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者的“精神困扰”何止是过多或不当的函询?

近日,为了鼓励和保护干事创业者,湖北省纪委提出了十二条意见,被称为“鄂纪励”。其中第六条:严格规范函询,防止对干部造成不应有的精神困扰引关注。

这里所提精神困扰,虽然是指对一些内容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举报的函询,对内容重复或相近的举报的多次函询,对被函询人作出的合情合理的说明未予采信并及时函复,但“精神困扰”的提出,回应了干部队伍内心的真切感受,点到了干部“不作为”“怕作为”这一顽症久治不愈的要穴。其实,干部的精神困扰,远不止他们经常面对过频或不当的组织函询。

湖北省纪委所列十二条,每一条意见都具有现实针对性,将成为干事者的“定心丸”。但是,若不能够得到有效精准落实,它都会导致精神困扰。而笔者主要想说的是,为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各地列出的各种鼓励的保护办法,大多考虑的是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在进行组织调查处理的时候应该如何“善后”。众所周知,精神困扰在“捅娄子”之前已经普遍存在。

比如,先行先试得不到支持。有些高难度问题,下面不敢闯不敢试,有的是因为有上级的保守姿态摆在那。有些事虽不难,因不是上级上心的事,没人表态,固没人敢动,不惜形成瓶颈;

遇到问题得不到指导。当一些单位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寻求支持时,有一种答复颇具“为官之道“:问题处理我不管,但出了问题我查你”;

受到委屈没地方讲理。有些干部因为大胆工作得罪了群众,或者冒犯了某些权势,受到误解和打压,长期郁积在心,从此举步维艰;

作出牺牲得不到认可。近期披露许多深藏功名的先进人物,当然值得赞扬和学习,但不可否认,这一定程度隐含了默默无闻的付出,存在着未被人知、未被认可。

除此之外,有些榜单排序不容基层讲道理,有些尊重民意其实是尊重“名义",有些统一行动没有顾及基层特殊性,有些硬性要求必然留下明显后患。

所谓精神困扰,一般来讲,它是让人思想上有顾虑,行动上受束缚,相当于周围存在许多敏感点,一旦发酵,就会产生思想障碍或严重的精神疾病。

上述所列现象都是基层干部经常要过的坎。排除这些敏感点,如果只注重在主观上解决干部的宗旨和信仰问题,如果只依赖于干部任用方面的交流、回避等办法,那么,这一次解决了,不一定没有下一次;这一届领导解决了,下一任领导也会碰到;短期内解决了,想要持久也未必。更何况,这些敏感点的根源,绝大部门是来自上面及体制积弊。

自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上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这得益于上级对下级实施有力的监督,但在担当作为方面,来自上面的示范和榜样,对比起战争年代和建设时期的早期,总体是不够的,有时甚至有负面的。一个不敢担当的上级,由他宽容敢于作为的下级;一个伸不开拳脚的舞台,要拳师打出威风八面,那怎么可能?所以,现在提出自上而下地解决干部的“精神困扰”,应该是时候了。

焦裕禄为了解决兰考人民没饭吃的燃眉之急,是一种使命感,让他冒险去购代购粮。在群众拥护的呼声中,由地委作出了免于处分,相当于事后得到“宽容”。试想,其它县委书记都有这样的胆量吗?有胆量敢作为的,都会理所当然地得到“宽容”吗?

不可否认,有强烈信仰的人,少有精神困扰,如焦裕禄。但信仰不是万能的,精神困扰太多,压力太大,信仰的力量是有限的。

干部的精神困扰极具个性化、隐密性和偶然性,解决这些困扰,往往不是一些仪式、高压措施和集中教育所能轻易解决,更不能完全指望干部出现了问题之后打“补钉”。应该像营造营商环境一样营造干事环境,把”鼓励和保护“措施前移,将支持和激励”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为他们凝聚能量,去努力干大事、创伟业。

那样,就会大大压缩发生问题的概率。减少犯错,就是节省干事成本。不必施以“宽容”,就是节省管理成本。这不正是“鄂纪励”想到到达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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