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操作】合伙型基金双GP模式及其运作实务要点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双GP模式本质是对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三者关系的深度运用,这在《【专业解惑】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区别和联系》一文中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换言之,双GP模式是基于合伙型基金普通架构基础上的创新,从当前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双GP基金来看,有限合伙型基金双GP主要有三种可行的模式。本文将针对双GP三种模式在设立、备案和运作方面进行系统分析。
基金业协会基金备案AMBERS系统中,双GP基金备案只能备案在一家基金管理人名下。若私募基金由多家管理人进行管理,可以在本页添加其他管理人信息。管理人之间应自行协商,只能有一家管理人填写基金备案信息,该举措意味着双GP单管理人模式已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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