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给了北大清华很多钱,北京人上北清就该容易点?

大学录取的公平性

“世上本就没有公平可言”这种话我们暂且不理,姑且认为,我们都赞同大学录取应该尽量公平,但不同人群对什么样的录取方式才公平看法不同。在思考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更深层的分歧在于,不同人群对公平本身的理解也不同。


01

三种主张
关于大学录取最常见的说法有三种:“按钱分配”、“按能分配”和“各省配额”。
京沪等地应试教育强度低而占有最多最好的大学教育资源,在为自己的占有进行辩护时,京沪人也许会诉诸“按钱分配”;
浙江等省占有的大学教育资源一般,但应试能力强,这些省份一般主张“按能分配”;
落后省份经济水平差,应试能力也远远不如高考大省,因此往往主张“各省配额”。
1. 按钱分配
“按钱分配”即哪个地区给某个大学钱多,这个地区就该在录取时享受优待,比如北京给了北清很多钱,北京人上北清就该容易点;上海给了复交很多钱,上海人上复交就该容易点。
不过这套说法有点自乱阵脚:京沪人虽然平均钱多,但也有大量平民甚至困难户,而其他省市也不是没有富人。另外,北清复交也不是只有京沪地方财政在养,大头是全国财政的钱。因此如果技术上可行,按这套逻辑完全应该搞录取名额拍卖,通过计算你(的家庭)为某所大学所作贡献的大小,按排名录取。给某个富裕地区录取上的优待只是这种拍卖方案的拙劣替代品,按地区也许还不如按家产上百万、千万、万万的家庭分别确定录取比例更符合这套逻辑。
2. 按能分配
“按能分配”:全国统卷统线,谁分数高谁上。
京沪考生也许会说,我综合素质高,这也是能力,但综合素质没法表现为分数,因此我就该低分上北清复交。
“综合素质”放大了阶层差距的影响,但如果只从“按能分配”这一角度考虑,我还是挺认同这套说法的。京沪学生的知识当然更符合现代学术、现代工商业的要求;中西部的、农村的学生在大学里反而要很辛苦地学习现代城市的知识,把自己那套不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知识改掉。“按能分配”不关心获取能力的环境是否公平,而什么算能力则由当下的社会需求来定。因此,京沪学生的举止风度、生活常识在现代工商社会这一基本语境下“更值钱”,而干农活等技能当然同样是能力,但却不是被市场认可的能力。
有必要再三强调:这种思路完全没考虑起点公平等等问题。
不过,即使不考虑起点平等问题,“综合素质”这套说法也起不了太大作用:如果认同按能分配,那么自然可以发明出考察这些素质的方法,然后折算成分数。
另外,高考大省提出“按能分配”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可能主要是从京沪考生那里抢精英高校入学名额,但我相信稍有远见且自己孩子还没进入中学的京沪父母会举双手赞同全国统考统录。我们高中政治老师曾津津乐道当年有位甘肃还是宁夏的同学在我校长期稳居班级倒数前三,高考回老家考了人民大学。如果全国统卷统录,那么上海星期五下午地铁上大概不会满是放学的中学生了。
现在是京沪政策保护下导致京沪考生以相对于高考大省远为逊色的应试能力进入了名校,如果全国统卷统录,只会把京沪考生的软硬件潜力逼出来,到时最惨的会是落后省份,而京沪也许依然能保持现在的优势,而且是以更公平的形式:不靠京沪录取比例优待,而是把家长的各种资源转化为孩子的应试能力 。
换个角度想,如果现在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留在京沪的人返回各自家乡的话,他们的子女也照样会占尽优势。当然,通过将各种资源转化为应试能力而成为赢家要比在现行制度下仗着录取比例优待而躺赢要更为公平。
3. 各省配额     
另有一种以省为单位进行的分配是“各省配额”,比如X省1000万人口,Y省8000万人口,那Y省进入各个档次学校的人口都应该是X省的八倍。这种方案致力于在治标的层面抹平省份差异,省份内部则还是只能“按能分配”。
可以说,“按钱分配”也是一种“各省配额”方式,无非本节所讲的“各省配额”认为,在各省考生天赋大体一致的假定下,人口多少应该成为配额的根据。而“按钱分配”认为,各省人均为教育财政特别是本地高校拨款作出的奉献才是配额的根据。
按这套逻辑,只要技术上能做到,各省内部也完全应该按城乡差异等因素继续“按人口比例分配”。只要存在影响教育的社会不公平因素,就应该以这一因素为标准划分人群,然后在不同人群间“按人口比例分配”录取名额。
这种思路事实上是在承认无法消除起点不公的前提下,把起点不同的人群进行分组,不同的组起点不同,同一组内起点相同,在这同一组内“按能分配”。起点不同主要指可占有的教育资源不同。

