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这种长得比树还高的小韭菜,必须给我收割了!租房的美好时代来临啦!丨住建部519租赁新规草案解读
每一个10年以上经验的老房东
都有一个最朴素的三观——
2007年以前买房子是为了赚租金
不是为了吃差价
因为谁也没想到
中国的房价会涨成今天这个样子!
我赌未来
就说二小姐自己吧
当年买房放租
2成首付,8成贷款
居然还能做到每个月自己只贴500块
当时我工作的薪水几乎以每年20-30%以上的增幅
稳!定!增!长!
我赌!
我赌房租一定会上涨!
我赌每个月贴500块这桩事情可能到明年,到后年,就不用自己再贴钱了
可能还有得多赚!
没错
我根本没有那么超前的眼光
会预见到仅仅10年不到
上海的房价涨成这样
首付20万买入的房子今朝变成600万
全世界卖白粉可能都没这个回报率!
我当年买房子
就是很朴素的三观——
爸爸妈妈给我攒了130万嫁妆钱
存在银行一年3个点
手痒去股市赔了2万多
20多万一套,20多万一套,
房子可以买五六套
每套每个月自己贴500块
130*3%=3.9万
银行存款每年帮我赚到39000元
39000/6/12=541元
每套房子每个月只要帮我赚541元进账,而不是我倒贴500元
这宗买卖就必定比存银行划算!
我赌!
我赌很快就不必自己贴500块
我赌很快就能每套房子租金减去月供净赚541以上
实现跑赢银行存款的美好愿望!
我!赌!赢!了!
辛苦这么多年
算算总账,平均每套租金也才收了二三十万而已,而且收得还十分不优雅
可房子居然涨到600万了!
无心插柳柳成荫
不知不觉
我长成了一株比树还高的小韭菜
过去的10多年
中国每一个有勇气做房东的人
都长成了一株比树还高的小韭菜
国家拿出一把镰刀
牙齿间寒光一闪
磨刀霍霍向猪羊
不收割你收割谁
2017.5.19日
住建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可是每一个房产投资人都需要关注的大事情!因为你买了投资房,日后必须要面对出租的难题。
做房东可真的不容易,要知道,现在房屋租赁市场乱得一塌糊涂,房东,二房东,第三方中介,全部都在吃这块脏兮兮的大蛋糕。
群雄逐鹿,一派混战。
这是我国第一次专门对住房租赁和销售进行的规范。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
身为手握一大把屌丝房的包租婆二小姐
赶紧屁滚尿流赶去收看
以前,租房子去备案的人不多
只有租客公司报销,需要发票时
房东才会去备案
一般情况下租客没有特殊需求房东不会主动去备案
现在,强制备案了
请收看第12条
解读:
备案好处多
租客可以办居住证
租客可以积分落户
租客可以小孩读书
房东要交租赁税
咦,上面不是写着办理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吗?
切!
办理备案不收费
这是社区中心的事儿
办好了要收租赁税
这是税务局的事儿
根本就是两个部门的事儿
这不矛盾呀!
目前上海的起步价月租金5%是税钱
以后可不一定哦
反正你有案底了
想捏圆就捏圆
想捏扁就捏扁
少说废话!
赶紧给我备案去!
现在租房流行1年1签,付3押1
以后可能就是3年1签,付1押1了
为啥?
租赁法规里说了呀
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
鼓励个人房东签订3年以上合同
强制要求企业房东签订3年以上合同
谁是个人房东?
你,我,他
谁是企业房东?
自如/青客/爱上租之类的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
哎呀我的妈呀
对房东噩梦一般的3年1签,付1押1
难道真的要来了?
对租客做梦一般的3年1签,付1押1
难道真的要来了?
以前按照惯例
只要提前1个月通知租客,或者赔付1个月租金,你就可以和租客解约,卖掉房子
以后
除了租客不交房租或者在房子里违法犯罪之外,你都没办法在合约期限内收回房子
因为——
第一次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了
正常情况下
出租人不得解约
请收看第十七条
租客不付房租一直赖着肿么办?
这是每个房东的噩梦
赤脚的不怕穿鞋的
以前遇上这种情况
二小姐都是报警,
向警察出示房产证原件
在警察的见证下,
开锁进门让膀大腰圆的黑社会将租客东西搬出来
再换锁关门
不需要警察动手
原则上警察是不处理房东租客纠纷的
他能站着帮你做见证已经额外开恩了
现在呢?
嗯,请收看第七条
法律法规第一次明确定义了——
保护租客是国际惯例
我们必须跟上
必须保护租客
双方纠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双方报警的时候警察执法有法可依
就是:不!作!为!
与国际接轨!
租房子的美好时代终于来临啦!
二小姐这株长得比树还高的小韭菜决定了
以后只有三条路:
第一条路:
做活雷锋
当一个中国好房东
一切以照顾租客为准则
第二条路:
房屋出租险赶紧买起来啦!
第三条路:
落锁,空关
谁稀罕每个月跪下来挣这么点儿租金呐!
更多房东吐槽苦水,商议反击秘技