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胖:金庸是个“老家贼”——金已深埋字间、奈何俗世平庸

金庸是个“老家贼”。

这是我要讲的第一句话。

“家贼”者,爱用文字敲打“家丑”,也爱用文字炫耀“节义”,要是放在今天的某些特殊氛围中,金庸恐怕会和鲁迅一样,是妥妥的“公共知识分子”。

记得若干年前,与三二好友闲谈,讲到金庸,那时老先生尚在人世,但肯定听不到我们讲他的文字中的讽刺,比如讲“神龙教”、“日月神教”和“星宿派”的出场口号,让书中主人公听了以后“浑身无力”,又讲到大人物们的顾影自怜和“偶像崇拜”,联系到金老先生生活的年代,自然懂的都懂。

只是这些都属于“男人们指点江山评说故人”的风云情怀,而民间最熟悉的金庸和金庸文化,却是战死襄阳的郭靖黄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明教张教主、执子之手遁入古墓的神雕侠侣、桀骜不驯骄上厚下的令狐少侠、于雁门关外仰天长啸的乔峰乔帮主,以及男性观众最爱的,也是最不像武侠的《鹿鼎记》中那左拥右抱的七朵金花。

因此,看文字读一个人,往往能读出这个人的性格和三观。

如浪子古龙,按司马辽太郎的评价,他必属于“私小说”——

“武侠是武侠了,但没有完全侠。”即便对于美食的理解,也止于市井吃食,人物的格局,也仅在胜负之间。

而金庸先生嘛,抛去思念和故国怀乡以外,他必然是一个十分“好色且正直”的人:

讲风花雪月,自然有绝情谷底小龙女十分动人的女儿家娇色;讲江山社稷,也自有“我是吃汉人米长大的满人”;讲百姓心声,还有沉吟片刻后的“人人有书读、有钱赚,那谁当皇帝有什么关系?”讲民族大义,依然有“我虽是你们口中的契丹狗,但侠者无论宋辽”的乔大侠。

当然,这些读来都是需要年龄和阅历的,就像“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初出茅庐者看的是字节间的“飞雪连天”,只是有些沉淀历练者才能品出故人大师的“笑书神侠”。

01

飞雪连天射白鹿

自从有了影视这种硬核娱乐项目后,纸面上的人物就跃然于大众眼前,金庸的武侠小说确实养活了至少三代艺人,捧红了不少内陆观众家喻户晓的明星,尤其是港台明星。

这里不多做赘述,毕竟相关的影视史籍资料太多,且并不是八卦娱乐人物,只是在讲到金庸的武侠文化时,的确遗憾一件事:

万般姹紫嫣红,满屏天马行空,虽然滋养了三代观众的身心,丰富了数亿少年的生活,却真的很少有人能体会到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核心思想。

的确,你让一个六十年代的经典传承下来,还是通过文娱内容的话,一开场就壮怀激烈过于主旋律,过于“肉打肉”却又成了《金瓶梅》。对于文学作品,无数次改编和演绎,确实是一代不如一代。

一方面,经历十几版演绎,前人的形象已成经典,后来者总会被人挑出一些毛病。另一方面,时代、尤其是传媒时代和大众文化层次的提升也在悄然变化。

当枪火撞上乾坤大挪移,但3D遇见寒冰烈火掌,似乎观众们对于“年年唱、月月舞”的武侠题材且还是经典题材有些麻木了。所剩下的,很可能是“这角色选得好”、“那武打着实不错”。但一旦这些基本条件都不能满足的时候呢?纵使是不爱看武侠的观众,难免也会质疑“这粗制滥造的胡编乱改”究竟什么时候是个头?

无奈之中,导演、演员、编剧都可以集体“自宫”——鲜肉时代,腐宅当道。连本要有些锋芒的干将莫邪都无辜地染上几分媚气。

所以话题是有了,争议是有了,但也会导致一个问题:

“武侠”这玩意,通过演绎,渐渐地不是那个味道了。而“侠客”这物种,经过玩弄,慢慢地成了笑话。

言及至此,格外怀念同样已然故去的黄霑,还有那个红霞漫天的荒村客栈,一曲“笑傲江湖”,一骑白衣少年,一袭武林恩怨。连反派都十足地官场“风骨”:“死了那么多人,书都没有弄脏,我的位置稳了。”

