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住宅楼很少超过32层?原来消防才是真正原因

如果你善于观察,就会发现:

现在住宅楼的总楼层数多为11层、18层、32层,很少有超过32层的住宅,也很难见到只是12层、19层。

数数这栋楼有多少层?

这是为什么呢?

房子太高了不好盖?

房子太高了会挡阳光?

房子太高了成本高,不划算?

房子太高了万一停电或者电梯坏了,

走不下来?

这些拍脑子想出来的原因

都有点道理

然而实际上却都不是主要原因

真正的原因,其实是:

消防

在我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中,这样写:

5.5.3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5.5.32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1 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2 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
    2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3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m²计算。
    4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5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6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7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9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5.5.24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²确定。
    2 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 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 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避难层(间)是做什么的?:

简单说,就是一旦发生火灾,可以跑去躲避等待安全营救的空间。有关避难层(间)的设计规范,内容太多,在这里不过多赘述。但是需要说明的是,避难层(间)对通风、防火材料等的要求极高,而且算作一个公共空间。

避难层在高层写字楼中非常常见,比如下图中最高的广州地标西塔,楼体每隔一段暗色的圆圈就是避难层。

这几个写字楼的避难层,你都发现了吗?

一般的住宅,层高大约都在3米左右,100米的高度,最多能设计33层。但是大多数高层住宅会有首层的挑高,以及顶层的设备房等,一般32层也就有差不多100米了。

超过32层的住宅,需要专门设置一个避难间。这部分面积是要计入容积率,也要记入每户的公摊,无论是对于开发商还是住户来说并不经济。

那11层是怎么回事?

同样是这个规范的要求,建筑高度超过33米,就要设置专门的消防电梯,以及其他一系列更高的消防要求。

而建筑高度超过54米的住宅,每个单元每层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以及更多的消防要求,这就是很多住宅是18层的原因。

而实际上,开发商在拿地之后,要综合考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因素,还要综合考虑消防电梯、防烟楼梯间、消防公共空间给建筑带来的成本,最后决定一栋楼到底有多少层。

最后,有人一定会问了:
  • 为什么我家的房子就是19层?

  • 为什么我家的房子就是34层,而且没有避难间?

原因可能有两点

一是房子层高可能没有3米,其实2.8米层高的住宅也是有的;

二是可能这栋楼的设计规划的比较早,那时候还没有现在这么多消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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