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书大师沃兴华的流行书风,到底能给我们带来哪些思考?

时代已进入了21世纪,使书法艺术跟追时代、符合人民审美需求是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理论家的青仟。这四部著作的山版,为书法艺术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考。

人们常说勤奋出天才,但这句活拿到现实中时一点也不正确,因为只勤奋而成庸才的大有人在,以前我们称为傻博士,现在我们又看到了太多的傻博导。

沃兴华可能就是其中一个不错的例子,在我的眼里,沃兴华在书法学习上是一个过于勤奋的学生,恨不得每天二十四小时写毛笔字,在没拿毛笔的时候也会拿着圆珠笔或者铅笔之类的工具划来划去,但到现在为止,我看他还没有解决好一个书法的基本功问题,归结起来讲就是没有解决书法中的“筋”与“脉”的基础。

从一开始学习书法,沃兴华就找不到一个书法的有效命脉,当年他拼命地学习周慧珺的书法,因学习不得法而练就了他的“赘肉线”,后转学赵冷月,又错把书法理论中的“拙”误作“摆字”,以为只要将字的结体东“摆”西“摆”,字就会变拙,结果“摆”断了笔画间的气脉。究其原因,帖派(我不用帖学一词,因为帖学教条了帖派书法)流美,而碑学求“拙”,这当然是书法理论史的演变,但并没有说书法不要“筋”与“脉”,而相反碑学就是要让书法强其“筋”,充其“脉”,所谓的书法要有“金石气”,就是要有“筋”,所谓的书法要“雄强”,就是要强其“脉”,然而这对一个练了这么多字,写了这么多自称为书法理论文章的沃兴华却对碑学理沦的理解一点都不深入,这就让人怀疑其方法论上有问题。或者可以说,沃兴华的书法因早年先天不足而长歪了身体,后天再调理也长不正它正常的书法形象。

书法到了九十年代已是一个在理沦上主张碑学战胜帖学,意趣压倒法度的时期,以实现书法的新古典主义(我在八十年代中期也是这样主张的,但到了八十年代晚期直至现在我一直对其持批判的态度,这种态度首次在《朵云》一九九一年第一期我的《评新文人艺术》一文中表示)。

而从书法的新古典主义实践来看,也并没有如书法批评界所认为的那样是实现了新古典主义书法理想。确切地汫,书法批评界主张的新古典主义换来的就是我们所称的“流行书风”,它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书法的核心命题“书”被“摆”所替代,“书法”变成了“摆法”,然后“写”字自然也成了“摆”字。所以这个时代对书法最大 的误解莫过于不是通过“写”而得“意趣”,而妄想以“摆”的方法速成“意趣”,用传统书论中对“逸”即“纵任无方”的经典解释来重审当前的“流行书风”,就可以知道这时代的才情何以丧失至此,真让人深知我们这个时代完全只有新古典主义的愿望而无新古典主义的基础。

沃兴华学书法一开始就与赶风头有关,谁的书法流行就学谁的,尽管他也临了不少碑帖,但他用笔中的“赘肉线”和结体中的“摆”字法一直没有得到过纠正,所以一写起字来就惟恐线条不拙、结体不拙而将笔画扭来扭去和用笔毫使劲地擦纸,这种不是通过由内而外的线条运动生成的“拙”,已经害了这一时期的书风,就像一个习武者,不练内功就开始张牙舞爪,结果害得筋脉扭伤或者全断那样,“流行书风”之所以成了“缺筋书风”或者是“断脉书风”就是由这个原因促成的。

所以,和其他的流行书法群体一样,沃兴华也积极成为其中的一员,用了他那“赘肉线”和“摆”字法去临摹了他所认为的拙字帖,结果既歪曲了“拙”的笔法,也歪曲了“拙”的结体的原本含义。

所以尽管他以后为了赶时髦而去学日本书法中的少字数和局部空间放大的书法(沃兴华得意地认为这就是现代书法,然而他不知道这离现代书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参见我的《理解现代书法》一九九四年,江苏教育出版社版),但都因其用“赘肉线”和“摆”字法在宣纸上摆来摆去,而使他的书法的缺点也在局部书法中越放越大。

这种缺点同样也是所有“流行书风”成员们的缺点。以至于沃兴华的勤奋提供给了我们一个如何才是没有学好书法的事例,即是说,要进入新古典主义书法领域,需先回到书法的“筋”与“脉”的运笔和结体的传统书论核心中去,而不能像沃兴华,包活像沃兴华这种“流行书法”队伍那样用“摆字法”求得听谓的“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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