02

三种主张之间的争论
“各省配额”的方案最终诉诸的也是“按能分配”,是“按能分配”的一种具体版本,它强调的是在进行“按能分配”时要真正让个人的能力起作用,而不让个人之外的省际社会经济不平等起作用。因此,我们可以把前面三种说法简化为两种:
按钱还是按能?
对“按钱分配”和“按能分配”可以有同一种反驳,即这种“钱”和“能”是不应得的:你家钱多是你投胎好生在这家了,这是运气,不是应得的;你考试分数高是你所在的地区、学区教育质量好,你家庭环境好,甚至是你基因好,这些也是不应得的。以这些不应得的东西为基础进行分配是不公平的。
这种反驳如果能成立,将对“按钱分配”构成毁灭性的的打击。但“按能分配”的抗打击能力强得多:各种因素参与塑造了我的能力,其中有些因素是不应得的,但也许还存在着一些应得的因素。
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讨论这一问题:  “各省配额”也并不完全符合我们的道德信念。我们一般能接受说,地区、家庭财产的差异这种“社会”因素是不应得的,但对家庭环境的差异是否应得可能就有些犹豫了,对个人天赋能力是否应得就更犹豫了。如果把个人的身体、个人的成长历史全看作“不应得的”,至少听起来就挺奇怪的:我聪明、我家教好,这些就是“我”之为“我”,而不是我应不应得的、外在于我的物。聪明、有教养等品格是我的内在因素,不是我外在的占有对象。
如果我们把每个人的品格都视为外在物的作用结果,而不是主体对自身有意识塑造的成果,那么品格概念将不再成立:品格概念总是内在地与一个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主体概念联系在一起的,而前面的思路其实是在说,任何“自己的”行为事实上都不是自己的,背后都有着隐秘的控制者:基因、社会结构等等。
总之,在谈论教育资源分配公平时,我们最终总要落实到考生这个主体,以之作为单位进行应得的计算。我们越来越明白了家境、教育水平、营养、基因等社会和自然因素怎样隐蔽地塑造着个体,个体似乎只是外在因素的总和,是隐秘规律的塑造物。一切优秀品格似乎都只是偶然的运气造成的,一切愚昧丑恶似乎都可以用童年的阴影、心理疾病、成长环境等外在之物来解释。在教育资源分配领域,这一问题尤其严重,因为最重要的分配标准——成绩——严重依赖于地区教育水平等外在物。
因此,我们还能以个体作为考察单位、作为应得的计算单位来考虑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吗?如果要保留这一单位,怎么兼顾其它社会的、自然的外在偶然因素呢?
姑且把这些困难先放一边。
在大学教育资源分配问题上,我们最认同的应该还是尽量克服社会层面的偶然因素、按能分配的公平观?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追问:为什么大学教育资源分配要敏于能力、钝于社会经济因素呢?答案也许是,大学就是一个培养才能的地方,因此就应该有能者得之。

03

大学的内在目的
国家把大学作为实现其政策目标的工具,录取则要有助于大学实现其政策目的。国家希望大学为经济发展选拔出值得培养的智力资源持有者,于是就根据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智识品质来选拔人才。
如果国家主张以德治国,而大学的目的是为国家选拔未来的治国者,那录取时就不会唯才是举了,而会以德主才辅的标准选拔德厚才高者。
如果大学的目标是为了巩固红色江山,则符合这一目标的品质——例如好的阶级出身——就成了最重要的品质,比智力更重要的品质,因此在红的品质过硬的前提下再考虑专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按德分配和按才分配还是蛮接近的,但按阶级出身分配会产生一种对大学的亵渎感。大学有其内在的目的,而不只是一种外在资源分配机制或政策工具。
无论是培养现代工商社会需要的技能知识,还是古代的那套修养,总之学校是要培养才德的,是要塑造出更卓越的人的,舍此我们无法理解学校之为学校。按阶级出身分配与大学的内在目的毫无关系,完全是以外在目的的考虑来录取名额分配,就像赏奥运冠军一个教体局的官职一样,是对大学、对教体局官职内在目的的亵渎。如果给特定民族、特定阶级、奥运冠军一笔钱就不会有类似的亵渎感,钱没有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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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拙棘
来源:学术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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