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处理迎来大改动,有哪些变化你知道吗?

异地违章、借车违章、多次违章.....

但凡遇到此类交通违法问题,

其繁琐的处理流程都让车友们望而生畏。

就在不久前,公安部为了解决这些长期存在的难题,更加方便车主处理违章,积极作出调整,出台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下面就跟随天天君来看看都有哪些改动吧!

交通违法处理可能出现6大改动

来源:公安部官网

1、允许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当事人明确接受异地处理的,处理地交通管理部门可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

对于爱好自驾游或需跑长途的车友们来说,这是最好不过的消息,尤其是在对当地路况不熟悉的情况下出现违章的可能性很高。

过往不少车友遇此情况是委托代办公司或是找跑腿帮自己代为处理,未来如果可以异地处理的话,可大大降低违章处理的难度和成本。

2、谁违法谁担责

此前,因技术问题,在发生交通违法事故后,很难确定实际驾驶人,因此违法行为会全部记录在机动车名下。此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谁违法谁担责的规定。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经核查能确定实际驾驶人的,交通管理部门可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其记录为实际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 

也就是说,也就是说,电子摄像头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能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该违法行为记录在「实际驾驶人」的名下。简言之就是,以后开车,谁违法,谁处理。如此一来,借车给他人就不必担心了。千万不要怀疑交警的电子眼的拍摄质量哦,因为拍出来的照片还是非常清晰的...

但是,只要监控拍到的交通违法信息,显示是本人所为,就必须用本人驾照扣分,代扣分以后恐怕行不通了。

3、多次违章可申请延期处理

“机动车有五起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在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接受处理的,可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依据、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天天君提示各位车友,违章后还是需要及时处理哦,以免影响车辆年检。且违章超过一定数量未处理的,驾车上路被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

4、个人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征求意见稿》中提及:“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作为处罚证据。”

随手拍随手举报,每个人都有监督权。当违法行为被他人拍摄到,如核实准确,即可作为处罚依据,很多城市的相关规定中,举报者还可以获得相应奖励。

5、当天可查询违法信息

《征求意见稿》中,针对相关部门工作效率做出规定,将违法信息审核录入时限由原来的十个工作日缩减至五个工作日,将违法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的期限由录入后三日修改为录入后当日以往有不少车主在发生疑似违章行为后的当天查询不到记录便抛之脑后,修改后的规定可以方便车主朋友及时查看个人违章信息,及时处理。

6、轻微违章适用简易程序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违法行为人单处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的,可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

这一人性化的举措如果得以实施,可加快违章处理效率,对轻微、无重大隐患的违章进行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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