那是用最质朴的言语告诉你:

刀光剑影只是矛盾的升级,而矛盾的根源始于利益。

只是如今再看“新篇”,“侠”不止是观众渐渐不信,连我也有些怀疑起来。

唯偶尔在故人故纸间再读文字,才觉得世人空见江湖,不见武林。

我见飞天连天,我见射了白鹿。

范遥说:“郡主,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02

笑书神侠倚碧鸳

我认为讲任何主题,要想讲得好,创作者或改编者都必然有其鲜明的时代特点和是非观点,并能够巧妙地融入到血雨腥风和方丈庙堂之中。

而在“泛娱乐化”的时代,能让观众质疑“侠之无用”,肯定不是观众的问题。而是创作者和演绎者的罪过。

“二十四桥明月夜”不是“侠”,“污了那姑娘的清白”也不是“侠”,“反清复明”更不是“侠”,那只是夹杂在风云变幻中的消遣和口号。金庸的纸笔案牍上,摆放的肯定也不是教人“如何巧妙地做个社会人”、“论晋升帮主的十大注意事项”等。

他的精神图腾依旧是“侠”,是文人墨客笔中的潇洒身影,既为国为民,也为情为义。

金庸老先生出身于乱世,家资本来颇丰,奈何时逢神州陆沉,又遇运动不止,九死一生下避于香港,从写字小工做起,遍尝人间冷暖。于家国、于世代、于金银、于美色、于江湖,自然有他独特的见解。

这些在三教九流中腾挪辗转的工夫,绝不是宅在家里念着稿费,也不是追求收视率和上座率的“殿堂派”能理解的。更不是如此承平日久,徜徉于某音某手,收割于房产股票的庸碌者能体会的。

他在乱世中见了刀光,也怕了沧桑,金庸此人,应该是最不愿再见“江湖”的人。因为只有经历了“江湖”,才知人心的凶险,看过了“大义”的人,才知“侠义”的真谛。

故而某一年,当金庸回到浙江母校时,与他隔了数十届的学子们在黑板上写了“欢迎大师兄”的字样(彼时,张纪中版的《笑傲江湖》正在热播,“大师兄”说的是令狐冲)时,我眼前一热,只知道这老者不是只会发“少年狂”,他字迹流传经年,只有见过沧桑的人,方能明白:

彼时的侠者,此时的你我。过去的江湖,如今的庙堂。

无一处不是智慧,无一声不是呐喊。

奈何太平年月,侠,被逐渐掩埋在满屏春色的风月之中,也毁于理所应当的创作之手。

这是观众的幸,也是金庸的不幸。

世人总有传承,无须刻意解读。

好书的流传必然有值得耐人寻味的地方,除了前述中的“不可说”,还有世代承袭的善恶美丑。于是我才能见到“六神磊磊”,他把“老家贼”对故国的爱恨和情怀拆开揉碎,所以有心人会发现:

人性中的“侠”与“俗”不会一成不变,鸳鸯刀和铁砂掌也会暗藏在键盘与言语之中。

他借金庸讲人间,就像金庸借武侠讲“飞仙”一样。

在我眼中看,相比于如今的“累了,毁灭吧”,几十年前的金庸却是“口嫌体正直”: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看似“丧”,却只是看透了世间人情。

待到仗剑时,衣襟终不宽。

我见笑书神侠,我见倚了碧鸳。

伊人说:先去你的塞外,再回我的江南。

03

结 语

读书人要有文化,文艺工作者更要有文化。

不仅要有,还要传承。

那年金老架鹤时,似乎恩怨也随之飞去。确有许多网友自制缅怀的视频。

一时间,“小宝,再见啦!”、“帮主,再见啦!”、“少侠,后会有期”……

我们感谢的不止是金庸和许多文艺工作者带给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回忆,更多的是在笔触与画面上呈现的气节之忠、侠义之烈、民族之美。

这是专属于我们的、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

这“老家贼”,虽然走了,却把嬉笑怒骂留在了丽春院,把诡计多端留在了黑木崖,把故国乡愁留在了红花会,把忠孝节义留在了雁门关。

他讲的是中国人的历史,也是中国人的价值观。

如此好玩又好看的宝贝,是要有文化的人仔细品味、忠实传承的。

因为——

“就算再过一百年一千年,我们俩都变成灰了,我们的灰也要融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神雕侠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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