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恋爱自由婚姻父母包办的阿昌族

阿昌族大部分聚居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陇川、潞西等县。有自已的语言但没有文字。

阿昌族男女青年的恋爱方式是“串姑娘”。串姑娘,意为看姑娘,是阿昌族小伙子选择恋爱对象的一种方式。

阿昌族男子长到十七八岁,出门串亲戚必须带烟盒。因为阿昌族有唱山歌的习俗,晚上对歌,见面时客方要传烟,以烟带情,扯出串串流言白话。年轻姑娘到外寨串门子走亲戚,也要带烟盒,晚上小伙子来唱山歌,见面时也要传烟。可以说,烟盒在阿昌族男女青年的交往中起到媒介的作用。如分别时伙子揣走了姑娘的烟盒,即表示他对姑娘有情意。女方也对伙子中意,便会加深往来,萌生恋情,以至缔结良缘。

在男女双方谈得情投意合时,姑娘会把自己的外衣,或将长发剪下一缕送给小伙子;小伙子便给她一定的“过当”钱,假若他没有带钱,就会割下一个衣扣回贈给姑娘。但姑娘的上衣或头发是不能轻易赠送的。

阿昌族历史上曾有抢婚和逃婚和习俗。抢婚一般由以下两种原因引起:一是男女深恋,但女方父母不同意,两人只好商定由男方来抢婚,造成既成事实后,迫使女方父母同意;二是订下婚约后姑娘反悔,男方不甘心,只好强抢,追使姑娘就范。逃婚一般发生在双方父母都不同意的情况下,恋人只好双双逃走,以此争取婚烟的自由。抢亲成功补办婚礼手续双方也就既往不咎,互相往来,亲密无间,好象从来没有发生过那段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似的。上述习俗由于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变化,现已基本绝迹。

阿昌族结婚按长幼顺序进行,如长子未婚,次子和次女也不能结婚,姐姐未嫁,妹妹和弟弟也不能先于姐姐结婚。如弟妹先于哥姐结婚,则要举行"跨越礼"和给哥姐一些钱,以对哥姐表示道歉和尊敬。 阿昌族的小伙子在娶亲的时候,要请两个手脚麻利,动作敏捷的陪郎帮着撑雨伞。因为当新郎要进姑娘家的堂屋时,新娘寨子的年轻姑娘们都要从廊檐两旁向他泼清水,如果新郎被淋湿了,就会被人看不起;如果新郎滴水未沾,连陪郎也会得意骄傲。

阿昌族家庭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包括父子两代或父子孙三代。梁河地区的阿昌族还有家族组织,同一姓氏组成一个"家会”,有汉文会章,由年高有望之人任族长。妇女地位极低,一切大小事情由男子作主。认为"妇女当家家不富”。财产由幼子继承。长子和次子在婚后可得一部分财产,皆另立门户。有女无子,可以招赘,女婿有继承权,但社会地位较低,其子女须随母姓。无嗣,可抱养子,有与亲生子女同等权利和义务。绝嗣户或外迁户的财产,全部日近亲所有,若无近亲则归家族,无家族者归村寨公有。

阿昌族同姓忌婚配。有招婿入门习俗,上门男子须改名随女方姓。阿昌族婚礼举行3天,如解除婚约婚誓,须退回盟誓的相片及头发,忌烧毁相片、头发,否则认为照片及头发烧毁后,人会大病乃至会疯。

妇女生孩子未满7天时,忌讳别家男子进入院内。 阿昌族的卧房分布在正堂两边,老者居左边,其他居右边。男性长者忌进已婚晚辈的卧室。未婚男子可住厢房或厢房楼上。女性忌住楼上;男子在楼下,忌妇女上楼。忌妇女跨踩农具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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