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怎么“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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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本文。

摄影:董浩
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5月14日官方公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即《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该份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的内容很好理解: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但是对于公告的第三条,却有了不同的理解。“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是只对电影行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还是对所有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人免征?
有人认为,该公告标题中只提了电影,所以,只对电影行业的缴费人免征;有人认为,本公告第一、第二条都明确的指出政策的适用对象,而第三条没有指名(没有作出限制)政策适用对象,所以,应该是对所有的应缴费的缴费人免征。
也有某财税大师在群里问大家怎么理解这第三条。
撇开公告第三条没有指名(没有作出限制)政策适用对象不提,咱就说标题。
还记得著名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吗?标题是什么?该公告政策只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吗?该公告政策能适用于全部个体工商户吗?
再说了,按汉语习惯,如果只有“电影”一个行业,还需要个“等”字吗?
查《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2005年6月出版,2009年10北京第401次印刷)有解释“等”字的用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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