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说范蠡带着西施,逃到齐国,帮人篡位?是真是假?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心戮力,父子治产。】

《史记/食货列传》记载:【(范蠡)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

越国吞灭吴国后,勾践杀死文种,范蠡则弃官下海,变更姓名,在齐国自称“鸱夷子皮”,在陶邑自称朱公,后世称他为“陶朱公”,即富商巨贾的别称。

《吴越春秋》则记载【范蠡自谓,盖以吴王杀子胥而盛以鸱夷,今蠡自以有罪,故为号也。】也就是说,当初为了越国,施展反间计,让吴王夫差杀害了贤臣伍子胥,是范蠡自认的罪过,因此,他才改名换姓叫 “鸱夷子皮”,以此赎罪。

《韩非子·说林上》,则记载了鸱夷子皮给齐国权臣、田成子田常做门客时,出谋划策,帮他从齐国顺利逃到燕国,躲过一场大难的故事。

【 鸱夷子皮事田成子,田成子去齐,走而之燕,鸱夷子皮负传而从。至望邑,子皮曰:"子独不闻涸泽之蛇乎?泽涸,蛇将徙。有小蛇谓大蛇曰:"子行而我随之,人以为蛇之行者耳,必有杀子者。不如相衔负我以行,人以我为神君也。乃相衔负以越公道。人皆避之,曰:'神君也。'今子美而我恶,以子为我上客,千乘之君也;以子为我使者,万乘之卿也。子不如为我舍人。"田成子因负传而随之。至逆旅,逆旅之君待之甚敬,因献酒肉。】

只不过,《史记》虽号称千古良史,众所周知也夹杂了作者的许多私人感情。

传说孔夫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就相当于一个ID被论坛禁言的人,看着别人灌水拍砖,偏偏申请不到马甲,跳脚之余,难免担心自己在被拍之列。虽说实际上《春秋》的措辞其实还是比较温和的。

东汉末年,王允以哭董卓之罪杀死名士蔡邕,或有谏者言蔡中郎当时人望,不如命为史官自赎。王允声称:【昔孝武不杀史迁,遂使谤书流播天下……】

王允显然不算乱臣贼子,没道理惧怕史书。由动机推断案情,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史记》在汉末时人看来,确是谤书无疑,对其信誉实在不值得盲从信任,抱过高要求。

既然是谤书,则谤的篇幅绝不是个别。除汉高祖、汉武帝这等直接的冤家对头,当然非谤不可,那些几百年前的死人如果瞧着让人眼红,也大可谤他一谤,笑。

所以,诸如《魏公子列传》用一种惋惜的口吻,感叹信陵君魏无忌因醇酒妇人而死,多半是编排人的曲笔。否则以魏无忌王族封君的身份,喝两杯小酒,坐拥几个美女,又何至于入正史了?凡不合情理之处,即为不可信之诡谋。

既然太史公不可全信,则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亦是一桩谤书无疑。反正笔者是断然不信,范蠡那样的人,在越国当完了忠臣谋士,却到齐国去当乱臣贼子的。说范蠡去给田常当门客,参与了田氏代齐的政变,就和说孔门宰予参与了齐国田常政变,一样荒诞不经。

大凡谋士,一般是比较柔弱的,若非身体柔弱如郭嘉,即是气质柔弱如张良,或者内心柔弱如范蠡。和谤书中看透世情的范蠡相比,金庸先生在《越女剑》中,多情而柔弱的范蠡,倒是更合乎人情。金先生在处女作《书剑》写了一个陈家洛,封笔作《越女剑》写了一个范蠡,大约不无自况之意。

作为金老先生价值观念而言,为了理想、事业放弃爱情,乃是天经地义之事。只是金老先生乃是“圣之时者”,深谙“与时俱进”的道理。眼看着陈家洛成为千夫所指,这范蠡便不能这么个写法。

陈家洛所谋失败而范蠡所谋成功,结局的不同,尚不足以弥补牺牲爱人的残忍行径所造成的嫌恶感,即使加上分别后的煽情,仍然脱不掉伪善的嫌疑。所以,就安排了一个男性幻想中的产物:阿青。

很多凡俗女子,总是希望男人用对别的女人无情来证明对自己的爱情,似乎这样一来,不是爱也是爱了。所以范蠡被许多人原谅。但范蠡确实曾把西施献给吴王啊。不知泛舟五湖之际,这对伉俪是否真的能忘却这么一回事。

抛开文本而论,以范蠡的为人,长年的独身未必是出自爱情,而多半出自对嫌恶感的自我补偿心理。毕竟,为了自己的事业,而把爱人当作筹码,享受别的爱情的时候很难不脸红。但若是连自己的私生活也牺牲掉,大家便扯直,于是心安理得。

不患寡而患不均,小龙女拥抱情花,并不能让杨过的苦痛少一点,只怕还要多加些心痛。但小龙女固然心安,似乎嫁给公孙止也没什么了,杨过自己也沉浸在被爱的幸福中,忘了其他。

西施听说范蠡独身的时候,多半也是不记得正是这个男人把自己献给吴王的。很快乐,不是么?

范蠡之不同于常人的地方在于,他不因此而觉得自己无罪了。夫差死了,西施回来了,一般人可能觉得也就雨过天晴了。但作为一代贤人,范蠡的道德感和自我崇高感,是比常人来得强烈的,所以不允许自己当那件事没发生。尽管转了几个弯,但越国的荣华富贵到底是靠卖老婆、至少是出租老婆换来的,不要也罢。

范蠡之离开越国,未必一定是担心鸟尽弓藏。鸟尽弓藏这档子事,当时似乎还没有经典案例的。就如伍子胥被杀,也并不是因为楚国被吴国打败了,而是发生在他破楚都鞭王尸的很多年后。

范蠡后来成为很多人的榜样,但在当时,他自己是没有榜样可以追慕的。

更何况,范大夫乃是古今罕见的通才,弃职下海,聚千金如等闲,又怎稀罕那个老婆换来的富贵呢?

(本文大部分观点,为笔者好友【最后的浪人】 原创撰文 | 授权【狐狸晨曦】重新整理发布,此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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