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杜绝因隐患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安全管理要求
1.实行按年级、班班相对集中住宿的原则,由德育处统一分配和调整。 学生中途若需走读、休学、等情况时,要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2.严禁男、女生串访宿舍;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夜不归宿、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学生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养宠物等;严禁学生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因此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3.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4.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学生宿舍,如果确需进入,凭有效证明到宿管员处登记后,由宿管员带入并送出。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的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
6.住校学生节假日放假或毕业后应按时离校,不得滞留宿舍。
7. 严禁乱动宿舍内的消防、监控、用电设施设备,否则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8.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安保处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
9.学生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个人保管不当财物损失的责任自负。
二、宿管员安全管理要求
1.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认真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要定期全面安全隐患,发现的隐患能消除的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向相关处室报告。
3.要应该遵守值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不得擅自请他人代岗。
4.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定时开、关门和熄灯,严防外校无关人员进入宿舍。
5.宿舍管理员每天在熄灯后要不断巡视,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现象,对住宿人数清点,对未在宿舍住宿的学生及时联系班主任。
6.上课期间要逐个宿舍检查,杜绝学生滞留宿舍,以免发生意外。
7.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及时通知年级和班主任送医,送去医院前要加强看护。
8.掌握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