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大师胡塞尔:意识的本质是什么?它才是胡塞尔现象学的起点
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介绍,20世纪著名的现象学哲学家,胡塞尔的哲学思想。今天我们聊一聊:意识的意向性。
前面我们介绍了,在胡塞尔年轻的时候,听了他的老师布伦塔诺的哲学课,了解到了关于意识的意向性,这个理念其实是有点偏心理学的,布伦塔诺是德国著名的意动心理学派创始人。布伦塔诺认为,心理现象或意识的本质是意向性的,一切意识都是关于对象的意识,不可能有意识,但是没有意识的对象。布伦塔诺认为,心理学不是研究感觉、判断、情感等心理的内容,而是要研究感觉、判断、情感等心理的活动或者说意动。
意动和内容是有区别的。比如,我们看到一种颜色,颜色就是内容,看见才是意动;听见一首歌,歌就是内容,听见才是意动,换句话说,意动就是我们意识的活动,意识是一定有对象的,就像我们说“我看,我听”的时候,如果没有对象,那你这种意识就完全没有意义了。所以,意识的本质就是意向性,意识总是对应着外在的对象,或者说,意识,就是意识到某个对象。
这个认识事物本质的思路,其实和海德格尔认识存在的思路是类似的,或者说胡塞尔影响了海德格尔。在海德格尔的哲学里面,有两个关键的词:存在者和存在。我们讲过了“存在者”和“存在”的区别,简单来说,存在者就是一个凝固化的对象,它只是内容,而“存在”才是让一个“存在者”呈现、显现的一个过程。比如花是一个“存在者”,而花开的过程才是真正的“存在”。这有点像胡塞尔哲学里面的意识和对象内容一样,对象只是一个凝固化的存在,是意识让它有了存在和显现的过程。简单来说,不管是海德格尔的存在,还是胡塞尔的意识,都更关注的是过程,而不是对象本身,意识的本质是意向性,它永远在指向某物。
好了,我们还是回到胡塞尔的现象学,我们理解了,意识、意向性和意动的关系。那这和胡塞尔提出的“回到事物本身”有什么关系呢?这就要回到,我们是如何认识事物的,这个问题上来。我们说我们认识某个事物,这里的认识当然不能脱离意识的作用。换句话说,所谓的“回到事物本身”,就是说要回到我们一开始纯粹意识指向的那个事物,“事物本身”就是“意向对象”,但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意向对象和外在的,我们所见所闻的物理事物并不是一回事,它包括了,外在的、想象的、不存在的对象。
就像胡塞尔说:“如果我表象一个上帝或者一个天使,一个智慧生物或者一个圆的四角形等等,那么这个在这里被指称的,和超越的都是被意指的,因此是一个意向对象;在这里,这个对象是否存在,是否被虚构,或者是否荒谬的,都无关紧要”。
也就是说,意向的某物是一个观念性的对象,即使意识和外部实在,或者意识的具体内容没有发生关系,意识也因为它的“指向性”而保持了完整性和主动性。因为意识的指向性是它的本质,没有指向性的意识就没有任何意义。
前面我们讲了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哲学思想里面,他区分了两种存在: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自为存在也就是人这种存在,而自在和自为存在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意识,是意识赋予了人这种自为的存在以意义,从而和其他的自在存在区分开来,在萨特的思想里面,意识是绝对自由的,也是盲目的,但意识也是具有指向性的,这一点他继承了胡塞尔现象学里面的意识的特性。胡塞尔也认为,意向活动是赋予意义的活动,在意向活动中,即使是最简单的表现被赋予了意义和内涵。就像大自然的山川河流,日月星辰本来是无意义的,但是人的存在,意识的存在,赋予了它们意义;手机、电脑、桌子、椅子的意义是人的意识所赋予的,如果没有“苹果”的概念,我们看到这个东西可以是任何东西,但绝对不是一个我们所理解的“苹果”。
好了,今天我们了解了胡塞尔现象学里面意识,和意识的意向性的话题,也聊到了胡塞尔对海德格尔和萨特哲学思想的一些影响,其实西方哲学思想很多地方是类似的,只是他们各自用不同的概念体系构建了自己的哲学思想体系。不管是胡塞尔的“意识”,还是叔本华的“生命意志”,还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他们都是在探寻世界的本质,这一点是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