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既|对传统的再认识
我写过《传统论》,讲什么是传统,讲如何认识和继承传统,而且觉得是一个需要从理论上很好探讨又具有实践意义的课题,一个很有现实性的课题。
但是,我没有写好,没写好的根本原因当然是没有想好,想到的问题没有深入开掘,没有从它们的内部联系作好清理,没把道理说透,在该开掘的地方开掘不够,岔了道,出现了简单化。
开始我以为传统是一个并不复杂的概念。就像家产一样,祖先留下来的都是我们该接手的。以为书法传统,无非是祖先一代代给我们留下来保存到今的那些书迹和创造那些书迹的方法经验;所谓学习、继承传统,也无非是好好向那些书迹学习,好好汲取其中的技法经验。
如果事情真是这么简单,理论上就没有什么可多说的。
然而事实是:传统确不是这么简单。那样想事,恰证明自己认识上的片面浅薄,不可能有对传统的真识,也不可能帮助人很好地学习传统。上面所说的那些,当然是我们的传统,但却远远不是传统中最本质、最要紧的东西。几千年来那无比丰富的书法艺术所以产生,那许多甚至被古人形容为“非高人志士不可以语斯道”的、仅仅是一些书写的技术方法么?书法艺术现象形成发展的后面,还有深刻的道理,还有更本质的东西。当我只能就历代的书迹论述传统时,实事求是地说:还怎么指望写出有深度、有真识卓见的东西来?
文稿开头,我列举了当前书坛上种种忽视传统的表现,意在说明我撰此稿非是无的放矢。觉得有不少有违基本传统之事可写,不少话可说。可是当从正面提出如何正确认识、汲取传统以矫时弊,讲几句实实在在的话时,竟不知怎么写了。开个清单,告诉读者,哪些是传统么?怎么学这些么?这没有意义。不这么讲,而强调传统怎么优秀,怎么值得好好学习,都是我自己也没有兴趣阅读的废话。我停下笔,翻阅已写得不薄的初稿,只觉不需多说的话说了不少,真正接触到问题的话似乎还没有。这不行!没动笔之前似乎已抓到的东西,下笔以后没了?我把文稿撂下,重又反思见闻,重又咀嚼感受,传统里哪些东西使我心灵震撼、魂魄振动?使我沉醉,感到余味无穷,又难以言表,只觉它意味深沉、隽永、醇厚、含蓄……
分明是抽象的符号结构,却“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取会风骚之意”,“本乎天地之心”,得自然之道,同混元之理。
在创作精神上,分明是有形有势的点画书写,却讲求“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在艺术特性上,讲求以无法之法,求不是之似,却要求其艺术品性若“无声之音、无形之象”,“通三才之品汇,备万物之性状”,讲究有生命一般的“神、气、骨、肉、血”等等。
技法上更是名目繁多,难以一一列举,然集中到一点,无非要求点画有运动的力感和灵动感?结构有平正与险绝,即既符合一般结构规律,又见书家个人的修养和匠心。这一切,集中起来,是一种既可以感悟又难以用语言明确描述的内在精神。它们是民族文化传统、哲学、美学意识在书法构成的层层面面的体现,又是书法艺术构成中层层面面的要求总合起来体现的精神。单纯从哪一个方面绝对化认识问题都不符合事实。辩证地看问题,民族久远的生产生活历史,形成民族特有的文化哲学美学精神,民族的文化哲学美学也通过书法实践化为它的艺术表现,形成文字特有的形态和通过书写产生的特有的审美效果。书法艺术得以创造发展者,正是这一些看不见、摸不着却确实存在的东西。就像一个家庭历史形成的家风是其留给后辈的传统一样,由书法的历史形成的这种精神,也是我们的传统,甚至是更宝贵的传统。
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民族特有的哲学意识、美学思想,会有书法一系列技法要求的肯定吗?会有其特有的艺术效果的讲求吗?找传统,认识传统,如果我们不能从根本上找到这些该找到的,岂不是一句空话?
从这一意义上说,如果我们只知历史留给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我们还不能算真识得传统。
是的,人即使在全自觉的状态下也是生活在传统里,受传统的制约。每个孩子都会不期而然学会其生活环境的方言而不能自造一种与之不同的语言。自有书法以来的历史也表明:人人学书都是按前人的方法,取传统的经验,没有人不学传统而能学书法者,最多也只是由先入为主造成的心理定势妨碍自己对另一部分传统的忽视、偏见,人是不能拒绝传统的。所以前人只讲学习古人而没有提出学书者如何认识和继承传统的问题。
反而今天我们有了空前自觉的艺术意识以后,却特地提出“提高认识传统的自觉,重新认识传统”的问题,这似乎违反了常理。
这决不是无的放矢。当前提出这个问题,简单说,鉴于一种情况,两种表现:改革开放以后,一种崇洋羡外的心理,使一部分人虽有书法爱好,却不真识书法传统;有的人虽不否定继承传统的重要,实际上并没有深识传统的根本;有的人干脆以为传统从文字形态到基本技法都老旧过时,认为从西方现代艺术中汲取营养要比学习民族传统重要得多。
在中西文化交汇、并激烈碰撞的当今,从外域艺术(其传统的和现代的)汲取营养是不可避免,而且是需要的,问题是书法作为民族特有的艺术形式,我们不能从精神实质上深识传统,怎会有真正的创造性的继承呢?
是的,我提出的是传统的精神实质、传统书法精神、精神范畴的传统。
我们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十分丰富的书法传统中有一种精神,它是书法实践的升华,又在升华中的精神驱动下发展,推动着书法作相应的追求并在追求中体现这种精神。以“永字八法”为例,似乎就是几种笔画的写法,然而为什么“侧不得平其笔,勒不得卧其笔、……”原因就在它所要的不只是写出“形”、显出“势”,更在通过一定的“形”、“势”展现一种精神、把握与天地自然相一致的辩证精神,创造具有生命涵蕴的无形之象。所以所谓深识传统,就是在见识各式各样的具体规定、要求的同时深识其本质意义,而后决定有取有舍、有发展、有创造地继承它,在与西方现代艺术大碰撞中,我们有主心骨,能分辨,能清醒地汲取该汲取的,也能坚决抵制一些确该抵制的东西。
正是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哲学美学思想传统,才孕育了民族独有的书法艺术,形成了独有的书法精神。到了当今,受西方现代文化冲击,使一些人错以为书法仅因有一种近乎抽象艺术的形式可为时用外,再没有什么值得深入把握、努力发扬的传统。如果真是这样,书法真该消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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