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夫患妻之二兼看伏神

原创 乾元无诀 乾元无诀 5天前

虚神,是个神秘的存在,也是往往被忽视了的存在,然而虚神又确实存在。

早些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说说虚神那些事》,比较详细地介绍的虚神存在的方式,其中主要为“拱夹伏”。对于“伏”下虚神,各家说法不一,有的认为要天干或地支三个字同才有伏神,有些认为干支只要有两个字同,就有伏神。

从理论上讲,任何一个字,都存在伏神,无非不成“明象”而已。

四柱中出现了相同的字,称为伏吟,伏吟这称谓,本身就包含了伏神存在的意思在。

伏神无非冲合二字。明现在局了,就不能再称伏神,也不是虚神,而是实神。

女命:壬寅 壬寅 戊寅 丙辰

这个局,天干有两个壬,有伏神丁;地支三个寅,有伏神亥,有伏神申。都要当存在看。

寅月寒气,戊土日干得丙火,好像,能止寒,倒不错。

官星是木,当令少阳木,一方面受水,阳气受伤,一方面又动了阳气,有土成立去克水。

出现了壬水动两次,寅木动三次,有土火成立,火受伤,火落实在丙火上面,丙火之根气,在寅中受伤了,有这种像。

火落实在丙火上,是什么意思?不解读一下,想破你脑袋也不知道。

时柱的丙火,是年月主体中,寅中被火克的丙火,移步到了日时我宫,这个叫落实,落实,是得到的意思,一个受伤的火被“我”得到了。

用法上,当然喜寅木,生火,地支上见火当然好,因为有戊辰土,见火就吉,火不要受伤,当然戊辰土是吉的,木出干也吉,也好,因为有木火嘛,当然木火有伤有不好。

年月主体阴旺,造成阴旺的根源在水。从用法上,首先肯定是制水,土为用是根本。

喜寅木生火为用,不如说喜火暖木为用。

地支见火为什么好?因为地支没有见水,火在落实上不被伤,暖木且不受伤。

木出干也好,是针对年月天干两个壬水,在日时有火的前提下论的。

总体寅木一方面受水,阳性有伤,一方它是在,戊土辰土,在寅中,戊辰土是受寅木克的,也是被肯定的,触动了这些吉凶关系。

戊土辰土,土同样是年月主体中已经受木克之土,被我宫所得。但同样是“有火生”之土。

女命:壬寅 壬寅 戊寅 丙辰

论婚姻看婚姻因素。

戊土日干女命,当然希望依赖丙火,辰土上有丙火,只不过到外面了,有像,因为丙火是当令寅木所生的丙火,在外面能生日主,确实也爬到日主身上了,戊土禄气,这禄气不是严格意义的,但戊土落实根气辰,是身体,有个官的食伤爬到上面去了,很形象,说明她在外面会有一点情感事。也称身上有人,有货。

戊土日干,在主体阴重前提下,在木当令土五行弱的前提下,都是喜欢火来生的。火为印是情感遭遇。

丙火在时,主外,辰乃戊的落实,落实栽根处接受所喜的情感。且辰中有乙官星,与官星同在受用情感。

官星所生的丙火,如果放在证上,一看,受壬水伤,像明,戊土所喜的丙火,放外面,倒是身上有的,把戊土往寅中一放,跑这里受甲木克,甲木受水克(土),水还克甲木生的火,火就不去生这个戊土,在寅中,壬寅月规定了。这戊土依赖的火和希望官星所生的火,在婚姻上就这状态,一确定,断戊土情感怎样很明显。

戊土日主以甲木为官杀,年结婚证上,官杀不生火克土,是排斥日主存在的。

结婚证三重伏吟,多次出现的象。

戊日主落实在年月日,因为火已被灭,则毫无温暖。

那么在外面丙火吉,会出什么事情,马上情况就清楚了。只不过是什么字出来能肯定丙火,什么字能肯定什么,区分一下。

在外面丙火吉,是得外面丙火之吉。什么字能肯定丙火?木生之,土卫之。

盲师分析,夫宫多重伏吟患夫患妻,确实寅木出现三次,宫,证出现三次。

讲没有离婚。波折大。讲夫宫不算忌神。换的这个字寅,能生丙火,因为丙在寅论长生,论的补丁。

因为判断时没有离异,找出寅中因为有火就不是忌神的理由来,打补丁不可取。

我们不这样讲,不管用忌,出现多次重复,就有多次动,多次发生的像。三个证,三个家,官星三个寅加辰中乙,还四个呢,是什么内容?千万不要说这字在这动不发生的,动就必发生。

证出现三次,家出现三次。

而三个寅中有甲,一个辰中有乙,能否当官杀混杂论?确切讲,这不能算混杂官杀,但可以当环境混杂论,即是天干发生的甲乙,落根“多而乱”。

寅木都是要生火的,火是木的感情,生到你身上,爱护你的。

你说有壬水了,有壬水不是自己戊土在这里克水,能克了水之后,寅木官星不就火气就好点吗?火不都上身了?当令丙火也确实透出了,生了你的。怎么能跟你没有关系呢?只不过是能否跟你成情感,那还得找一个字,找哪个字呢?还要把情感搞出来,你这个情感要受了人家哪个情感,才是情感,两性往来,不要那一人光在那生火,那叫单相思。

