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研复试作弊,他爷爷被判了死缓

(1)舞弊入刑判罪

2019年9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按照“两高”司法解释:

1、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研舞弊,不再是“罚酒三杯”的问题了,而是入刑判罪。

(2)鲁迅先生的凄凉童年

鲁迅先生在《呐喊》中写道:有谁从小康之家而坠入困顿?

并一直以灰色的笔调,书写自己的童年。

究其根源在于,鲁迅先生的祖父被卷入了一场“考研舞弊案”。

鲁迅先生的祖父,周福清,同治十年(1871年)进士。

先授翰林院庶吉士、后授内阁中书。

1893年,周福清丁忧于家,恰适乡试(举人考试、类似今天考研)。

浙江主考殷如彰,为周福清故人、同学。

周福清的长子周伯宜(鲁迅先生的父亲)于当年参加乡试。

时年,鲁迅先生十二岁。

周福清遣家仆陶阿顺,至苏州赠送殷如彰银票行贿,

并将银票放入密封的信封中。

陶阿顺将装有银票的信封,送至殷如璋处

殷如彰正与一干同僚、好友于船上饮酒、言欢,

并未与陶阿顺详谈。

陶阿顺将银票送至殷如璋、却无收条,

无法与周家主人回复,

便在船侧岸边大骂殷如璋:“银信已收到,为何不给回条”。

引来岸上百姓围观。

殷如璋为自保,只能举报周福清、周伯宜父子贿赂主考、意图舞弊。

周福清被判“斩监候”(死缓),

周伯宜被革秀才身份,于1896年(鲁迅先生十五岁)郁郁而终。

此后,鲁迅先生度过了自己灰色的童年和少年。

(3)安心备考,准备复试,诚信考研,诚信复试。

不管封建王朝,还是现代国家,

考试是最公平的选拔制度。

感谢国家“两高”解释为考研公平的护航,

只有如此,大家才能安心备考、相信自己。

不要相信侥幸,更不要相信“小广告”。

努力、踏实,敬业、诚恳。

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

活出自己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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