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二年,固安新任汪知县,一日看到一壮...
清道光二年,固安新任汪知县,一日看到一壮丽尼庵,屹立于僧院旁边,当下惊讶尼僧近距,心疑有奸,便派人查访。
遍访得知,僧院名法祥寺,尼庵号观音庵。庵主王静定,原为富家婢女,因色端体丰,被主人纳为妾室。主人逝世后,静定恳求主妇,许其剃发为尼,日夜诵经祈祝主家,以报厚恩。
主妇素来信佛,听了大喜,便花费数千贯,为静定在村郭边建了一庵,巍峨壮丽。静定独供南海大士像,故取庵号为观音庵,距法祥寺不足三百米。
静定入庵后,广为女眷宣讲妙法,香火日旺,渐渐收了多个女徒。然而观音庵门户极严,但凡男子,无论老叟壮夫幼童,都禁止入庵。庵中所需,均由一贫妇出外购置,除此之外,庵门长闭不启。静定与女徒们,除了斋醮日,绝少外出。
时人都赞观音庵为世上清净之地。汪知县询问士绅们,众绅也都极力赞叹庵主端庄高洁。
汪知县听了,不以为然,仍派人暗中盯着观音庵和法祥寺。
如此过了一月,庵寺一如往常,暗探毫无所获,汪知县渐渐觉得是自心多疑。
这天晚上,有个醉汉横卧观音庵前,口出秽语漫骂不休,句句都在玷污静定。然而庵门依旧紧闭,庵内无人应答。
暗探见状,上前扶起醉汉,带到一僻静处,酒菜劝饮劝导。醉汉边喝边骂:“淫婢许我重金,每日一贯,今却不给,故而辱骂。”
原来醉汉是个土工,名叫许二。
暗探惊讶:“静定师清净高德,邑人皆知,何故以重金许你?莫乱胡语。”
许二大怒:“秃婢有何清德!邑人皆受蒙蔽,唯我深知!”于是借着酒劲,将内情侃侃道出。
暗探听后大惊,连忙将许二带到县衙。两旁衙役因夜起,愤愤以杖击地,高呼威武。许二惊出冷汗,酒醒大半,便将内情详细复述一遍,叩请汪知县明察。
汪知县大喜,严令众人保密,不得泄露半点口风,违者重责。
这月十五晚,汪知县率领官差,忽然到法祥寺行香。
僧人闻报县宰夜来,慌忙整衣出迎。
汪知县问主僧:“寺中共几人?本县普加施舍。”
主僧仓猝报数,清点后人数不对。
汪知县怒道:“必是藐视本县,定有高枕不出者!”喝命官差搜遍各房。
没过多久,官差于僧房卧榻,搜得多个尼姑,都身无寸缕。
汪知县笑谑主僧:“扰你春宵,颇杀风景。如来世尊,想必皱眉已久!”
主僧伏地叩首不止,以致额上流血。汪知县下命尽数拘拿,而众尼姑中,唯独不见静定。询问得知,静定因病尚在观音庵。官差前往捉来,原来静定并非生病,而是产后在坐月子!
县衙击鼓升堂,堂下众僧尼都伏罪,唯独静定不招认。
汪知县令人带出许二,出示许二证词,大声喝道:“地道已掘,还不认罪!”静定这才伏地认罪。
原来静定外庄内淫,平日与僧人就有来往。夫死后,静定不甘寡居,又恐再嫁受种种羁绊,便求剃发出家,实为自在放荡。
入主观音庵后,寺僧壮者,皆为静定欢好。为避人耳目,享长久欢乐,静定许以五十贯,请土工许二掘一地道,约好掘成后每日支付一贯。
地道自某家坟侧直到庵中,全长共五十多丈。壮僧时常人五人六夜行地道中,静定也常率女徒们沿地道夜至法祥寺,与壮僧共作欢乐道场。
那日静定一时忘了给钱许二,哪想许二本是嗜酒好赌之徒,素无积蓄。那日赊酒菜时被人取笑一番,许二闷头喝完酒,便到观音庵叫骂,正好被暗探听到。
官差掘开地道,发现隧畔有两具尸体,审问僧尼后得知,原来是众僧因忌妒而相杀所致。
各僧尼按律流放边野,汪知县下令焚寺废庵。此后固安境内,僧院再无藏匿女子,全县都赞汪知县肃清之功。
以上事件自《清野杂闻录》改编而来。
清人常以此事,劝诫良人莫与僧尼交往,显然偏激。又说常见僧尼不守清规,或因修行“一寸道,九寸魔”之故,即越修进,所积恶念就越显现,就越须克制自心。若抑制不住,道即入邪。
纵观古今,多少端庄人物,直到奸恶败露后,人们才叹:噫!竟是如此!
都说相由心生,然而自古圣人,从来言心不言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