土克水,相当于日主护卫了对方的情感。

但日主戊土的食伤是金,这伏神申中有庚金有日主。

所以我们讲患夫患妻重叠的这种东西,出现确实是婚姻不稳定,还是要离婚的。

这个壬寅月,里面官星所生的情感星,跟日主是不吉的,这个丙火,你不能去克,你日主戊土,情感是金,官的食伤火不能(没有能力)克金,两个太极一比较,就两性不和,情感不和,就成了铁断。

火不能克金,情感太极相对平衡就建立不起来,共同存在就难。情感不和谐。

现在寅木在这个地方克辰土,因为有个火在这里能牵连到你们,要没有火的话,你就跟官星缘分就不行了,就浅了,就要来火必须官星生出情感火来,你们俩才能维系,你们什么关系就明朗了。

官星必须要生出火,或者必须要有火的作用,木才不克土。否则以寅月甲木当令,就是否定日主存在的。人的因素,一方不存在了,什么都不用谈。

所以家庭的生活方式,两情的维系方式,关系方式,都是表明清楚的。三个寅木,这么凶,还不离,换了三重,重婚是可以断的。

当然了,命局里面作为多动因素,另外又存在这另一条原则,以应动而动,那就是我们讲的,命局里面讲的另一个存在,是什么东西,古人也讲过的,还有这种拱伏夹气,他讲的拱气是指两个地支里貌似的有三合气这种拱法,夹是指三个地支之间连续顺序上,隔一字不见有一个夹气,这个伏气,和潘讲的不一样。

潘讲的是伏藏引动之气暗在,是什么?多支多干,同一支,同一干,会出现这种冲合引动之气,他作为存在,这个也是必然的。

以应动而动。讲的是“响应回应”“已经动了的”,即多动者,必有“应和”“应对”者,这就是伏神。伏神以冲合求之。

从八字太极方法理论来说,因为多的存在,必然有冲动的因素在,虽然不是多,不光是多,有冲动因素在,你本身就是一支,他也有这种冲动因素在,我们本身分析太极的时候也是这样分析的,多,就必然有这个像,而有这个冲动因素在,有这个因素问题,所以这里面三个寅木有可能出现引动因素,他能引动的因素是出现的合冲两个字,申金亥水。

理论上讲,任何“一个字”存在,都应该有对立的冲神结党的合神存在。只不过“多现”就成了一种明象。

那么亥水(伏神)出现,寅木肯定成凶,一旦出现的时候,当然在引动暗藏气的时候,固然论这个伏藏之气它不能出现,出现了就出现凶,那也不一定,当然伏藏气一般往往可能是弱气,也是有可能的,有多方面这种倾向,但是从作用关系上说,你如果亥水出现,他必然使寅木阴性重,寅木本身有克土像,(亥)又克了寅木之火像,论婚姻上这块不吉。

伏神要发生作用,与八字中所讲动应一样,必须要“动”起来。这与格局法所论虚神具有单向作用力,是不同的。

女命:壬寅 壬寅 戊寅 丙辰

论富贵来讲,老公要贫穷的事业要倒的,当然要论生病,老公状态肯定不好,你动了这个因素(亥)本身就不好,暗动了。

甲木为夫,受水不能生火,穷。水乃木之印星事业,为祸,则事业要倒或不成。

木受水则肝胆血病神经病抑郁。火被克,是夫星的健康星寿星受克,功能不得正常发挥。

再弄个申金(伏神)摆这里,申金对日主是食伤星,在这里暗动,俩人感情难好。

伏神申金得不到火的平衡,则情感不和谐。

戊土婚姻情感就是这种状态,丙火往时上一摔,作为戊土来说受丙火,当然作为寅木来说也受丙火,戊土受丙火当然不是在家是在外

那么寅木呢,他在家也吃不消,他也在外,在外面遇(日主的)比劫,遇到辰土,所以各人是各人的事,都一样的遇。

日主喜火,而火在外。夫星喜土存火,土也在外。都在外寻找平衡。

所以这个离不离好像不是太重要,大家商量好了,互不干涉。不能说不离,申金运晚点了。

当水运,水出现的时候,只是水克火,水能使官星(木)少阳性被否定,你不要把这个不吉放到全部上面去,你能干什么就干什么,以你为中心干,以定位的事为中心干。

你千万不要亥子丑运,亥运,亥克了丙火,丙火就不生戊土,戊土就不去克水,千万不要玩这么长,玩一项。

你以亥水来论,亥水你克丙火。亥水你被戊土克。你分开来玩,千万不要一玩到底,玩到底就玩不起了。

你所为是什么?你所受是什么?各说各话。不拉扯。你所为的,是泄上生下。你所受的,是被克。

动应中心论,与定位中心论,要区分开来。

官星以比劫为女人。

女命:壬寅 壬寅 戊寅  丙辰

官星是寅木,里面暗藏比劫戊土,在寅木规定戊土是被克的,不能止寒的,不是不能止寒是止寒乏力吧,三次出现,一二三克戊土,千万不要说官星在前面没有遇到过比劫,在时上面辰土,又是寅木官星遇到的辰土,而且是寅木官星所生的丙火在人家辰土身上,事像是明的。

