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张艺兴、李荣浩都被侵权,版权红灯为何频频亮起?

近期大热的《偶像练习生》收官在即,3月31日张艺兴导师与练习生蔡徐坤、王子异等人合演的歌曲《MASK》,表演也让人看了血脉喷张。但当晚凌晨一点半,张艺兴以歌曲《Mask》制作人的身份,想要跟节目组讨个合理的解释。

经过查证,我们发现原来《MASK》的编曲人名字写着:S.Tiger——而事实上这首歌出自张艺兴的专辑《Sheep》,是他的个人原创作品。这也证明,节目字幕组出现了严重失误。

而事后《偶像练习生》节目组对于侵权的回应也不如人意。不仅道歉文案没有@张艺兴本人,而且一个公章都没盖。这样略显敷衍的态度也被网友批评没诚意。

继小绵羊张艺兴微博深夜维权之后,次日《偶像练习生》的另外一位导师李荣浩也发布了微博,表明自己也曾受到类似不公待遇,自己创作的歌曲被其他人署名,但给了节目组台阶下,认为这并非是恶意或者是故意,而是行业内不规范和音乐人权利过于薄弱。

同时,李荣浩也表示“音乐人要的不多,只是需要一点尊重”,字里行间显得颇为无奈。

这几年的版权争夺,多次传出了行业对于音乐版权开始重视的信号。而时至今日,我们很难想象,目前已经身居华语乐坛头部音乐人之列的张艺兴和李荣浩都会遭遇这种侵权待遇,更何况其他沉默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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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可见的“无意识侵权”

很多时候,谈到侵权其实是一件特别模糊的事。无论是侵权者还是被侵权者,只要没有人去深究,大多都处于一种“被默许”的“无意识侵权”状态。

就拿近期维权的例子来说,3月5日,词曲作家李海鹰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酷我诉至法院,其个人创作词曲的《我不想说》、《弯弯的月亮》、《我的爱对你说》、《走四方》、《梦江南》等13首歌曲未经许可便在由酷我运营的“酷我音乐”、“酷我K歌”平台上提供在线播放、下载服务,侵犯了个人的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获得报酬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以改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都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而这类的侵权事件,在音乐圈其实屡见不鲜。如果你认为是因为李海鹰老师不够话题度所以才引起的版权纠纷,那我们来说说2017的话题小生——毛不易。

在“2017明日之子全国演唱会洛阳站”演唱会上,毛不易演翻唱了李志的《关于郑州的记忆》。现场观众反应非常好,许多微博大V也都纷纷转发,但尴尬的是,李志微博维权说并没有给毛不易授权。作为一个以原创著称的音乐人,毛不易对于版权问题肯定是有所重视的,侵权也是无心之过。但这也说明,版权意识在行业里还是很弱势。

当然,音乐侵权并不一定是演唱会或者音乐平台,生活中音乐侵权事件也比比皆是。比如2017年9月29日,国内首例铁路车站使用背景音乐侵权案——北京南站播放背景音乐侵权案一审结果出炉:法院经审理认定北京南站候车大厅播放背景音乐侵权事实成立,判决北京南站所属单位北京铁路局单曲赔偿协会著作权使用费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6000余元。

作为音乐人的身家性命,不管是前台幕后,不论你是当红或小众,坚守对音乐版权的保护都是毋庸置疑的。而李海鹰、李志等音乐人的合理维权,正是积极维护正当权益的表现,值得所有音乐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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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红灯为何频频亮起?

愚人节当天,网易云下架周杰伦作品登上微博热搜,评论区也是一片哀嚎。这也再次证明,版权才是音乐产业得以运转的核心。那么,既然版权如此重要,却为什么屡屡有人超越底线,使得版权红灯为何频频亮起?音乐先声认为,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不论对时间、精力,还是个人的声誉来说,维权都是一件不划算的事情,这致使许多音乐人选择“忍气吞声”。以李志维权酷狗案为例,根据一审、二审判决书显示,酷狗因侵权赔偿李志28200元,一审诉讼费28705元,官司看似是李志打赢了,但最后赔的钱还不够覆盖维权成本。另外,很多音乐人的合理维权,还常常被质疑为炒作。

监管体系不完善。按理说,国内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职责在于帮助版权所有者追踪、收集、清算和分配各项版税,但由于音乐作品数量巨大,权利状况复杂,我国的音乐版权集体管理尚不理想。一方面导致授权困难,另一方面也音乐人一年能拿到的版税寥寥。于是有了李志等音乐人声明未加入音著协,自己管理自己名下的音乐,维护音乐权益。

授权程序繁琐。当词曲作者不是音著协会员的时候,涉事的电视台、网络媒体或是演唱者本身则需要单独挨个联系词曲作者取得授权。这无疑会耗费更大的人力、物力,使得歌曲授权的程序更为繁琐,直接导致有大量的主办方抱着投机态度,违规使用。

国人的版权意识淡薄。由于国内长期“免费”听音乐的状态,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还尚浅,甚至缺乏李荣浩所说的“一点点”尊重。很多时候,我们只记住了一首歌曲的演唱者,而作曲、作词、编曲、混音等幕后工作人员,基本处于隐身状态。

所以归结起来,侵权屡屡发生,原因就在于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监管不完善、授权程序繁琐和版权意识薄弱。若要使侵权行为得到遏制,除了需要结合多方力量,其中提高版权意识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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