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书法及书法家的理解
近期,我看了一些人对毛泽东书法的评论,有人认为他是伟大的书法家,是当代草圣;有人则认为他称不上伟大的书法家,更不是什么当代草圣,只不过是字因人贵而已。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我既没有读过书法作品书籍,更不会产生什么书法书法作品,因此不可能去评定谁是或不是书法家。不过,虽然我是一个书法门外汉,我还是想谈谈我对书法及书法家的理解。
我的直观感觉是:既然是书法,它应该有几个必备的要素:
一是有严格的法度要求。作为书法,在谋篇布局、字体结构、一点一画运行等方面,都应体现“法”的要求和神韵。无“法”即为乱,既乱难称法。比如草书的连贯和多变;楷书的端正及内蕴等等,守法者即为书法,而对法的理解的深与浅、表现得淋漓与生硬等,则标志着书法水平的高低与成就的大小。
二是有鲜明的个性特征。书法艺术应该是个性艺术。书法表现的是书法作者的学识、修养、气韵、境界以及对“法”的理解和风格的彰显,是对所书写内容的理解、对美学艺术的理解,甚至对生活的理解。诸多“理解”的不同,自然表现的书法个性也不应相同。缺乏鲜明个性的书写不应称之为书法,或者说不能称其为高层次的书法。比如流行于明清两代官场的馆阁体、现在报纸杂志上的印刷体等,又比如你通过描红所描出的文字。
三是有普遍的社会认可。书法是一种美,是美即可享受。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书法表现形式或是自己的独创新体,都必须将美作为书法的最大价值体现和最终目标追求,都必须让品赏者能看到美、能感受美、能学习美。而这种美则必须是大家普遍认可的。那种只有极个别、极少数人才感觉到美的书法,有可能将来它也可能会成为一种新的书法类型,但在现阶段很难被大家、被社会定性为书法。比如现在视频上怪诞、离奇的所谓书法,至少现阶段很难被大家接受,拿到市场上估计也难进行交易。
四是有历史肯定的存在价值。由于文字具有较为长期的历史稳定性,那么作为书法作品,一般也应具有较为稳定的历史肯定价值。甲骨文几千年了,钟鼎文几千年了,它们的美学价值依然被我们肯定着。但唐朝武则天生造的几个字,不论书法家把这个自造写得如何美,但武周朝代一结束,这几个字也就在历史的天空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更别谈什么书法的历史审美价值了。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书法家呢(且不说其艺术造诣高低、历史评价厚薄)?
一是能够把大家普遍认可的书法法则自觉地运用到自己的文字作品中的人,且有比较熟练的表现;
二是能够在书法作品中较为稳定地表现出自己的情趣特点和艺术追求,能够通过大家的品评来赞同自己的审美观点。
三既然能称为书法家,自然应对书法有较为系统、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并且在具体实践中有一定的表现。当然,你既可对各门书法艺术有精深的研究和现实表现,也可以对某一分支有精深的研究和现实表现。这就像作家一样,你必须对小说、散文、诗歌等诸多文学体裁均有所了解和掌握,并能做出一定的表现。在此基础上,你既可以长于诗词歌赋,也可以精于小说、散文,既可以擅于剧本,也可以偏爱其他文体等等。
四是既然能称为书法家,一般不应犯至少不能多次出现诸如字体比例失调、布局章法有明显缺陷、文与意毫无内在关联等低级错误。不能说篇篇锦绣、字字珠玑,但至少大多数作品应体现出自己的艺术性来。
通过我对以上有关内容的理解,我个人为认,毛泽东不但是书法家,而且是卓有成就的书法家。因为他能把作品以自己的风格较好地表现出来,可见他对书法是研究过并有自己的心得的。但是不是伟大的书法家,是不是当代草圣,最好的评定者还是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