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老行业之七十六】当铺
当铺,也叫当店、典当行、典铺、押店,是以收取动产作抵押进行放款的高利贷机构,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场所,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
当铺起源于南朝时寺庙经营的当铺,历代有质库、质肆、解库、长生库等名称。清代雍正六年 (1728年) 规定,当铺营业,须向政府领取准许营业的执照,即“当帖”,并按年交税;停业时,交回当帖,即不再交税。经营典当的,称典商或当商。在官银钱号和银行设立以前,清政府国库及地方各库款项多存放典当生息,则有公典、官典之称。
典当是当户将其财产抵押给当铺,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的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在旧社会时这种当铺行当在全国各地都有。
那时,当铺多由私人独资或合伙经营,典当期时间短、付息高。当户大多是贫苦百姓,穷人上当铺典当,多是家里揭不开锅;而富人则多半是为了应急。
饥寒交迫、家庭破产、走投无路的典当人,因急需用钱,将家中认为稍有值钱之物送到当铺典当。典当行不会给相应的价钱的,就给原值的三四成的数,当铺还会故意降低原物成色,甚至被贬得一文不值。典当人因为急需用钱,只能任由当铺压价,典当人到期无力赎回,典当物即成为“死当”,当铺低价收进,高价卖出,从中渔利。一般来说,以前金银饰品、珠宝钻石、字画、古董、钟表、高档服装和旧衣服等物品都属典当之物。
过去当铺的构置,一般都是绕过屏风,迎面设立一个高高的柜台,柜台上方安有木栅栏,中间开了一扇很小的窗洞用来递物和交付当金。典当人只能在柜台外面踮起脚尖,还要举起双手将典当物品递进那个很小的窗洞。他们伸长脖子,对店员好言相求,希望能多当点钱,但大多会碰钉子、遭到店员的多方刁难。来典当的贫穷人家都是“冬天当夏衫,夏天当棉被”者,他们期盼等米下锅,只得任其宰割。
典当中双方将当物完成交接后,店员就在柜台上开具上面印有当铺的名称、地址等的“当票”。店员只要填上当物、典当金额、应收利息和质押期限就可以了,这是当铺收押典当物的凭证。
另外,当铺还有“三不当”,即神袍戏衣不当,旗锣伞扇不当,低潮手饰不当。“神袍戏衣不当”,防的还是那些死人的寿衣、殓服。“旗锣伞扇不当”“低潮手饰不当”,主要的还是指那些拿琐物来游戏开涮的人。
过去的当铺是剥削、压榨人们的行业。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的典当业作为剥削人民的行业被取缔。但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典当业又重新出现在民众的视线内。典当行业从原先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变身”,成为了经营性企业。此时的典当业已是脱下了旧时的包装,门前虽写有一个 “当”字,但没有了高高的柜台和巨大的“屏风”,室内是清一色的办公桌椅,名称也不叫当铺,而是叫典当行或典当公司。现在去典当行质押的,也不再是迫于生计的穷苦人家,而是一些商贾、老板;质押的物品也不再是衣服等日常用品,而是金银首饰、珠宝、汽车,甚至房产等贵重财物。
现今社会上的典当行业为数不多,也有别于过去的当铺。但过去那种传统的乘人之危、重利盘剥穷人的老行当——当铺,早已淡出了人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