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饮片销售放开(附最新目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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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赛柏蓝
作者 | 遥望
又有地方明确,药食同源中药饮片,可不按处方调剂开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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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饮片销售放开再跨一步
近日,湖北省药监局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有关精制包装中药饮片销售事项的答复意见”。
在答复意见中,监管部门针对益丰大药房提出的精制包装中药饮片按非处方中成药管理销售申请予以回复。
针对药食同源饮片可以不按照中药处方调剂开架销售等回复,赛柏蓝特约撰稿作者月下独酌对赛柏蓝表示,上述答复意见符合目前的政策方向,对于相关主体企业也将产生正面作用。
据其了解,在一些药店,只要是药食同源类的以及滋补品类的中药饮片或中药材,没有处方都可以销售——而这在过去是不允许的,没有医师(或坐堂医师)开的处方在药店是不能直接拿药的。
关于中药饮片非处方药可以开架销售的话题业内一直有所讨论,有些地方和省份已经在逐步实行,针对一些药食同源类、滋补品类的中药均开始开架销售。
上述政策是一个好的方向,无论是对于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房,还是方便人们日常用药来说都是有好处的,这样一来,医药零售企业也可以放开手脚,减少束缚,在利润、品种等方面都有更好的发展。对于人们来说,更方便的购买滋补品、养生保健品类,也有利于全民保健。
他建议相关部门针对这一领域的管理可以更大胆的放开一些,随着全民对于养生保健的注重,相信未来相关机构也会更关注这些方面。
针对药食同源等中药饮片的长期管理趋势,其对赛柏蓝指出,在药材质量上,相关部门会严格管理;而对于一些药材和饮片,只要质量有保障,尤其是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和滋补品,放开是最好的发展趋势。相信未来有望进一步放开,不会再收紧管理,因为这对于整个中药饮片行业的发展以及对于方便人们购药都是不利的。
据赛柏蓝查询,除湖北外,福建、甘肃等地也就放开药食同源等中药饮片开架销售发布过意见。
福建省福州市在《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第10项明确:允许连锁门店(同样适用于单体零售药店)经营少量药食同源、滋补中药材以及地方习用的单味中药饮片开架销售。
甘肃省则提出“支持药食同源产品开架销售。允许进入药食同源目录的精包装中药饮片可不凭处方开架销售”。
其实,2019年10月15日,国家药监局就全国工商联提出的“关于药食同源目录范围内中药饮片单品允许开架销售的提案”也曾给出明确答复。
国家药监局谈到,对于药食同源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应本着既方便群众购买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原则进行管理。
如果仅是简单的净制、切片、包装,且包装标签上不标明“炮制规范、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就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内容中“中药材”进行分类、管理,药店可开架销售,群众在药店选购时无需处方即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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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食同源等中药材迎政策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答复意见还指出,如果仅经营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不需要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赛柏蓝经查询后得知,国家药监局曾指出,对比现行《药品管理法》,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中药材属于农副产品、且有多种用途,其生产不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不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因此,本《办法》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中药材。
自国内外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医药的热度不减,药食同源类药品的行情也非常火热。
日前,在新一波的疫情反弹期,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四川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预防建议方案》就提到了药食同源类药材。
“饮食煮熟煮透,营养搭配均衡,可食用一些药食同源的食物,如萝卜、芦笋、山药、蒲公英、藿香、菊花、荷叶等。切记不能吃野味”。
有行业研究人士也在相关文章中指出,很多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品种,在疫情影响下需求量比往年明显增加。
赛柏蓝此前在国家药监局2021年中央媒体走基层北京站活动中的北京市药检所了解到,药食同源类中药材和一般中药材最大的不同是——药食两用的药材既可以作为食品,也可以作为药品,有些有一定保健作品,即便食用量多一些,一般也不会有太大的风险。而除此之外的药材是不可以长时间或大量使用的。
可以说无论是由于政策的进一步放开,还是因为药食同源等中药材本身的多元使用特性,相关企业和产品都有望迎来新一波的机遇。
附:新版目录
(来源:食药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