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行 落细落实节能环保采购制度
应该说我国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和改进的过程:2004年,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制定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2006年,财政部与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200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进一步修订、公布了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013年财政部和环保部又调整公布了第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和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前,我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功能主要是通过节能环保清单制度来发挥和实现的。
实践中,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在推广节能环保产品使用、促进新技术研发、改善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该项制度实施的同时,也一直伴随着业内一些不同声音,如从杜绝“政府专供”角度来说,因为节能环保产品的指标参数几乎是为政府专门定制和打造的,难免造成市场不可比、价格不可控;从政府采购竞争性角度来说,抛开市场单搞一套指标的节能环保清单,在一定程度上排斥了很多同类企业的参与,降低了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程度;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角度看,因为纳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只是市场上的极小部分,而且是“专供政府”,因此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在拉动、引导社会消费节能环保产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的政策功能会大打折扣。
对于目前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的实施成效究竟如何,到底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所承载的这个政策功能?就上述问题,本期《政府采购信息报》邀请了业内三位人士共同探讨。
采访嘉宾
宋 卿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李喜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副调研员
姜爱华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的实施和成效如何?
政策功能有所显现 但未充分发挥
宋卿:我国政府采购自2004年开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2006年开始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到2007年部分节能产品实施强制性采购--整体来看,政府采购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环保采购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上都将节能环保政策落实到了具体的政府采购工作中。
但在广大公共机构层面,对于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还是实际执行上,均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和预期存在偏差。
具体表现是,公共机构在提出采购需求时,基本不会主动考虑政府采购的节能环保政策,往往在集中采购机构提醒后才会考虑节能环保采购的问题;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由于量多面广,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执业素养参差不齐,且受制于委托关系和代理市场的竞争压力,在节能环保政策的落实方面不尽如人意。
李喜洲: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存在了一些偏差。以计算机产品为例,列入节能环保清单的产品,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价格不透明。
在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某型号计算机产品时,该产品在供应商的官网上是查不到价格的,在实体店也没有相应产品的样机可供参考。而价格不透明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的价格普遍要高于普通消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至于清单内各类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具体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多少,据个人了解,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相关统计资料可供参考。
本人曾与几个知名计算机品牌的供应商交流,询问为什么不能在其官网和实体店都公开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的价格。对方称这类产品比较小众化,专门面向政府部门提供,在普通消费市场上几乎不投放,所以官网和实体店也都是不上架的。可见,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依然未逃出“政府定制”的尴尬境地。
另一个问题,就是业内一直比较关注的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的节能环保效应究竟如何。对于这个问题,因为目前没有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也没有第三方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就个人了解,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与普通消费市场上的产品,在配置、型号等方面有区别,但不能算是质的差别,其使用中的节能环保成效有待进一步考量。
此外,个人认为节能环保清单设定的品目过于笼统和宽泛,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和归类,而这也是造成价格不可比的一个原因。还是以计算机产品为例,同样是计算机,使用的机关、部门不同,所要求的产品配置、功能侧重也就不一样。如测绘部门,其对计算机产品的要求就与普通办公有所区别,如要求内存容量足够大,否则专业软件无法安装与运行。再如投影仪,不能在清单中简单地写“投影仪”,要进一步细化分类,明确是LCD还是DLP,便于建立清晰的价格参照机制,也便于采购人更好地进行选择。
姜爱华:2007年我国开始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制度,该项制度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据财政部有关数据显示,2011-2014年,节能环保产品采购额占当年全部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14.6%、15.9%、20.2%和22.3%。可见,这一比例是呈逐年上升趋势的。
这一比例的不断上升,既表明政府采购本身对节能环保产业的直接拉动作用,又说明政府采购作为一项示范效应很强的政府行为,其对社会市场节能环保消费的带动作用也必将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