甲木官星,在日柱之前,以及在两个寅中遇到戊土了,遇到其他女人了。到后面又遇到辰土,也带着丙火情感。

生戊土是生戊土,以戊土为中心,辰土是她的身体,身上有感情,以寅木来论呢,是他生的情感跑人家比劫身上去了,叫官星有情感。

颠来倒去,通过不同的中心,不同的主体内容,不同的定位反复,把这些关系解读清楚。是这样弄的。

女命:壬寅 壬寅 戊寅  丙辰

命局里面的官星,官星存在的位置以日柱为中心,以夫妻宫为配偶星的家,以年月论先后,你官星遇到的比劫按四柱分先后,看官遇到的财星。

三个寅木虽然里面都暗藏比劫财星,且甲木都在寅中都暗藏火,到底算有情感还是没有呢?不管怎么讲,人是遇到了,情感发生怎么样,要论,对不起,寅中的丙,在前面顺序上,两个顺序上面受到水否定,说明两性之间,一,说明甲木还没有发育成熟,另外一个两性之间还不成立,那遇到戊土就不同了,戊土日干往上一摔,对不起,水有克了,水有克,官星寅木生的火就能上这个戊土的身了,前面遇壬水没办法,这个不行,没到时候,所以前面没少和女孩扮家家,没有开杀戒。真正开杀还是遇到日主了。

这个有意思了。年月壬寅柱,都有官星,有比劫,还有官星的食伤火。意思就是官星早早就带着性,与女性在一起。有意思的在于,你带火带性就一定有吗?未必,同柱壬水就影响你这个火,阳性长不起,没有能力的。

同样的,日主戊也早早落实在寅中,受官克,受官的情感,但这个官的情感也没生起。

只是日支那个寅,确实同柱没有受水,这里强调同柱共同组合。

同时,从制水的角度,要等土的发生成立,运限上,发生在日柱。

当然不否定岁运上如果说有土出干能起吉的,要有这种状态的话那官星前面有婚姻,就会出现有婚姻的状况。

在年月运限,当土发生,受火肯定克水,则夫星甲木之前有婚姻。

古人讲藏在支,那是为暗像,在天干为明像。

在运年上,要如果女命遇到官星带比劫的,男命看财星带比劫。都会遇到有人的人,配偶会遇到。要看具体带的是带什么的比劫。仅仅是比劫,那仅仅是人,自己有其他的异性缘,那么这个比劫他在岁运上面告诉你,你这个命在岁运上告诉你,这个比劫是什么状态,是搞过情感的还是搞过婚姻的,明朗,就看你带的是什么内容。

带过婚姻的,情感的,很容易区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一样的。

女命在运年遇到官杀带比劫,男命遇到财星带比劫,就体现一个人家带着个人的。

比劫都体现一个“争”字。

是不是遇到的官带比,财带比就一定有过婚姻呢?看财官所带比劫,从运限上区分是否已经产生火情感纠葛就能判断了。

论了很多比劫一气的,不好。可以论的,讲过的。干支一气里面存在食伤,是肯定的,但也要看月气。干支一气带食伤星可能也吉,但存在食伤性质,骂夫管夫是肯定的。就算是弱,也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

比劫在夫宫,争吵是肯定的。夫宫见比劫又放女人,争吵争夫可能的。

比劫抗夫,伤官骂夫。

阴阳反错日主不归家有这个像。官星在正位也未必就好。日坐七杀,管制恐惧像,急迫像,是有的。

坐印星,挂一个思考的脸,其实什么都不想。家庭组合很有意思。女命日带印星出门前要(让老公)先交公粮。

伤官克官,缘分都有问题的。表现力强。伤官苛刻什么事都要搞清楚不容沙子。伤官联想追求浪漫也是对的。挑剔,对的。伤官人性,日坐伤官,鸡犬不宁。关键要看作用关系旺强弱。也有很好的。

坐食伤厉害,比劫的还有杀人的呢。

证的官星为丈夫,丈夫是哪个,证里官星是丈夫。论丈夫以证为依据,论证太极中官星状态,论吉论凶论存在。

都是放月气上论。

一些常规的判断,直断,在理解的基础上积累。

夫妻宫官星也为丈夫。

家中生活的,家庭生活中的。女命可以放一起论,男命就不好说。

丈夫情缘数量和吉凶,可能不一次,都要论的。哪个如何,要分清楚的。有可能不止一次的,看哪次如何。要把每个定位区分清楚。

婚姻次数,家庭组成次数,情缘次数,都讲一个共同存在,无非定位不同。但论法的中心不一,且有些是有交织的。总的原则是“能共同存在一次”就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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