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种族主义:为何「平权法案」会让亚裔学生考学难? | 循迹晓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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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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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0年11月12日,美国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 (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irst Circuit)法官Sandra Lynch裁定哈佛大学“有限度考虑学生种族以实现多元化”的招生方式未构成对亚裔学生的歧视,符合最高法院先前的判例(stare decisis),维持地区法院原判。

▲在2019年部分华人就此事进行过抗议活动 图源于网络

有专家预测此案极有可能最后会上升到美国最高法院 (SCOTUS),此前允许有限程度考虑申请者种族(race-conscious admission)的有关判例可能会被推翻。

01
控告哈佛

事情最早要追溯到2014年。

学生录取公平组织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简称SFFA)基于多元管辖权原则(diversity jurisdiction),首先在联邦地区法院代表几位申请被拒的匿名亚裔学生起诉哈佛大学,控告哈佛大学通过变相的种族配额(racial quota)限制在校亚裔学生的数量和比例

▲图片来自SFFA官方

一年后,60多个亚裔组织联名向美国教育部和司法部投诉哈佛大学。

近年来虽然申请哈佛的亚裔高中生数量在大幅增加,但是亚裔在被录取学生的比例却并无明显变化。

通过搜集到的一些申请者个人档案和往年的集合数据,以及对几名招生官的问询,原告指出哈佛大学普遍地对亚裔学生的受欢迎度,受尊敬程度,勇气,善良等主观因素打出明显低于其他种族的分数,从而抵消亚裔在考试分数,平时GPA,和课外活动所取得的客观评价的高分。

▲哈佛校园 图源于网络

尽管面试学生的校友对亚裔申请者给出了类似于给白人的个性评分,同时招生官在作证时声明整个亚裔群体在个性方面并不弱于其他种族,哈佛大学的招生办公室仍然给亚裔学生打了最低的个性分。

杜克大学的经济学家Peter Arcidiacono作证,这些主观评分把亚裔学生的录取率拉到了最低,如果把这些主观因素剔除的话,被录取的亚裔学生数量会增加16%。

此外,申请者的族裔本身会直接影响被录取的概率。如果一位亚裔学生有25%的录取几率,那么同样资质的白人学生的录取率会是36%,拉美裔和非裔分别是77%和95%

2013年哈佛大学的内部调查也表明了对亚裔申请者的歧视,然而并未将调查公开或是采取任何行动。

02
美国社会的逆向种族歧视

这般嘴脸与20世纪初美国顶级大学将犹太人标榜为模范族裔同时以个性为借口进行打压的做法无异。华尔街日报评论家将现代受高等教育的亚裔学生叫做新犹太人。

▲哈佛大学的亚裔应届毕业生 图源于网络

在庭上,哈佛大学否认了歧视性招生的指控,反驳道,最近十年来被录取的所有学生里面亚裔的比例从17%上升到了21%(2024届达到了24%,见下图),即使亚裔仅占美国6%的人口。

哈佛还请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经济学家David Card作证,SFFA的分析漏掉了申请文书和推荐信;从总体的数据来看,亚裔和白人学生的差异几乎可以忽略不计;SFFA提供的模型对申请者的亚裔身份有出乎意料的加成。

除此之外哈佛还声称,考虑种族为保持生源多样性之先决必要条件,而生源多样性则是学术成就的根基。

▲哈佛官方给出的2024届学生统计 图源于网络

对此案的审理拖到了最高法院2016年对Fisher诉德克萨斯大学案4-3裁定德州大学奥斯丁分校的录取标准通过了法理上的严格审查(strict scrutiny),德克萨斯大学胜诉之后。

2018年10月,美国马萨诸塞地区联邦地区法院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Massachusetts) 的法官听取了学生录取公平组织诉哈佛大学案双方的当庭辩论。

2019年10月Allison Dale Burroughs法官裁定哈佛大学的行为未构成对亚裔学生的歧视;虽然哈佛大学的招生系统不完美,族裔因素成为了录取与否的考量标准之一,但是哈佛大学没有对任何种族的学生实行配额制,故不做违宪的判决,哈佛胜诉。

03
平权运动早已完成

2020年二月,SFFA提出上诉,之后案子就缓慢地拖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然而事情的发展在特朗普政府开始特别针对藤校采取行动了之后,又有了新的转机。

