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日报特约:实现“四种形态”从哪开始?
苏州纪委苏州日报特约评论(2016年4月29日)
在少数基层党组织平时的民主生活会上,有这样一种现象值得注意:班子相互吹捧,把表扬当批评,对彼此的问题装作没看见;提意见避重就轻,工作都是成功的;面对明显的失误,总是强调客观原因,相互之间也都不会揪着别人不放。每一次的民主生活会都在和谐中宣告结束。表面上看,这个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生活是“一片和谐”,实际是堵住了“四种形态”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没有了这样一个场所或机制,人是会“生病”的。
防止党员干部“生病”,党组织肩负重任。各级基层党组织每年都与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有些党组织负责人却认为,经济建设或各项业务工作担子很重,是自己抓的重点,至于党风廉政责任的具体落实是纪委(纪检组,下同)的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就是签签的,自己从来也没当真,真要出问题那就是谁自己倒霉,跟我领导没关系。由于这些基层党委没有牵头,纪委不能独立开展工作,监督乏力,导致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都无人落实,干部“生病”的隐患明显增大。
当个别干部终于“生病”了,如何检讨和反思呢?对问题不是很严重的,有的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应当内部保护,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纪律处理尽量减轻。对于问题严重已移交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有人开始撇清关系:某某平时这也不是那也不好,“一摊鸡屎坏了一缸酱”,结论是:就他一个是坏人。其他人是否真正吸取教训了呢?不得而知。
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真正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问题党员或组织进行认真剖析,深刻吸取教训,这应该是实现“四种形态”的必由之路。只有从严治党,彻底扭转组织生活中的种种不正常的现象,才能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譬如,要让民主生活会真正听到来自群众的真实批评,实现“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实践反复证明,那些总认为出问题的跟自己无关,不是深刻吸取教训的党组织成员,就是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他们也正是“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的重要因素。要实现王岐山同志提出的“四种形态”,首先必须对一个地方或单位的政治生态进行全面的体检,对“四种形态”认识不够、落实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决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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