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汤美学:汤感的最大公约数
我似乎触碰到了一只房间里的大象,—— 茶行业这个房间里的大象 … …
那就是对于茶的追求,人们愈来愈趋向于达成某种共识,比如原料产区、加工工艺、仓储环境等,这都还好。而在这所有的共识里,我最不要接受的便是针对各种茶品汤感描述的共识。当然,这种“共识”大都是品牌自己给出的,且大都简洁明了。这其实应该算是一种“被共识”,而很多茶友消费者也便被这种刻意的“先入为主”指引下认为这款茶似乎应该就是这个味道,或者说应该只是这个味道。
一说某个茶或某个茶类,就应该是那个味道,就只是那个味道 … …,这便逐渐成为了人们之于茶之品味的“最大公约数”。唉,郁闷啊 … …
我们且不论那种一以贯之的冲泡方式很难将各种茶品呈现到位,就说这种倾向本身显然已经与审美理念背道而驰了。
审美的一个核心过程便是去深入细腻的感知对象,以发掘其与其他的差异特征,这将必然导致对该类事物描述的复杂化,而非是简单概括。古代人能将战马细分出二、三十个品种,就比如昭陵六骏你能区别出多少细节差异;能将一个色类分出若干种细类,就比如蓝分天蓝、海蓝、湖蓝、霁蓝、靛蓝,以及接近于蓝黑的茄皮紫;就连闲来无事斗的秋虫蟋蟀都有大几十个品名。而现在我所能做的也只是将茶汤中的感知项目,比如甜,细分出七八个等级来。
审美本身就是一个细化、复杂化的过程,而非简单化、粗糙化,—— 茶的品饮注定是追求一种审美体验,我重申这一点。
回过头来看那些个”最大公约数“,基本不具备什么审美价值,大都是些类似于盐咸醋酸、班章苦、冰岛甜之类,仅有个浮皮潦草的参考价值。所以品牌对于某款茶的汤感描述我基本上是不看的,—— 反正也没有我泡的好喝。
要说古人描述从未概括也不准确,就有人将羲之字风概括为”妍媚“二字,—— 我的妈,啥叫妍媚啊?自个儿钻研去吧。
形容献之字风,”较其父为之一变!“—— 得,又得琢磨个几年。
可见古人之概括是在为你指明一扇门,并吸引你进入,当代的概括断无此用。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古人的言简意赅中更像是蕴含着一个”最小公倍数“,使彼此得以在当下建立共鸣,并推而广之去触碰更高的“公倍数”,就如伯牙与子期。
显然,使用“最大公约数”的理念去描述一个本该属于审美层面的东东,—— 太 Low 了… …
那头大象业已存在。无视它,不能说导致了中国茶学发展的偏颇吧,但至少也拖了开汤品鉴阶段研究与发展的后腿。
既然我能触碰到它,我想还是让它去它该去的地方吧 … …
我是空山,这里是空山茶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