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 |“束脩之礼”解

《论语述而》中“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这段话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孔子说,自己备好十条干肉作为见面礼敬献的,我没有不教他的。”另一种解释:“孔子说,自己可行束带修饰之礼即年满十五岁以上的学生,我没有不教诲的。”主要分歧在于前半句,“自行束脩以上”,释义不同,立见孔子招收弟子的标准也由此大相径庭。

“束脩”含义到底是“十条干肉”,还是“束带修饰之礼”呢?历来分歧不一,笔者先亮出意见,第二种所谓束带修饰之礼的解释完全悖于常理。

孔子自述,自行束脩以上,未尝无诲。古人相见必有贽见礼,《礼记·曲礼下》:“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挚匹,童子委挚而退。”孔颖达疏:“童子见先生或朋友,既未成人,不敢与主人相授受拜伉之仪,但奠委其挚於地而自退辟之。”童子与主人不能直接相授受,只能将礼物放在地上,退出来,足见上下尊卑有序。别说古代,即使是现代我们到别人家里去,都不能空着手去,这是日常社会的风俗习惯,再寻常不过的礼节。

礼的本义是用玉帛之物敬奉神灵,礼因物而变得可信。十条干肉是礼,是尊师的诚敬心,也是师生之谊的信物。孔子所看重的是尊师重道之礼,求学向上的诚意。《论语·八佾》:“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以复礼为己任的孔子,物在他哪里并不注重,即所谓“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拜师用常礼,还有人说孔子收费很高,十条干肉价值不菲。殊不知,中国古代农业社会里,农民家家户户都会养猪,熏制腊肉是生活常态,不是什么贵重物品,再怎么穷的人家都能拿得出来。与师道相比,十条干肉的薄礼简直太轻了。

孔子首创私学,推行平民教育,有教无类,学生多半是贫民、卑贱者出身,遇到孔子之前根本没上过学。如果按第二种解释,孔子十五岁以上的学生才收,那么颜回十三岁入孔门做何种说法。如果说需懂自行束带修节之礼的才收,像野人般性格的子路,如何能师事孔子。“自行束脩以上”,语法上也不通,束脩已是束带修饰之礼的意思,“以上”二字不觉多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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