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 | 30歲到66歲近30件尺牘(高清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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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065年,蘇軾30歲時所書的《寶月帖》,到1101年,蘇軾66歲時所書的《江上帖》,時間跨度36年......
在這些尺牘中,我們盡可以看到蘇軾書風的發展演變,從早年的用筆精到,到老來的漸近自然,每一件信札尺牘,都各具姿態,神采飛揚,在有法、無法之間。
我們一起來欣賞吧:
書於治平二年(1065)
大人令致懇。為催了禮書,事冗,未及上問。昨日得寶月書,書背承批問也。令子監簿必安勝,未及修染。軾頓首。
書於1071年(熙寧四年)
軾啟。適辱教不果。即答悚悚。晚來尊體佳安。惠貺臨安香合極佳妙。領意之厚。敢不捧當。但深感怍也。謹奉啟。上謝不宣。軾再拜。運句太博閣下。十六日。
書於熙寧四年(1071)
軾啟。辱教。具審孝履支持,承來日遂行,適請數客,未得走別。來晨如不甚早發,當詣見次。梅君書寫未及,非久差人去也。李六丈近遣人賚書去,且為致懇。酒兩壺,以飲從者而已。不宣,軾再拜。至孝廷平郭君。三日。
書於元豐元年(1078)
軾啟。辱書,承法體安隱,甚慰想念。北遊五年,塵垢所蒙,已化為俗吏矣。不知林下高人猶復不忘耶!未由會見,萬萬自重。不宣。軾頓首,坐主久上人。五月廿二日。
君不見詩人借車無可載。留得一錢何足賴。晚年更似杜陵翁。右臂雖存耳先聵。人將蟻動作牛鬪。我覺風雷真一噫。聞塵掃盡根性空。不須更枕清流派。大朴初散失混沌。六鑿相攘更勝壞。眼花亂墜酒生風。口業不停詩有債。君知五蘊皆是賊。人生一病今先差。但恐此心終未了。不見不聞還是礙。今君疑我特佯聾。故作嘲詩窮險怪。須防額癢出三耳。莫放筆端風雨快。次韻秦太虛見戲耳聾。
書於1080年(元豐三年)
京酒一壺送上。孟堅近晚,必更佳。軾上道源兄,十四日。
書於元豐三年(1080)
道源無事,只今可能枉顧啜茶否?有少事須至面白,孟堅必已好安也。軾上,恕草草。
書於元豐四年(1081)
故三司副使吏部陳公,軾不及見其人。然少時所識一時名卿勝士,多推尊之。爾來前輩凋喪略盡,能稱誦公者,漸不復見。得其理言遺事,皆當記錄寶藏,況其文章乎?公孫師仲,錄公之詩廿五篇以示,軾三復太息,以想見公之大略雲。元豐四年十一月廿二日,眉陽蘇軾書。
書於元豐五年(1082)
軾啟。近者經由獲見為幸。過辱遣人賜書,得聞起佳勝,感慰兼極。忝命出於余芘,居承流喻,益深愧(慰)畏。再會未緣,萬萬以時自重。人還,冗中,不宣。軾再拜長官董侯閣下二八月廿八日。
書於元豐六年(1083)
軾啟。袞袞職事,日不暇給,竟不獲款奉,愧負不可言。特辱訪別,惋悵不已。信宿起居佳勝。明日成行否?不克詣違,千萬保重、保重!新酒兩壺,輒持上,不罪浼瀆。不一一。軾再拜主簿曹君親家閣下。八月十九日。
一夜尋黃居采龍不獲。方悟半月前是曹光州借去摹搨。更須一兩月方取得。恐王君疑是翻悔。且告子細說與。纔取得。即納去也。卻寄團茶一餅與之。旌其好事也。軾白。季常。廿三日。
覆盆子甚煩采寄,感怍之至。令子一相訪,值出未見,當令人呼見之也。季常先生一書,並信物一小角,請送達。軾白。
書於元豐八年(1085)
宣猷丈丈計已屏事齋居,未敢上狀,至常乃附區區。軾惶恐。
書於1085年(元豐八年)
軾再啟。久留叨慁。頻蒙饋餉。深為不皇。又辱寵召不克赴。並積慚汗。惟深察深察。軾再拜。
書於元豐八年(1085)
元豐八年正月旦日,子由夢李士寧車草為具。夢中贈一絕句云:“先生惠然肯見客,旋買雞豚旋烹炙。人間飲酒未須嫌,歸去蓬萊卻無吃。”明年閏二月六日,為予道之,書以遺過子。坡翁。
軾啟。前日少致區區。重煩誨答。且審台候康勝。感慰兼極。歸安丘園。早歲共有此意。公獨先獲其漸。豈勝企羨。但恐世緣已深。未知果脫否耳。無緣一見。少道宿昔為恨。人還。布謝不宣。軾頓首再拜。子厚宮使正議兄執事。十二月廿七日。
元祐二年(1087年)
次韻三舍人省上一首 。紛紛榮瘁何能久?雪雨飛來翻覆手。慌如一夢墜枕中,卻見三賢起江右。(劉貢父、曾子開、孔經父皆江西人也)嗟君妙質皆瑚璉,顧我虛名但萁斗。明朝冠蓋蔚相望,共扈翠輦朝宣光。武皇已老白雪鄉,正與群帝騎龍翔,獨留杞梓扶明堂。(明日扈謁景靈,故有此句)元祐二年三月晦日。
東武小邦,不煩牛刀。實無可以上助萬一者,非不盡也。雖隔數政,猶望掩惡耳。真州房緡,已今子由面白,悚息、悚息。軾又上。
書於元祐五年(1090)
辯才老師。退居龍井。不復出入。軾往見之。常出至風篁嶺。左右驚曰。遠公復過虎。(闕。據東坡集。此行當為溪矣二字)。辯才笑曰。杜子美不雲乎。與子成二老。來往亦風流。因作亭嶺上。名之曰過溪。亦曰二老。謹次辯才韻。賦詩一首。眉山蘇軾上。 日月轉雙轂。古今同一丘。惟此鶴骨老。凜然不知秋。去住兩無礙。天人爭挽留。去如龍出□。(□當為山)。雷雨卷潭湫。來如珠還浦。魚鱉爭駢頭。此生蹔寄寓。常恐名實浮。我比陶令愧。師為遠公優。送我還過溪。溪水當逆流。聊使此山人。永記二老游。大千在掌握。寧有離別憂。元祐五年(1090)十二月十九日。
約書於元祐八年(1093)
尊丈不及作書。近以中婦喪亡,公私紛冗,殊無聊也。且為達此懇。軾又白。
約書於紹聖元年(1094)
令子所示,專在意,來日相見即達之。但未必有益也。輒送十緡,省為一奠之用。難患流落中,深愧不能展毫末也。不罪、不罪。軾手啟。
書於宋元豐三年(1100)
軾將渡海。宿澄邁。承令子見訪。知從者未歸。又云。恐已到桂府。若果爾。庶幾得於海康相遇。不爾。則未知後會之期也。區區無他禱。惟晚景宜倍萬自愛耳。忽忽留此帋令子處。更不重封。不罪不罪。軾頓首。夢得秘校閣下。六月十三日。
約書於建中靖國元年(1101)
軾啟。江上邂逅,俯仰八年,懷仰世契,感悵不已。辱書,且審起居佳勝。令弟愛子,各想康福。余非面莫既,人回匆匆不宣。軾再拜知縣朝奉閣下。四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