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卖女儿配阴婚,茂名男子被浸猪笼:这些魔幻陋习何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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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出嫁,新郎是男尸”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段毛骨悚然的视频。

    身着嫁衣的女孩正梳妆打扮,满心欢喜地等待出嫁。

    直到迎亲队伍到达,她看到新郎是一具冰冷的男尸。

    女孩被吓得想逃,却被父亲抓回狠狠推向夫家。

    她倒在地上,被一群人围着,最后被活活勒死。

    这恐怖至极的故事,是广西财经学院反映阴婚民俗的舞蹈《殙》。

    殙可以读作mèi,是气绝的意思;也可以读作hūn,未立名而死。

    说到底,阴婚的存在,是迷信观念导致的结果。

    这种观念认为,未婚早逝的人不能进祖坟,只能另起孤坟,而孤坟是不吉利的。

    尤其是未婚女性不能葬在娘家,卖尸配阴婚能让已逝的未婚女子有墓地,还能获得一笔钱,对女方家属是稳赚不赔的交易。

    所以,如果活着时没能结婚,家里就会为其配阴婚,将两具尸骨合葬,就算两人在阴间结为夫妻。

    被卖去配阴婚的女性,就像是用作交易的货物。

    这看起来荒诞至极的旧时代习俗,正在恐怖上演。

    盗尸、杀人卖尸

    阴婚陋习催生的悲剧

    阴婚催生的悲剧,远比想象的严重。

    像介哥刚写过的方洋洋事件,还记得那位因不孕被夫家虐待致死的可怜女孩吗?

    她在火化前,就被娘家提前安排了阴婚。

    方洋洋的表哥解释:

    这是当地的习俗,村里有人来找,收了几千块的丧葬费,没要彩礼。

    生前被虐待致死,死后还得被安排阴婚,她始终被工具和利益化。

    阴婚这一陋俗从未消失,部分地区依然把它视为约定俗成的习俗。

    澎湃新闻曾报道过,陕北村民普遍认为:“配阴婚是必须的。”

    在裁判文书网上,关于阴婚的案件多达179宗。

    王勇是山西临汾市某医院的员工,他曾说过:

    “将女尸火化是最大的浪费。”

    他所在的医院太平间里,女尸极少。

    因为女尸往往“供不应求”,有年轻女孩病危的消息传出,马上就会吸引十几个丧子家属争抢,谈好价格后,女孩一去世就会被拉到男方家里完成阴婚。

    女孩还没离世,男方家属就在盼着女孩去世。

    有时病危的女孩突然痊愈,男方家属可能还会大发雷霆,骂女孩怎么还活着。

    所有人都盼着女孩快点死,好促成交易,人性的阴暗难道不让人害怕吗?

    阴婚,带来的是无尽的恐惧和人性的扭曲。

    尸体像稀缺的商品那样被争抢,哪怕入土还得担心被盗。

    有需求就有市场,阴婚逐渐形成黑色利益链。

    2016年,中国新闻周刊发布的冥婚调查显示:

    高质量的女尸可遇不可求,15万以下连骨头都买不到。

    尸体被明码标价,年龄、“新鲜”程度、相貌、家庭背景等都直接影响尸体定价。

    年轻漂亮的、刚病死的、家庭条件好的女尸,价格可达十几万到二十几万。

    可想而知,巨大的利益背后,总会有人铤而走险。

    女尸,成了盗墓贼眼中能换钱的物品。

    2010年,陕西4名男子因盗挖女尸被抓获。

    周某回到老家陕西宜川,四处踩点寻找女尸,一心只想借盗尸发财。

    到深夜,他们便带上铁锹、手电筒等工具,将挖出的女尸转手卖出。

    为了打消买家的疑虑,他们谎称女尸是远方亲戚,名字和生辰八字也是瞎编的,尽可能迎合买家“门当户对”的要求。

    再看河北,一具入土18年的女尸被挖走,坟墓被破坏。

    亲属痛苦地说,之前家里来了陌生人,说要给死者配阴婚,但他们拒绝了。

    谁曾想,没多久就被盗了尸。

    由于盗墓者实在太过猖狂,有的家属只好背着铺盖到坟边日夜守着,又或者用钢筋混泥土把坟墓浇筑起来,以防女尸被盗。

    盗尸已是有违道德,而有的人甚至不惜杀人卖尸。

    因为新尸体,更值钱。

    2013年,轰动延安的杀人卖尸犯王海荣被判死刑。

    最开始,他听说一具女尸能卖不少钱,他便跟朋友提议杀人卖尸。

    那天,在宝塔区路口桥头,王海荣和朋友发现孕妇罗某在路边候车。

    他以载客的名义,把孕妇骗上车,活活掐死了。

    而孕妇的尸体,被倒卖给延川丧子的一家配阴婚。

    被捕后,王海荣交代犯罪动机,只云淡风轻地说:

    “把她杀了,卖给配阴婚的,挣两个钱花花。”

