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个恒久伟大的主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作者是加西亚 · 马尔克斯,他说:“有两部书写完后让我整个儿被掏空了,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前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后本被《纽约时报》称作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关于爱情的小说。
当我跟朋友说起,我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她问我里边讲的是什么故事。我支支吾吾,断断续续,好像不会说话一样,造不了完整的句子。
当我跟爸妈说起我今天读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他们问我讲的什么。我依旧很贫乏的,无序的,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这本四百页的爱情小说,不是能够概述的,因为我认为,它里面不仅仅关乎谁爱上了谁,谁与谁结婚的故事。它描述的是爱情本身,它基于作者对爱情的理解,对婚姻的感情,对生活的态度。当我翻开书,在故事开始之前,没有序言。
空白的纸张上唯有一行细小的文字,写着:
“自然,此书献给梅塞德斯。”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携手度过一生的妻子,自马尔克斯九岁起便对妻子一见钟情。在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时,因为长时间的入不敷出,债台高筑,梅塞德斯依旧在咬牙坚持,一如既往的支持自己的丈夫。
据说,马尔克斯这位伟大的作家,每天黎明起,读书看报,写作4小时,而梅赛德斯总会在他书桌上摆上一支新鲜的黄玫瑰。
我讲给妈妈听,加了一句,多浪漫啊。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这本书花了半个月才读完,不能用碎片时间读它,便在有空的晚上,或者早晨,花个几小时。每一次中断后,我都浑身冒汗,喉咙发干,必须大口大口喘气才能缓过来。尤其到了书的后半部分,因为它失眠到凌晨两点,那些人物就在我的脑子里走来走去,我不禁觉得,我身边的空气一定有一部分来自那个世界。
写到这儿我感觉脑子里一片浆糊,我该怎么写下去呢。于是我起身做饭,为了让妈妈晚上的课程顺利进行,这天要早早吃饭。
一个丝瓜,一个西红柿蛋汤,一个辣椒炒肉。
每一次给妈妈做饭,都想要把她最爱吃的给她端上桌。一个人吃三个菜有些夸张,但没办法,我实在是无法掩饰我的爱。
辣椒是中午刚从楼上摘下的,新鲜得很。妈妈被辣得不行,一直在房间里吸气,但她还是吃饱了。妈妈能够好好吃饭,是家里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她实在是太挑食了啊,太挑食了!)
收拾好厨房,给巧克力的饭盆里放上狗粮,我又坐在电脑前。
不想动笔,逃避吧。约朋友出门散步,窗外却下起大雨。
乌蒙一片。
我想起有一天深夜,九点多,我给弟弟上完课,和爸爸一起从叔叔家出来在路边打车。最近家里没车,等待新车的路途是漫长的。
路灯下,来往的车辆才我们跟前飞驰而过,我一边盯着手机里APP上滴滴的信息,一边张望。
爸爸在一旁,紧皱双眉,嘴巴撅得老高,不知道的还以为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了,这只不过是他一贯看手机的表情。
我叹气,说,如果天黑后我还在外面,就会觉得很孤单。
爸爸问,为什么呢?
