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哥说|印章管理失当,企业濒临破产
DALE点评内控犹如防治蝗虫:虽难以消灭蝗虫,但可以阻止成灾。重要提示:本文著作权(解释权)属原创作者,或资料提供者;财税微波 仅提供传播平台,不代表本平台立场;若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及时处理;昨天5月4日刚在信合大讲堂讲完一个钟点课堂(点击阅读《做好供应商征信管理,面对走逃企业有底气》,旋即在今天看到《民主与法制时报》的一篇案例《银行员工私转客户百余万存款潜逃 法院判银行无责》;看完后,发现是一个「不重视内部控制」的典型。本文目的是要说明:一个小小的印章管理的内控程序失控,为何会导致企业濒临破产。按时间序列,将案情整理如下表:时间序列摘要2013-1杜涛(担任法定代表人)、史敏、杨现国三方共同出资成立平安牧业,杜持股50%,史、杨分别持股25%;杨现国主要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饲料采买等工作,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史敏保管,大笔支出需其开具支票。2016-12-23平安牧业与汝州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金融扶贫专项贷款180万元,期限12个月,年贷款利率为5.625‰。2016-12-27这笔钱全额进入平安牧业账户。2016-12-29汝州农商行小屯支行负责信贷业务的员工,同时也是平安牧业合伙人之一的杨现国转走120万;2017-1-4平安牧业合伙人史敏到汝州农商行转款时,发现120万被移转;2017-1-5史敏找到杨现国,杨现国承认是自己所为,可表示其转款行为不违反规定。杜涛到汝州农商行要求查看转款手续,银行则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平安牧业以杨现国涉嫌职务侵占,到汝州市公安局报案,警方马上展开调查;2017-1-6杨现国被警方拘留,不久后取保候审;2017-3杨现国潜逃2017-3-7平安牧业将汝州农商行起诉至汝州市人民法院(简称汝州法院)该案在法院审理期间,汝州农商行提供的主要转款凭证有两张。一张是转款电(信)汇凭证,相关信息均为手写且没盖章;另一张为汝州农商行收取200元转款手续费的打印票据,在备注里手写了收款人、账号、金额等信息,且两次加盖平安牧业财务专用章,以及杜涛的印章等,杨现国在上面也有签名。对于手续费票据上出现的印章问题,史敏表示不知情。她回忆道,自己曾在2016年12月29日外出开会,杨现国这天曾到其办公室,谎称得到史敏的同意,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为几张票据盖章。“有可能是那时偷盖的。”史敏说。需要指出,作为该案关键证据,这两张票据真实性、合规性成为焦点。2017-6-1警方以职务侵占罪对杨现国进行网上追逃2018-12平安牧业又向警方递交申请,希望将罪名修订为票据诈骗。一审银行输:汝州农商行作为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严格业务规范并严格遵守,尽可能避免风险,确保储户存款安全。二审企业输:平顶山中院称,电(信)汇凭证上没有汇款人平安牧业的签章,确实不规范,但是转款手续收费票据上注有收款人、收款金额等信息,并且有相关签章。“从形式上看,汝州农商行将平安牧业账户内120万元汇入另一账户,是平安牧业的意思表示和授权行为。”平顶山中院判决书称。现状目前企业想办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企业已经濒临于破产。(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有兴趣查阅读完整案例的,请登录《民主与法制时报》查阅《银行员工私转客户百余万存款潜逃 法院判银行无责》的报导。【敲黑板】负责保管印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章)的史敏表示不知情,她回忆道,自己曾在2016年12月29日外出开会,杨现国这天曾到其办公室,谎称得到史敏的同意,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为几张票据盖章。“有可能是那时偷盖的。重要的印章保管人居然可以让手底下的工作人员代为保管,让大股东之一有机可乘,这就是典型的内控失控。【评论】1.企业负责人没有贴身保管自己的私章,这是一件很奇葩的事情;也就是说,撬动「支付」的两个印章居然天天相亲相爱在一起,企业自己加大了风险,完全没体会银行对企业的要求(双签),这还能怪谁?2.负责财务的史敏没有贴身保管财务章与负责人私章,这更是一件罪不可恕的「疏忽」;3.史敏手底下的工作人员,在杨现国到办公室要求盖章时,没电话向史敏确认就给予盖章,更是巨大过失,甚至说,该公司对员工工作的方法没要求过;4.如果杨现国拿着空白单据要求盖章,而工作人员就为其盖章,不排除有联合舞弊可能;若不存在联合舞弊,那工作人员就属于训练或要求不足,但培训不足的人可以被信赖并被授以保管印章?所以,非常可能就属于三个大股东的亲朋,也就是说该公司任人唯亲,而不是看有没有能力;5.如果杨现国拿着不是空白的单据要求盖章,而工作人员不明就里的为其盖章,我就真的不知如何评论这种傻蛋。从上述情况,我可以大胆的假设,这个企业不重视内控(财务牵制),而且用人唯亲,不重视员工能力培训与发展的企业。简单的说:|宁可相信愚蠢的亲人,而不愿信任有能力有操守的「外人」。【正常的内控】每个公司对印章的保管都有自己的想法与做法,但不外乎:1.交给能确实把关的人;2.印章保管人都必须随身携带与保管;3.极力避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印章由同一个人保管;4.对于保管印章的人都会配给保险箱,避免外出应酬被有机可乘(有的是公司一个保险箱,住家还一个保险箱);5.对于重要的印章的使用,有的公司会要求必须留下稽核轨迹,也就是《用印申请表》;6.对于保管公司公章的人,通常还会配给外聘法律顾问、税务顾问,以便能即时咨询,避免不了解的情况下用印,导致公司受损。企业再小,对于前述至少要能做到1、2、3项以避免风险。本案事主,报纸上宣称,还是当地的龙头企业;如果龙头企业都这么没内控、没制度,可见中国的企业的成长空间那是有多么的巨大。【结论】内控犹如防治蝗虫:|虽难以消灭蝗虫,但可以阻止成灾。这样形容内部控制,不知道读者诸君,能不能体会内控的重要性?齐至德(DALECHI)2019-5-6子时于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