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总 则

1.0.1 为加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统一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

1.0.3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3基本规定

3.0.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以及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

3.0.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子部工程进行验收,其子部分工程包括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和预制结构构件分项工程等。

3.0.3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应按本规范附录记录。

3.0.4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配套使用。

4模板分项工程

5钢筋分项工程

6混凝土分项工程

7预制结构构件分项工程

8装配整体式结构子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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