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实战|中药的毒性分级,是怎么分的?
中药的毒性分级,迄今为止尚无统一标准,大多依据历代医疗实践经验和本草记载,按照毒性剧烈的程度及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的程度进行分级。
凡使用小剂量即可发生毒副反应,且症状发生快而重的称为“大毒”;使用较大剂量才出现毒副反应且症状发生较慢、较轻的称为“有毒”;使用大剂量或蓄积到一定程度才出现毒副反应,且程度较轻的称为“小毒”;一般不发生毒副反应,用超大剂量或蓄积到相当程度才出现毒副反应的称为“无毒”。
古代医药学家在中药毒性的分级上除考虑毒性反应外,往往涵盖了中药的偏性。如《神农本草经》仅将中药分为有毒、无毒二类,未作毒性程度上的具体分级;《内经》中只有大毒、常毒、小毒的记载;至明代李时珍才明确地将有毒与无毒药物区别开来,在《本草纲目》所载的1892种药物中,将其中312种药物标明有毒,并基本按照传统分类原则,按毒性大小分为大毒、有毒、小毒、微毒四类,且将毒草类专门集成一卷,载药47种,书中对于药物毒性的记载和描述,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有许多认识与现代认识趋于一致。
进入近代和现代后,传统的、经验的分级方法仍被采用,如全国通行的《中药学》教材,仍按大毒、有毒、小毒三级记述有毒中药;《中国药典》也一直采用大毒、有毒、小毒标示中药毒性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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