抛开作为律师职业对法律的看法外,我觉得更应该从社会来看这个问题,过早欢呼,可能带来失望。

事实上,本案中,消费者个人是获得了保护,但是有几个方面的现实,导致保护只能是一个一个的点,还无法达到面的保护。

1、诉讼成本高,获益少是主因。如果损失几十、几百块钱,而诉讼需要花费上万,加上时间等隐形成本,多数人就放弃了;

2、证据收集难度大,这是互联网时代普通公众对互联网这种大型公司的严重不对称劣势。上述案例中,胡女士如果没有注意酒店大堂公布的价格并做固定,如何确认人家的价格歧视?如何证明被杀熟?

3、如果这些平台公司不那么贪心,只加价15%,这又如何和普通的商业交易区分?我认为这是没有答案的。

深圳市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有关于杀熟的条款:

第六十九条   市场主体不得利用数据分析,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交易相对人的实际需求,且符合正当的交易习惯和行业惯例,实行不同交易条件的;

(二)针对新用户在合理期限内开展优惠活动的;

(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规则实施随机性交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所称交易条件相同,是指交易相对人在交易安全、交易成本、信用状况、交易环节、交易持续时间等方面不存在实质性差别。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其法律责任规定: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千万元;并可以依法给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场主体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垄断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或者反垄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罚款5000万元。罚款的威力不一定很大,但是行政处罚的威慑则严重得多。

这些杀熟行为得以实现的基础是数据,最关键的是个人信息。因此,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最基础的工作,也是最需要得到切实保护的。

国外曾经提过一个概念:信息遗忘权,即我要求某个网站把我的个人信息完全擦除掉,完全忘记。如果这个概念能够进一步发展,并适合中国国情,那么利用个人信息的优势就将大为削弱,这种情况下的各种“被针对”才有遏制的可能性。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深圳房建部副主任

广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曾成功代理死刑改判无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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