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锺书智慧“小干货”(二九-1)“虚实相生”,方能“情理相济”

(感谢“大余朗读者”藤芋)

“虚实相生”,方能“情理相济”

(一)

有人分析《窦娥冤》的第三桩誓愿“亢旱三年”,说窦娥:

为了证明自己的无辜,以许多人的痛苦和生命为代价,说明窦娥是善良的野蛮人,她的誓愿是一种复仇,一种盲目的野蛮的报复,将一己之私仇扩大至整个楚州之人。

这种分析有道理吗?

(二)

按照这个的逻辑,我们应责怪哭倒长城的孟姜女:你丈夫已死,你干吗去哭长城?为了寻找丈夫的尸体,让长城倒塌,又要让多少人抛家弃子去修长城,你也太残忍了!

我们也应责怪白蛇娘娘:水漫金山,让多少平民百姓丧生于这么一次大水中!不就是为了一个丈夫么,为何让那么多人一起送死?

我们应该表扬祝英台:梁山伯死后,只让墓穴裂开,自己跳进去与他同葬,然后双双化为蝴蝶,不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存!

我们还应表扬刘兰芝与焦仲卿,一个“举步赴清池”,一个“自挂东南枝”,安安静静的死去,多伟大呀!多善良呀!不像窦娥、孟姜女一样野蛮!

然而,不要说稍稍了解写实与写虚的人,就是不知道所谓虚实而稍有生活常识的人,也知道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的。

(三)

文学源于生活,同时又高于生活。高于生活的手段之一便是虚写。

清朝唐彪道:“文章非实不足以阐发义理,非虚不足以摇曳神情,故虚实常宜相济也。”

这里,“实”指的是生活中确实存在或可能发生的事情,“虚”是生活中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实”乃源于生活,“虚”是高于生活。

(四)

对于《窦娥冤》来说,“实”指的是在黑暗的社会现实中窦娥含冤而死这一悲剧,“虚”是窦娥临刑前的三桩誓愿与誓愿的最终显现及窦天章为女儿雪冤。

其实,窦娥的故事到她被斩就结束了。

在现实生活中,窦娥是无力辩白自己的冤屈的,作者安排后面的情节,在现实主义手法之后还要加上这一超现实的情节,是为了更好的突出她的冤屈之深及反抗精神之强烈。

这正是“虚实”结合:作者在此除“阐发义理”——揭露社会的黑暗之外,还要“摇曳神情”——寄寓作者与群众的理想。

只有“虚实相济”,才能充分体现窦娥的苦大仇深,体现她强烈的反抗精神和巨大的反抗力量,这种安排也才符合普通百姓的审美心理。

(五)

《红楼梦》第五回写秦可卿卧室的陈设,也是虚实结合,极为成功。文中写道:

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说着亲自展开了西子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

这段文字是夸张,是虚写,是造梦。

如果说武则天用过的宝镜、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因为材质特殊,到清朝还在用,尚是合理的话,那么千百年前寿昌公主下卧的榻、同昌公主制的珠帐、西子浣过的纱衾,即使存在,也不能作为生活用具了吧!

安禄山掷过的木瓜,即使再怎样保存,千年之后当是泥土一抔;

“红娘”是戏曲中的人物,怎么可能跑到现实中来?其“抱过的鸳枕”只能在梦中吧!

而曹雪芹在此虚写,以虚写实,目的只不过为了突出贾府铺设之华丽、生活之奢侈及为下文宝玉游太虚幻境作铺垫,同时影射秦可卿生活之放荡淫乱。

如果认为这些描写在事实上不可能,说曹雪芹在这里说的是“鬼话”,那是痴人说梦——痴人面前如何说得梦?

如果认为这些物件在贾府中仍有,叹为神奇,那是死在句下——诗人吟风弄月之句,尽供俗人捕风捞月用了。

只有认识其虚实,知“虚实相济”,方不负作者苦心。

(相关观点材料见《管锥编·毛诗正义·二六、河广》)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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