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孔雀东南飞》,我想为焦母说几句话

《孔雀东南飞》可以说是为数不多的叙事诗,主要讲述的是刘兰芝与焦仲卿这对眷侣被拆散,最后双双殉情的故事。很多人一提到这个故事,总是对焦母咬牙切齿,认为她是一切悲剧的制造者与推动者。

在事件的加害者与受害者中,我们会自觉地偏向受害者一方,从结果上看,刘兰芝是绝对的受害者,焦母就自然成了加害者;而在婆媳关系中出现问题,我们也会首先想到是坏婆婆。

但是,墨酱最近重读《孔雀东南飞》,发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刘兰芝也不是完全没有问题,当然,作为两个女人之间的男人,焦仲卿更难辞其咎。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需要为悲剧结局负责。

刘兰芝的倔强,给婚姻施压

刘兰芝的确是很优秀的,这优秀的背后,说明她出身极好。

试看这段刘兰芝的自述: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

素是比较珍贵的丝织品,说明刘兰芝手巧;会裁衣,按照当时的标准,刘兰芝女红不差;箜篌是汉代丝绸之路时引进来的舶来品,在当时比较稀有,也足以证明刘兰芝出身不俗;“诵诗书”:在古代,一般来说上层社会中的男孩是接受教育的群体,刘兰芝在小女孩时期通读诗书,更见刘家是高门大户。

当刘兰芝回到家中,母亲同样说了这段话:

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仪,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

在封建社会,一个女孩能够得到如此教养,刘家极有可能是大富大贵之家。

而焦仲卿家呢?序中提到: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焦仲卿不过是一个小吏,最多算是比普通百姓好一些。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出身、教养都很优秀的刘兰芝,也有明显的性格缺陷。一来,她绝不会承认自己是有错的;二来,她在气头上经常说“离婚”,甚至以“离婚”要挟焦仲卿。

接着前文引用刘兰芝的母亲说完“十三教汝织……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如此优秀的女儿,不应该被休。于是刘母便问:

“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

兰芝惭阿母:“儿实无罪过。”阿母大悲摧。

刘兰芝坚决不承认自己有错。诗歌中所给的信息有限,从诗句中的确也看不出有什么错。但是墨酱就按一个常理猜想:家庭矛盾中怎么可能有一方完全没有错呢?

我们可以看到这段:

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这段可以看作刘兰芝对焦仲卿的“抱怨”。反正就是说她自己如何如何好,是你们焦家的媳妇难做。反正还是,没有说自己有错。

即便休妻已成事实,刘兰芝还是坚持:

新妇谓府吏:“勿复重纷纭。往昔初阳岁,谢家来贵门。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谓言无罪过,供养卒大恩……

反正,就是自己不会有错。

兰芝惭阿母:“儿实无罪过。”阿母大悲摧。

坚持自己没错的刘兰芝,却被母亲一眼看穿。“阿母大悲摧。”足见刘兰芝的母亲是很了解自己的女儿的,也大约推测到出了什么问题。

当然,维护自己,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是我们看刘兰芝还说了什么呢?“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你们焦家的媳妇难做,我实在是不能达标,你干脆上告公婆,把我休了吧。

刘兰芝很倔强,她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更不会服软,说一句软话。她动辄以“离婚”作为要挟,认为这样就可以把焦仲卿拿捏得死死的。

可是她却忘了,焦仲卿情商也不高,甚至可以说有些傻,他听了这话就如实告诉了母亲。(关于焦仲卿的问题,稍后探讨。)

就算焦仲卿情商高,不会传话给其他人,夫妻间“离婚”“分手”之类的话也是不能随便说的。因为,语言是有暗示性的,说得多了人真的有可能会根据接收到的信息去发展事态。

所以墨酱一直都坚信:即便是亲密关系,有些话也是不能说的。

总之,刘兰芝的倔强,绝不意识到自己有问题,经常说一些狠话,的确不能算“完美的受害者”。

焦仲卿的愚蠢,导致事情的发展不可逆转

如果说刘兰芝只是有些倔强,有些任性,那么,焦仲卿则是愚蠢、笨、傻里傻气。

听完媳妇的抱怨之后,焦仲卿怎么做的呢?又导致了什么后果呢?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

焦仲卿对母亲说的话简直就是挑衅:反正这辈子我只想跟刘兰芝长相厮守,没有其他志向了,我媳妇并没有做错什么?母亲为什么咄咄逼人呢?

鉴于封建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结构,焦仲卿可能真的不知道媳妇与妈之间到底有什么问题,但是这种说话方式真的好吗?难道不是很欠考虑吗?