没有为什么,就是会这样啊。
如果天黑后,还下着雨,我就开始怜悯自己了。
但今天,我在自己的房间,看着窗外的雨。平常小区里的篮球场早就吵闹起来了,今天却没有。雨声能够盖过一切。
我还是决定不写这本书的概述。因为涵盖的范围太多了,我无法做出抉择,必定要去读了,才知道,才能感受到它的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小说,但也难读下去,至少放在几年前,我一定是读不进的。比起我曾读过的其他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但我却非常感恩它出现在此刻。
这里有一见钟情,有深刻的、纯净的爱,有不健康的婆媳关系,有婚姻的一切,从热恋到平静,有名利……婚姻中的亲密关系占了书本的三分之二,对于男性与女性的刻画描写真实得令人吃惊,有时甚至令我生气。
比如在描写女主人公费尔明娜 · 达萨在婚姻里的内心时,说道:
她一直觉得她的生活是从丈夫那里租借来的:她是这个辽阔的幸福帝国至高无上的君主,但这个帝国是丈夫建造的,而且仅为他自己而建。她丈夫爱她胜过一切,胜过所有人,但这也仅仅是为了他自己:这是他神圣的义务。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在折磨她,那就是一日三餐的永久刑罚。因为它们不仅仅必须按时,而且必须完美无瑕,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但同时却又不能去问他。而如果她真的问了——依照那无数条仪式性的家庭礼节中的一条——他就会看着报纸,连眼皮也不抬地回答说:“随便什么都行。”他说的是真心话,而且和颜悦色,自认为没有那个丈夫比他更好商量了。
可到了吃饭的时候,“随便什么”就不行了,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不能有半点瑕疵:肉不能有肉味儿,鱼不能有鱼味儿,猪肉不能吃出疥疮似的腥味,鸡肉不能吃出鸡毛的味道。即便不是吃芦笋的季节,也得不惜代价地为他找来,为的是让他能在自己尿液的芬芳气息中怡然自得。她不怨他,只怨生活。但他是生活中难以安抚的主角。只要稍有怀疑,他就会把桌上的盘子一推,说:“这顿饭没有用爱来做。”
……
他是个完美的丈夫:从不会捡起地上的任何东西,也从不关灯,不关门。黑暗的清晨,如果他发现衣服上缺了一颗扣子,她便会听见他说:“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一个用来钉扣子。”
这样“讨嫌”的丈夫,让费尔明娜十分恼火,于是在自己生日那天,她索要的礼物是由丈夫掌管一天的家务。丈夫接受了,却中途投降,他完全不知道物品的摆放,也不知道仆人们的职责,为了找东西,把所有的抽屉都翻出来,仆人们也从中取乐。
他为自己所受的重创叹了口气,找了个常用的理由来辩解:“至少,我管家不会比你给人治病差。”不过,这次的教训是有益的,而且不仅仅对他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殊途同归地得出了明智的结论,那就是:换一种方式,他们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换一种方式,他们也无法继续相爱——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
我唯一能够观察到了爱情来自父母,尤其是这两年在国内,疫情大家又不能出门,我最爱做的事情之一就是观察他俩,性格、语言、动作、爱好……这很有趣,我内心觉得,我比之前更了解他们,更懂得他们了。
有一次我爸在车上忽然对我说:“你有没有觉得你妈越来越离不开我了?”
我心里好笑,不知道爸爸哪儿来的自信,问:“你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看我们出来一会儿就要打电话啊。我也离不开你妈。”
我有些惊讶,在我的观念里,没有谁离不开谁。我曾经认为一个人到老是最好的状态,因为不用与别人磨合生活上的习惯,不用迁就别人,而且我相信等到我年老的时候,养老这个产业一定很成熟了。我不害怕一个人,独居就是越住越爽,我不害怕无聊,想做的事,能看的书太多太多,我也对有个小孩这件事毫无兴趣,甚至有些恐惧担忧。
即便我依旧认为一个人到老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我还是改变了。让我改变主意的是亲人的离开,家人生病。
爸爸被查出冠心病,妈妈趴在病床旁流泪,爸爸手忙脚乱的安慰。
妈妈生病,爸爸扶起她说,宝妹子(只有我爸这么叫我妈)别怕,有我啊。
前几天我整理家里的档案,翻出了不少他俩的恩爱记录。
一张是爸爸写的誓言,说绝不对宝妹子发脾气了,家和才能万事兴。虽然他并没有做到。
一张是妈妈“颁”给爸爸的好老公证,还正儿八经的贴上了爸爸的寸照。
他俩的婚姻绝对算不上完美,可我依旧能听到他们经常说幸福两个字。
马尔克斯对于婚姻的描述,是典型的男权社会的婚姻。然而字里行间,我看到的是对女性的爱与尊重。他也曾说过,女性在他生命里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男性作家对女性的珍视,真的很难得……
他曾在结婚前出轨,这次出轨让他更珍惜梅塞德斯,所以,人的感情多复杂啊。
马尔克斯这样说:“有人说死亡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主题,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爱才是,因为万物都与爱有关。”
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有种被击中的感觉。
爱是个恒久伟大的主题,我们的一生,先是学会爱自己,然后爱家人、朋友,家里的宠物,最后爱上了一个陌生人,或许不止一个,或许没有。爱这件事,它最纯真了,谁不想拥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