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推迟提交《特区法》项目审议及其后果和警示
提要:越南政府与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一致决定提请越南国会将《特区法》草案推迟到十四届越南国会第六次会议再进行审议,并确定不存在长达99年的土地租赁特别期限。
6月9日上午,越南政府办公厅发出通告,越南政府已与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达成一致,将提请国会考量并推迟审议《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草案》(即《特区法》),由越南国会第五次会议推迟到第六次,以便争取更多时间进一步研究完善该草案。
这一决定旨在保证《特区法》在提交国会审议通过时能够达到各位国会代表、广大选民和人民的要求、实现大家的愿景,从而使得三个经济特区能够成功建立,确保国防安全和国家主权。
云屯、北云峰和富国(越南地名,分别位于广宁省、庆和省和富国岛——译者)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草案经过了长时间的细致论证和策划,旨在体制化党的决议及具体化2013年宪法,为三个经济特区的建立提供法理基础,试点区域发展体制,打造增长极点,使特区经济发展取得突破并能发挥带动作用。
关于土地租赁的年限将提请国会依照土地法相关规定进行审议,不再实行长达99年的特别规定。
据此前报道,云屯、北云峰和富国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草案在提交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时引发了多方面的疑虑和争议,尤其是99年土地租赁时限。
越南总理阮春福6月4日在国会走廊上表示,最近他已经收到了多位专家、权威人士及民众发来的书信、短信和电话,了解了舆论对于特区法的意见。
对于最长土地租赁期限延长至99年这一规定,阮春福表示:“特区法草案规定的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总理决定是否延长租赁年限至99年。当然,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总理在做出决定之前必须进行考量,并向有关职能机关进行汇报。”
阮春福确定,越南政府和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在聆听舆论意见的基础上向国会进行报告,以对该问题作出决策。国会将谨慎权衡是否认可这一规定,而越南政府将遵照国会的决定进行实施。
越南总理阮春福在国会走廊上接受记者采访
“经济特区”这一概念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恐怕已经算是一个历史名词了。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相当一部分经验都是中国沿海各个经济特区“试点”的结果,是中国“摸着石头过河”的经典范例。
而越南虽然早在1986年就开始了“革新开放”,但迟迟没有建立经济特区,全国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主要集中在首都河内、南部胡志明市以及芹苴、岘港和海防这五个直辖市中。据2018年3月越南政府官方数据,上述五个城市的财政收入占到越南全国的56.25%。
尽管不平衡,但越南经济近年来的整体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从接连攀升的越南股市就能看出来。越南政府也由此充满了信心,这才有了设立经济特区这一想法的出台。也有越南网友看到了政府的用心,对建立特区表示支持,希望通过特区的建立让经济发展的重心能够向一些有潜力的欠发达地区倾斜,使其能够真正发展起来。
按计划,云屯经济特区将投入270万亿越南盾(约76亿人民币),发展领域包括高端旅游文化、现代服务及高科技产业;
北云峰经济特区将投入400万亿越南盾(约113亿人民币),发展领域包括海洋运输、商贸及财政服务、旅游、医疗、教育、高科技产业及精密电子设备;
富国经济特区将投入900万亿越南盾(约255亿人民币),发展领域包括旅游、商业服务、教育、医疗、农业及高科技产业。
三个经济特区的投资额度和发展项目
但同时这一项目也被越南的反动分子抓住了机会,将“建立经济特区”和“特别情况下延长租地时间至99年”歪曲成了“将土地出租给中国99年”,斥责越南政府的“卖国行为”。而且谣言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愈演愈烈。
以至于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部长阮志勇都不得不出来辟谣说:“《特区法》草案中只字未提“中国”,是有人故意歪曲事实,妄图给越中关系制造裂痕。经济特区政策是平等面向所有国家、所有经济成分和总体经济环境的。”尽管如此,民众的情绪已经被挑起来了,有的说租地可以,不能租99年;还有的说不能租给占了越南领土的国家,说白了就是指向中国。
如此一来,本来是利国利民的《特区法》只能延迟到下半年或明年再进行审议(除非召开特别会议)。如果下一次会议审议还是无法通过《特区法》的话,本届国会将不再对该草案进行审议,必须到下一届国会才能重新提请。
现在的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任期是2016-2021年,也就是说,一旦该草案下次会议时无法通过,越南建立经济特区的进程就要延迟至少三年,因为《特区法》正式颁布之后才能正式开始特区草案的立项、审批等一系列工作。这对于越南整体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就让我们静观其变吧。
所以说极易被煽动起来的民众就是国家发展的绊脚石,民主的弊端就在这个时候显露无疑,如何处理好民主和执政的关系,就要看这个政府的智慧了。
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