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话电视剧《天道》——格律诗公司股份3次大变化



格律诗公司的成立,缘起古城三个音乐发烧友叶晓明、冯世杰二人想借丁元英之能达成致富的目的,同时冯世杰又希冀这个公司能帮助到老家王庙村的乡里乡亲脱贫致富。

这当然是他们二人的一面妄想,丁元英岂会理会这些事情,他是个明白人。于是冯世杰曲线救国找到了芮小丹,芮小丹当然更不愿意沾染这些无来由的事情。

而当芮小丹与丁元英确定关系后,芮小丹深知未来二人会有离散的可能性,于是在夜里带着丁元英开车到王庙村,要丁元英送给她一份礼物,一个神话,留作二人的纪念,那就是帮助王庙村脱贫,丁元英答应了。

但丁元英认为这会是个错误,认为这世上原本就没什么神话,所谓的神话不过是常人的思维所不易理解的平常事。神话的实质就是强力作用的杀富济贫,这就可能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杀富是不是破坏性开采市场资源?二是让井底的人扒着井沿看了一眼再掉下去是不是让他患上精神绝症?

我对丁元英说的扶贫是神话是杀富济贫这句话不是很认同,为什么扶贫一定要杀富,难道不能共赢吗?以为是作者的以为,有些刻意而为了。后来如果不是丁元英故意以资本力量以及巧妙设计都是为了杀富济贫这个桥段做铺垫做服务,倘若不这样仅仅只是卖器材,格律诗在参展前就已经有了17万的盈利了,所以以为有些刻意解释了。

但倘若理解为丁元英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让芮小丹觉悟,那就可以说的通他为什么要杀富济贫了,但依然不足以说明扶贫一定要杀富。

好了,总之丁元英答应了芮小丹,并在考察王庙村后分析得出了进军音响这一市场,并依托王庙村进行生产加工,同时成立格律诗公司。

当格律诗公司诞生后,就开始绕不开股份这几个字。

虽然是丁元英一手筹划的公司,但他却不挂名入股,本来想借欧阳雪一个名字入股,不成想欧阳雪不愿承领人情,坚持自己出钱入股,同时再有叶晓明、刘冰、冯世杰三人入股,共计100万左右。

其中欧阳雪的股份是51%,叶晓明20%,刘冰13%,冯世杰16%。欧阳雪是董事长,负责融资和决策,没有具体管理的分工。叶晓明是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工作。冯世杰和刘冰为副总,具体工作根据不同阶段由叶晓明分配。

在第一次的股份划分后,叶晓明刘冰有提出有何为何丁元英不入股一事,丁元英巧妙回答我入不入股先竟说,大家有值得我惦记的东西吗?没有。

丁元英不入股其实是为了防备之后的工作不好开展,以及小农意识的内讧。

第二次的股份大变化是在格律诗降价促销后,招惹了乐圣公司,并提出600万的经济赔偿,将格律诗告上了法庭。

当叶晓明第一时间接到诉讼书后,恼火长久以来丁元英的虚张声势,以及不听劝阻自以为是,第一时间是找了冯世杰和刘冰,做了三个策略应对:

一个是如果欧阳雪不去乐圣公司求和,退股。
一个是如果去求和了,求和失败,退股。
一个是去求和了,求和成功,股份不动。

三人商讨后找到欧阳雪去求和,本来欧阳雪还问要不要和丁元英说下求和这事,但是叶晓明三人不同意告诉丁元英,因为知道他不会答应。欧阳雪本身也知道当时动用了股权压制他们三人造成了今日局面,本身也有些心理负担,于是答应求和。

不成想以叶晓明的智商所提出的求和,被乐圣狠狠羞辱了下,求和失败。

失败后,在古城的路上,叶晓明三人提出了退股一事,欧阳雪一股怒火压在心头,因为格律诗公司的成立就是他们三人一力撮合成的,竟然在节骨眼上退股!

但欧阳雪不想和他们多费口舌,深知再多话语也不过无谓之举,这超乎了叶晓明三人想象,本来还以为会有一番讨价还价。

欧阳雪让会计取出现金,和三人结清退股以及签署协议。第二次的股份变化为欧阳雪100%持股。

第三次的股份变化是在乐圣和格律诗正式公堂对质之前,肖亚文购得51%的股份,欧阳雪剩下49%的股份。

在格律诗官司一片乌云之时,肖亚文以其独有的观察与思考,判断案子的胜出机率,并且把握住机会,因为这个机会就在没有审判之前。于是和欧阳雪说了这件事,欧阳雪本身就没有经营的心思,一拍即合,于是第三次的股份变化发生了。

在第三次股份变化后,肖亚文成了最大的赢家,当然欧阳雪也是赢家。她们的赢,在于她们是自己的救世主,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有所担当。叶晓明、冯世杰、刘冰三人的失败,在于他们总是寄托于他人,寄托于救世主,而不是自己的救世主,没有担当。

当然,说这些有些绕到思维里去了,回到客观的股份变化,要知道这本书成书于04年,我在再次看这本书所说的股权变化时,颇为叹服作者对这些关于合伙人以及股份的认知,要知道合伙人概念最近几年才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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