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去年我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计提了15万元的坏账准备金,5月底之前汇算清缴还需要纳税调增吗?

疑问一

老师,去年我根据应收账款余额计提了15万元的坏账准备金,5月底之前汇算清缴还需要纳税调增吗?
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15万元
贷:坏账准备      15万元

答复

由于计提的坏账准备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需要纳税调增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提醒

1、一般企业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
2、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 “坏账准备“账户。
3、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扣除是有时间限制的!坏账损失的扣除是需要证据的!
4、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若是要做到税前扣除,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坏账已经实际发生
2)会计上已经做了损失处理
3)证明损失的外部和内部证据链
4)汇算清缴年报填报了A105090表
5、目前,只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金融企业贷款损失、保险业、证券业、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等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

疑问二

假设2021年发生符合税法扣除条件的坏账5万元,请问如何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答复

发生坏账的账务处理:
借:坏账准备      5万元
贷:应收账款      5万元

提醒

符合规定的资产损失可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减5万元。

申报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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