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在宜兴陪伴你的第2709天
前段时间,微信公众平台《在宜兴》发布了一篇《宜兴苏BH***3白色轿车车主被罚》的文章,该轿车在荆邑大桥南面红绿灯处,向车窗外扔出一个矿泉水瓶,最终被罚。
可就在近日,宜兴又发生一起街头车窗抛物事件,并被行车记录仪拍了下来。7月11日,宜兴一网友在东氿大道上正常行驶,旁边一辆白色苏A牌照的标致,不停地向自己车辆靠近(从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出),网友便立即减速并鸣笛提示,谁知该车辆后座突然打开了窗户,扔下来一坨白色的纸巾一样的东西。车窗抛物,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存在交通隐患。天气这么热,环卫工人甚至要冒着生命危险跑到马路中央将垃圾清理掉。自己的车内就真的没有放置面纸的地方吗?就不能下车的时候顺便扔到垃圾桶里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物”。试想如果抛出的垃圾、杂物“飞”到后面车的前挡玻璃上,或是后车为了避让杂物紧急刹车、突然转方向,都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对于驾车人车窗抛物的,交警部门可对其处以50元罚款;对于乘车人车窗抛物的,由交警部门对其处以20元罚款。
这位苏A轿车上扔垃圾的人,
宜兴容不得你随便在街头扔垃圾!
强烈谴责这种破坏社会文明、
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人。
来宜兴做客极尽地主之谊,
要是不文明,我们可就要曝光了。
为了鼓励更多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随手拍,形成全域创建、全民参与、全员行动的局面,掀起文明城市建设的新热潮,对参与文明城市随手拍的市民进行抽奖。每月25日抽取35名左右幸运参与者(根据参与人数动态更新)。特等奖价值1000元1名、一等奖价值500元4名、二等奖价值300元10名、三等奖价值200元20名。(加油卡,新华书店书卡,宜礼兑换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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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同一问题不同市民拍摄,以时间先后顺序作为标准,最先拍摄上传的市民有资格参与抽奖。2. 对同一问题间隔三个月以上,问题仍存在,二次拍摄上报的信息视为有效信息,仍有资格参与抽奖。对同一个问题三个月以内多次拍摄上报的市民仅第一次上报时有资格参与抽奖。3. 对弄虚作假、恶意制造城市管理问题、破坏市容环境拍摄上报的,经查实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