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研复试作弊,他爷爷被判了死缓
(1)舞弊入刑判罪
2019年9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按照“两高”司法解释:
1、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研舞弊,不再是“罚酒三杯”的问题了,而是入刑判罪。
(2)鲁迅先生的凄凉童年
鲁迅先生在《呐喊》中写道:有谁从小康之家而坠入困顿?
并一直以灰色的笔调,书写自己的童年。
究其根源在于,鲁迅先生的祖父被卷入了一场“考研舞弊案”。
鲁迅先生的祖父,周福清,同治十年(1871年)进士。
先授翰林院庶吉士、后授内阁中书。
1893年,周福清丁忧于家,恰适乡试(举人考试、类似今天考研)。
浙江主考殷如彰,为周福清故人、同学。
周福清的长子周伯宜(鲁迅先生的父亲)于当年参加乡试。
时年,鲁迅先生十二岁。
周福清遣家仆陶阿顺,至苏州赠送殷如彰银票行贿,
并将银票放入密封的信封中。
陶阿顺将装有银票的信封,送至殷如璋处,
殷如彰正与一干同僚、好友于船上饮酒、言欢,
并未与陶阿顺详谈。
陶阿顺将银票送至殷如璋、却无收条,
无法与周家主人回复,
便在船侧岸边大骂殷如璋:“银信已收到,为何不给回条”。
引来岸上百姓围观。
殷如璋为自保,只能举报周福清、周伯宜父子贿赂主考、意图舞弊。
周福清被判“斩监候”(死缓),
周伯宜被革秀才身份,于1896年(鲁迅先生十五岁)郁郁而终。
此后,鲁迅先生度过了自己灰色的童年和少年。
(3)安心备考,准备复试,诚信考研,诚信复试。
不管封建王朝,还是现代国家,
考试是最公平的选拔制度。
感谢国家“两高”解释为考研公平的护航,
只有如此,大家才能安心备考、相信自己。
不要相信侥幸,更不要相信“小广告”。
努力、踏实,敬业、诚恳。
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
活出自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