美国司法部站在了SFFA一边,向法院提交了法院之友文书(amicus brief), 其中包含两条论述:

1. 哈佛大学“种族平衡”的招生措施使得每年新招的学生种族比例都非常的一致,实际上与最高法院所禁止的种族定额别无二致[1]。

2. 哈佛大学招生办内部对亚裔申请人的评估方法造成了系统性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美国司法部最近发起了对耶鲁大学的诉讼(2016年,亚裔美国人教育联盟就联合众多华人团体,向司法部和教育部投诉耶鲁大学招生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由于篇幅所限和雷同的情况,笔者选择不在此进行对细节的讨论。

美国司法部于2018年开始调查,结果显示,每年白人和亚裔学生的被录取的几率只有相同资质非裔学生的八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而且耶鲁的招生模式违反了1964年通过的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3]。

司法部命令耶鲁大学在法庭判决之前暂停对申请人种族的考量,为期一年,遭到耶鲁大学的强烈抵制。

SFFA主席Edward Blum表示坚决赞同司法部的行动:“所有常青藤的学校都承认种族因素在招生政策里举足轻重,司法部的调查将会是终结这种操作的重要一步。”他发誓要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SFFA的支持者 图源于网络

这一系列诉讼案的最终目标是诉诸法律途径推翻现如今美国“自由派”占绝对主导地位的高等教育领域所实行的平权行动(或称肯定性行动, affirmative action)政策。

平权行动的历史由来已久,源自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所推出的法案,旨在给予历史上受歧视的少数群体一定程度的倾斜性优厚待遇来缓解和纠正其在社会上的劣势,其中包括受教育的机会。

现在很多人要推翻平权行动的理由是此政策早已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正如2003年Grutter诉Bollinger案Sandra Day O’Connor大法官结案所言“预料在25年后平权行动的存在将不再必要”,如果现在不退场则会造成更严重的对白人和亚裔的逆向歧视,助长某些族裔的受害者思维定式,扩大弱势族裔内部的阶级差距,而且围绕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2]有重大争议。 

以哈佛和耶鲁为首的学校坚持声称学生种族只是众多考量标准之一,实际上诸多证据表明种族因素的重要性被这些学校刻意轻描淡写

从现在来看,由民主党的总统林登·约翰逊签署的《平权法案》将种族观念凝固于法律之中,使肤色远比品格重要它本为消除不公,实际却产生不公

04
亚裔的“内斗”与抗争

根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哈佛大学最后一轮筛选申请者的阶段会有一个电子表格,所有人的种族以最明显的方式被标出

再比如加州立法禁止把种族纳入招生标准之后,亚裔学生十年之内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比例从37%上升到47%,二十年里在加州理工学院从29.8%上升到42.5%。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也是类似的情况。

而根据《经济学人》杂志的数据,美国精英大学亚裔学生的数量1993年为20%左右,此后不升反降。而全国大学本科学生的组成比例,1984年亚裔为4%,24年后,终于增长至6%。而在此期间,拉丁裔和非裔却增长至15%。

▲加州华人抗议第16号提案 图源于网络

与此同时,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亚裔学生进入常青藤名校的门槛远高于其他族裔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指出,普林斯顿大学亚裔录取者的SAT成绩需要比白人、西裔、非裔的成绩分别高出50分、235分、280分,哈佛大学的SAT成绩,亚裔需要比白人、西裔、非裔分别高出140分、270分、450分(满分1600分)才能录取

同样的成绩下,非裔被医学院录取的机会是亚裔的三倍。据报道,一些亚裔甚至白人,为了避免申请大学被“平权”,很多人故意将姓改为西裔和非裔。

今年某些势力在加州妄图废除禁止考虑种族的法律,这就是后话了。

▲从21世纪以后,亚裔学生在所有常青藤大学的比例一直受到控制 图源于网络

耐人寻味的是,数据都摆在面前了,美国亚裔群体对此案的态度还是极为分裂

根据NBC的报道,今年对1570名亚裔选民的调查表明支持平权政策的有70%,只有16%反对。华裔里面支持平权政策的也占56%。

而与60多个反平权政策的亚裔组织对抗的,是以亚裔美国人法律辩护与教育基金(Asian American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和亚裔美国人促义联盟洛杉矶分部(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 | AAJC – Los Angeles)为首的四十余个组织,而且这些人占多数。双方都向法庭递交了法庭之友文书。

