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1. 甲有一套商品房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房屋产权登记为甲所有
D. 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知,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是否办理过户登记为标志,题中甲丙已办理了过户手续,所以房屋归丙所有。但是甲乙的合同是合法成立的,所以甲要对乙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答案选B。
考点: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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