    即将迎来新生命的准妈妈,无辜地沦为阴婚的牺牲品,一尸两命惨不忍睹。

    不止尸体被盗挖贩卖,连活人也被虎视眈眈。

    这样的惨案绝不是个例。

    2016年,甘肃男子马崇华连续杀害两名女性,贩卖尸体。

    智障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成了他的最佳猎物。

    他以婚姻介绍的名义,给了2000元彩礼后,就把孙某的智障女儿带走了。

    当晚,马崇华把女孩带到废弃窑洞残忍杀害,又雇车把尸体运到陕西刘家沟,贩卖给村里的刘某。

    尝到甜头后,马崇华用相同的手段,再次杀害60岁智障妇女安某。

    当尸体被明码标价,倒卖尸体成黑色利益链,我感到深深的恐惧。

    不管是盗尸,还是杀人卖尸,都是迷信陋习催生的悲剧。

    匪夷所思的陋习恶俗

    让人匪夷所思的恶俗还有很多,不断挑战着大众的底线。

    11月20日,在广东茂名,一男子疑因偷情被浸猪笼。

    视频中,男子赤裸着身体,双手被麻绳捆绑着塞进竹笼,又被扛到水塘边。

    他毫无反抗能力,最后被浸到水中,只能不断痛哭求饶。

    画面充斥着暴力,嘈杂的对话和哀嚎声,让我极度不适。

    为什么都2020年了,这种旧社会私刑还在上演。

    哪怕法律明文禁止,浸猪笼事件依然时有发生。

    在广西,10岁男孩同样被村民锁在铁笼中浸水。

    男孩从窗户爬入室内偷窃,将偷来的钱藏在肚子里,不料被邻居抓个正着。

    村民们围观着,开始对男孩拳打脚踢,强迫他当街跪地。

    本想把男孩交由派出所,但有人说未成年人很快会被放出来,最后男孩在众目睽睽下,被浸在冰冷的水塘中,折磨了一个小时才结束。

    浸猪笼是一种古老的民间私刑,往往是将通奸或盗窃者关在笼中,扔进水里淹死,寓意对方猪狗不如,后世不得投胎为人。

    这一民间私刑带有浓厚的报复色彩,通过公开的暴力侮辱,以达到泄愤的目的。

    毫无疑问,这是野蛮的、落后的。

    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当成畜生关在铁笼里,除了浸猪笼,还有婚闹。

    9月份,河南开封繁华的闹市中央,竖着一个大铁笼,笼里锁着被脱得只剩内裤的男人。

    周围不时投来的生鸡蛋,砸到他的身上,黄色的蛋液在他身上直流。

    一篮鸡蛋被砸光后,又来一桶绿色油漆从头浇下。

    一身污秽,就像古代被游街示众的刑犯。

    但事实是,这个男人是新郎。

    被扒光关铁笼、砸鸡蛋、浇油漆,是婚闹的把戏。

    婚闹中还有更辣眼睛的,那就是“扒灰”。

    “扒灰佬”又叫“烧火佬”,原本是指公公和儿媳在厨房烧火的乱伦故事。

    这被部分地区保留到婚闹中,司仪会把公公和新娘往性话题上带,甚至会让公公抱新娘、吻新娘。

    又或者给公公换上新郎的装束,戴着红高帽,扛着钉耙,敲锣打鼓地喊着“公公扒灰了”,暗示公媳乱伦奸情被曝光。

    而新郎,则戴着绿帽跟在身后。

    前面说的通奸要浸猪笼,到这里,成了引以为傲的婚俗。

    之前,网上就流传过一段视频。

    在江苏盐城的婚礼上,一公公突然强吻新娘。

    这令在场的宾客瞠目结舌,连司仪都不知所措。

    李安导演曾这样评价婚闹:

    中国人的婚闹,是五千年性压抑的结果。

    婚俗不过是借着传统的旗号,行恶臭龌龊之实。

    而伴娘,无形中成了婚礼的高危人群。

    伴娘被扒光、猥亵的新闻,想必大家听得不少。

    去年,在佛山,4名伴娘就被一群男子压床猥亵。

    她们被按在床上,袭胸摸大腿,狂踹着双腿想挣脱开。

    而死死压在伴娘身上的男子,还当场脱下了裤子。

    好好的婚礼,成了大型性骚扰现场。

    恶臭的婚俗,给了猥琐男耍流氓的机会。

    在西安,在婚车内,两名男子分坐在伴娘两边。

    他们抓住伴娘的手,跨坐在女孩身上,一顿乱摸。

    男子笑声阵阵,还猥琐地说要脱掉她的内衣。

    借习俗之名,公然耍流氓、发泄私欲,简直恶臭至极。

    难以想象的是,很多吃人不吐骨头的陋俗正在真实发生。

    如果不是这些传统陋习和野蛮的私刑,那些女孩本可以不用沦为阴婚的牺牲品,也不必因婚闹被猥亵侮辱而选择轻生。

    塞林格说过:对人类行为感到困惑、害怕乃至恶心的,你不是第一个。

    不管是阴婚、浸猪笼还是婚闹,这些陋俗猖狂恐怖得让人害怕。

    在不少人的血液里,依然残留着封建社会迂腐、野蛮的观念。

    他们把传统的习俗奉为圭臬,就像被赋予了随意处置旁人的权利。

    可就如鲁迅所说,从来如此,便对吗?

    很多民俗早已变了质,成了畸形的欲望宣泄方式。

    只有敢于冲破封建糟粕的枷锁,才能构建起更文明的社会。

    希望未来,不会再有人沦为封建陋习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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