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没我同意,可不能擅自把快递扔快递柜里了
有多久没享受过网购商品送货上门(到家门口)的服务了?或者,你已经习惯快递小哥一个电话或短信,通知下楼去小区的快递点或者快递柜中,认领自己的快递?
虽说“自己拿快递”对很多用户来说几乎已经成为习惯,然而相关的法规却并不支持这种操作方式。早在去年5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就宣告实施,其中的规定显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
然而实际的情况,想必在网购早已深入生活方方面面的当下,大家多少都有体会。有不少网友反映,时常发生快递员冷不丁一条短信通知“按取货码前往快递柜取件”,并没有实现“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的服务规定。甚至即便进行投诉,快递公司往往也只是简单粗暴的以此扣除快递员工资结案,并不会积极提供解决矛盾的方式。
因此有关快递柜存在的意义,也多少受到过一定的争议。
对于快递柜,我们还是需要进行客观的认识,毕竟其除了让用户不得不亲自下楼取货之外,对于那些时常需要加班而不能及时收货的用户来说,可是比临时凑合的“保安亭”、“露天快递点”,或者“门口地毯已签收”要靠谱得多。
首先,快递柜较之其他临时快递收货点,更能保证用户隐私不被泄露;其次,需要密码才能打开的柜门,也能有效降低快件丢失的风险;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站在快递公司的角度来看,快递柜使得投递可以更为集中,并能够帮助快递员极大的提高效率。
于是乎,用快递柜寄存快递这种做法虽不能让用户完全满意,但大家相互体谅体谅,还是逐渐流行开来。然而架不住其在推广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似“排水渠过弯”这般的翻车操作。有些快递公司或者快递柜公司,在察觉到快递柜适用范围广、使用密度高等特点之后,顺应互联网思维产生了“流量变现”的心思,也就是收取“快递柜使用费”。
去年夏天,就曾爆发“快递柜使用费到底该谁出”的争论。北青报报道称,有居民反映家门口快递柜从一开始的免费使用,悄然变成收费。这下用户可就不满意了,毕竟按照规定快递员本来是得“送货上门”的,只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中的种种不便,才出现了“暂存快递柜”这种双方较为满意的折衷办法,而如今快递公司在用户妥协后还要以此牟利,可不就引发了公众的不适了吗。
近日,国家邮政局又通过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这项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中明确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应征得收件人同意,并且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下,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此外还要求快递柜运营企业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在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取费用。
针对将要落地的新规,日前阿里旗下的菜鸟网络率先进行回应称,“用户不同意存放柜子,快递员将无法将柜门打开”。与此同时,大部分网友在看到出台的新规之后也心满意足地表示,今后再遇到快递员未经沟通就把快件放到快递柜的情况,也有具体的《办法》条文,可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户对此满意,快递柜背后的运营者会因此叫苦不迭吗?非也非也,恐怕心里还会更加高兴。毕竟《办法》中规定的是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但对于超出保管期限却一直“赖”在快递柜中不“走”的快件,可不就能正当合理的收费,从而进行“流量变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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