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9月15日起,乡村卫生室可开展这10项医疗服务项目
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制定村卫生室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9月15日起,村卫生室可开展“胎心监测”等10项医疗服务项目,且价格按照一级医疗机构三类价的80%收费开展诊疗的服务费。
《通知》指出,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匮乏、医疗资源严重不平衡等问题,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基于海南省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配备的诊疗设备,村卫生室可以开展“胎心监测”等10项医疗服务项目,且价格按照一级医疗机构三类价的80%收费,其中“常规心电图检查”“动态心电图”“胎心监测”仅限于通过海南省卫健委统一规划部署的5G物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
《通知》明确,村卫生室开展的“胎心监测”等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照现行的诊疗项目医保支付类型和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其中“动态心电图”按照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定额标准执行;其他项目纳入海南省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和每日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医保经办部门负责村卫生室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村卫生室利用5G物联网开展“常规心电图检查”“动态心电图”“胎心监测”医疗服务,将参保人检查检验数据有效上传至上一级医疗机构,并由上一级医疗机构出具法定的诊断报告作为基金审核和结算支付的依据(收费分配方法由市县卫生健康委另行制定明确);其他检验项目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审核和结算。
据悉,村卫生室可开展的10项医疗服务包括:常规心电图检查、动态心电图、胎心监测、葡萄糖测定、尿常规检查、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血清总胆固醇测定、血清甘油三脂测定、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
来源: 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