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独生子女家庭注意,新规下,这3类房产或不能过户
近期广发银行和西南财经大学联合发布了《中国城市家庭财富健康报告》,《报告》显示:中国家庭资产配置中,房产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占比高达77.7%,这也就意味着一个家庭除去房产之外,其他资产占比仅有20%,这还包括汽车、现金以及其他资产。
仅根据这一项数据,我们就应该知道房产对于中国家庭来说到底有多么重要,房产是中国家庭绝对的核心资产。并且房子对于国人而也有其他重要的作用,首先房子能给整个家庭多带来安稳与安心,这是租房所不能比的,一般在城市中租房非常不稳定,租房者通常会经常性搬家,这会给人带来一种漂泊之感;然后房子还有很多附加的功能,比如说结婚需要买房,有时候房子和教育挂钩,只有拥有优质的学区房,才能去当地的优质学校上学,拥有房子还能享受其他很多优质的城市资源。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买一套房子需要掏空个人甚至整个家庭的钱包,同时还要背负好几十年的房贷,承受几十年的房贷压力,但是很多人买房的热情依然不减,总而言之,房子对于中国人来说真的太重要。
房子一直都是人们最关心的事情,不过人们关心的不仅仅是买房,还十分关心房产的继承。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中包含了最新的继承法,关于房子的继承有了新的规定。在继承新规下,这3类房产或不能过户,1.5亿独生子女需要注意。
第一类:设立居住权的房子
居住权是《民法典》最新提出的概念,所谓居住权就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案例:老张一个人居住,老张的儿子小张因为工作原因不能照顾老张,一直都是保姆小王照顾老张,老张为了感激保姆小王,就给保姆小王设立了10年的居住权。
虽然房子不是小王的,但是小王拥有房子10年的居住权,在居住权生效期间,小王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即使老王拥有房子的使用权,也不能把房子进行出租。并且如果老王去世的时候房子还在居住权生效的时间内,小王即使继承了老房子的房子,也不可获得房子的居住权,因为房子的居住权不可以进行转让和过户,只有等居住权设立的期限过去,小王才能拥有使用这套房子的权利。
第二类:没有设立遗嘱或者遗嘱上未明确继承人的房子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新的继承法中却并非如此,新的继承法中规定了第一顺位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也就是说即使是独生子女,也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
因此如果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并没有设立遗嘱或者设立遗嘱的时候并没有明确房子的具体归属,那么在继承房产的时候就会产生纠纷,孩子不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自愿放弃继承房产,那么这套房子均等继承给每一位继承人,子女也就无法顺利过户。
相信大多数被继承人都会想让自己的子女完全继承房产,因此被继承人一定要提前设立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明确房子的唯一继承人是自己的孩子,这样才能确保以后房子能顺利过户给孩子。
第三类:老家的宅基地
宅基地的继承分为两种情况,宅基地上面建设有房子和单独的宅基地。
首先如果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子也就是单独的宅基地,那就要看子女的户口问题,因为现在很多农村子女进入城市打拼,把户口迁为城镇户口。也就是说子女是城镇户口的话就无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子女还是农村户口的话,还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子女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宅基地上面建设有房子,房子属于父母的私有财产,因此不管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都可以继承农村的老房子,并且继承的方式按照“地随房走”,也就是说只要继承了老房子,不管是城镇户口子女还是农村户口子女,都可以通过老房子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不过如果子女是城镇户口的话,虽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依托于房子而存在,也就是说如果未来房子自然消亡的话,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消失,宅基地会被村集体回收,并且依靠地随房走获得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转让也不可继承。
结语:独生子女的家庭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家中有以上3类房产,一定要特别注意,有可能这几类房子会面临无法过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