听了焦仲卿的质问,焦母也很委屈:

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

也就是说,倔强又任性的刘兰芝,可能是在不经意间有一些行为冲撞了焦母这个封建家长的权威。

我们该记得,整篇故事中都没有出现焦仲卿的父亲,刘兰芝说的“便可白公姥”中的“公姥”可能是一个偏义复词,指的仅仅是婆婆而已。

也就是说,焦母是个寡母。

封建社会的家庭体系中,要求男性是主体,女人则居于从属的地位。“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也就是说,一个家庭中,总要以男人为“天”的。

可是焦母却很早失去了丈夫,丈夫死后,母亲本应该依靠儿子,奈何儿子太小,这个坚强的母亲不得不“代父权”成为家中的顶梁柱。在寡母幼子的家庭中,母亲变成了封建式的“大家长”。

也许在我们今天看来,焦母在家中可能没有那么大的权威,但是在封建社会,在寡母幼子的家庭模式中,她拥有绝对的权威。

焦母眼中的刘兰芝,并不是合格的儿媳。

妇女生命过程中的三大角色是“女”“妇”“母”……为了当“妇”的义务,女子时常必须放弃“女”的角色与情感。在妇女的现实生活上,“女”与“妇”的角色不一定有重大的冲突,但冲突存在的可能性并不低,特别是在婚姻初期。

——陈弱水《试探唐代妇女与本家的关系》

而刘兰芝,诗中多次提及她是“新妇”,结婚不过才两三年,加上少女时期在家中受到的呵护,再加上丈夫焦仲卿对她的溺爱,她可能并没有完全能够转换身份,从而在一些日常行为举止上让婆婆不那么满意。(当然,焦母的判定也未必就是科学的。)

婆婆终究不是妈,在娘家任性的小姑娘刘兰芝结婚以后并没有适应新的角色——媳妇,从而导致婆婆有所不满。

但是,焦母的不满,也是一直在忍耐中的。正所谓“吾意久怀忿”。

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

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

本来焦母还可以忍,而面对儿子的问罪与要挟,她那封建家长的权威感到受侵犯,于是顺着焦仲卿的意思就要休妻。(当然,从焦母“槌床便大怒”这个失礼的举动也可以看出焦家的确是小门小户。)

本来夫妻间发些牢骚、吐槽一下最近不开心的事情,听了就过去了,可是这个笨蛋焦仲卿却把刘兰芝认为自己没有错的话原原本本地传达给长辈,而且还表示誓死与媳妇在统一战线上。

别说是自己的母亲,换成其他的长辈说这类的话都是不合时宜的,焦仲卿情商堪忧。

焦仲卿的确很爱刘兰芝,也很孝顺母亲,奈何不懂沟通。作为两个女人之间的重要纽带,焦仲卿本来应该是婆媳矛盾解决的关键,可是事实上却是焦仲卿促成了事情的恶化。

再嫁风波,加速悲剧的发生

回到娘家以后的刘兰芝,被兄长逼迫再嫁。

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

她的兄长有这个权利给她安排再嫁吗?有。

刘兰芝的原生家庭,同样是没有父亲的,那么她的兄长成年以后就成为“家长”,即便是母亲,也要以儿子为“天”。

阿母谢媒人:“女子先有誓,老姥岂敢言!”

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  

兰芝仰头答:“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

从这几段描述中可以看到,即便母亲有心维护女儿,终究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

正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尤其是娘家有兄弟的,离了婚的女人在娘家很难自处。

所以刘兰芝对自己的处境很清楚,她也不得不答应了兄长对自己的安排。然而,他们并不知道,刘兰芝的心已经死了。

在刘家给刘兰芝安排再婚的时候,焦家那边也没闲着。在汉代,二婚并不算什么忌讳。

而刘兰芝与焦仲卿却是彼此离不开彼此的,因此,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他们只能选择以悲剧的方式求得一个“圆满”。

悲剧发生之后,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一个细节:“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

“两家求合葬”说明刘、焦两家并非都是无情无义的坏人。

说到底,这个故事的起因本来就是一些日常摩擦,但是谁也不愿意退一步,谁也不愿意多变通一下。倔强的刘兰芝,权威不容挑战的焦母,不会沟通的焦仲卿,没有及时关心了解女儿的刘家母子,故事中的每一个角色,都要为悲剧结局负责。

然而,却有很多人把导致悲剧的罪魁祸首归咎于焦母,认为这个婆婆十恶不赦。墨酱觉得,这是很不全面的看法。焦母的确有很多地方值得吐槽,但是刘兰芝、焦仲卿也有很明显的性格局限。

抛开成见,我们才能看到更多、更宽广的内涵,我们才能从这个故事中接收到更多启发。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