“考虑种族的意识对我们的教育事业,商业,以至于我们后代终将继承的整个世界至关重要。我们不该继续内斗下去,而应当理解考虑种族带来的好处。” AAJC总裁John C. Yang如是说道。

他还认为哈佛大学的招生政策也兼顾了亚裔学生的利益,而SFFA之类的白人组织只是把亚裔当成政治棋子(其实左右两派都是如此)。

另外有专家认为拿掉平权政策会显著降低少数族裔的预期收入。现在大多数位于“自由派”阵营的亚裔将一切呼吁真正公平招生的做法视为“少数自私的亚裔和白人串通起来打压西裔与非裔的卑鄙阴谋。”,认为维护种族正义与民权的唯一途径就是平权行动(这也必是日后司法界所争论的焦点之一)。

结语

美国教育系统内在的不公平固然存在,但是这些人面对远比表面看上去复杂的问题,永远不去探寻问题背后的根源,设法改善美国基础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各州学区指导方针和教师水平良莠不齐,推出鼓励经济条件困难的少数族裔学习(例如奖学金)的政策,增加联邦政府、州政府拨款和私人企业机构的捐款;总是觉得在最后一步大学招生的时候“稍微照顾一下”然后所有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此类关心结果尽可能而不是机会均等的,不关心中间过程的想法,背后无非是左派常有的圣母情结(savior complex)作祟。

笔者相信正在阅读这篇文章的读者都应了解,历史上数不胜数的大恶都来自于不切实际的理想

而在美国,曾经“伟大”的平权运动最后却成了另一种种族歧视。不过,这也佐证了保守主义的一个常见论点:由于人类理性和道德的不完美,“用心良好的”政策往往事与愿违。

在顶级大学的招生环节强行拉低录取标准(体育生除外,他们本就不是上学来的),会无法避免地导致一些学生跟不上进度,最后拉低整个学校的学术水平,绝不会像是哈佛的代表冠冕堂皇的诸如“促进我们的教育大计”之类的官话。

未来虽然美国政府会处于民主党的领导,但由于美国最高法院(SCOTUS)中极力鼓吹平权运动的自由派金斯伯格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 简称RBG)[4]去世,给斯卡利亚法官(Antonin Gregory Scalia)当过助理的Amy Coney Barrett 接任之后,保守派和自由派的势力对比是6-3

所以对平权运动的最终判决将会和之前的判决大相径庭,甚至可能直接推翻先例。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END)

注:[1] 1798年最高法院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案的裁决禁止了当年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医学院将16个名额留给少数族裔学生之类的招生办法。

[2] 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的译文如下:所有出生于美国或归化为加入美国国籍的人,无论居住于何地,在司法面前且遵守美国司法的管辖,都被视为是美国及所在州的公民,为美国的一分子。任何一州皆不得制定或执行,任何可能消减公民的特权和免除法定权利,或是解除美国公民资格的法律;在未经适正当的法律程序时,任何一州不得能剥夺人公民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否认辖区内任何人在其治下受法律平等保护之权利。

[3] 即受联邦政府资助的机构不得对不同种族或国别的申请者区别对待。

[4] 2003年Gratz v. Bollinger案最高法院6-3判决给申请的学生加种族分的招生政策违宪,Ginsburg亲笔写了反对意见。

参考文献

1.https://www.politico.com/news/2020/11/12/harvard-affirmative-action-case-ruling-436282

2. https://studentsforfairadmissions.org/

3. https://www.nytimes.com/2020/02/18/us/affirmative-action-harvard.html

4.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education/2018/08/30/justice-dept-criticizes-harvard-affirmative-action-case/

5. https://www.vox.com/2014/11/20/7254903/harvard-affirmative-action-asians

6. https://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20/10/13/harvard-sffa-next-steps/

7. https://www.wsj.com/articles/the-new-jews-of-harvard-admissions-1432077157

8. https://college.harvard.edu/admissions/admissions-statistics

9. https://www.nytimes.com/2020/08/13/us/yale-discrimination.html

10. https://www.thedp.com/article/2020/10/yale-ivy-league-affirmative-action-doj-lawsuit

11.http://samv91khoyt2i553a2t1s05i-wpengine.netdna-ssl.com/wp-content/uploads/2020/10/SFFA-Yale-Motion-to-Intervene-with-Attachment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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